西安市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阶段性降低我市非居民用气成本的通知




西安中民燃气有限公司:

现将《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阶段性降低我市非居民用气成本的通知》(市发改价格【2020】1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阶段性降低我市非居民用气成本的通知




西安市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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