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级、市级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做好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工作,区财政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区气象局制定了《2020年西安市阎良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阎良区财政局
西安市阎良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西安市阎良区气象局
2020年6月8日
2020年西安市阎良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助推脱贫攻坚、支持“三农”发展的保障作用,根据《西安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20年西安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财函[2020]553号)精神,结合我区农业农村经济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立足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保护农民利益、支持农业发展和“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各街办要将农业保险的组织推动纳入街办重点工作范畴,协调辖区内农业保险的参保和理赔等工作,确保农业保险工作规范有效运行,要积极发挥政府引导和推动作用,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业务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为农业保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2.坚持市场运作。保险承保机构要以商业化经营为依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强化创新引领,发挥好保险机构在农业保险经营中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实现在服务、保障方面的有效竞争,逐步构建经营行为规范、保障稳定高效的农业生产风险防控保护体系。
3.坚持扶贫优先。紧紧围绕我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对扶贫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助推产业脱贫和农民增收。
4.坚持自主自愿。充分尊重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意愿,不强迫、限制其参加农业保险。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完善条款设计,做好理赔工作,提高保障和服务水平。
5.坚持协同推进。各街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统筹兼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利益,既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经济补偿和风险管理功能,又注重融入农村社会治理,共同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涉及我区的财政补贴品种、财政补贴比例及计划规模,详见《2020年西安市阎良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计划表》,保险费和保障金额如下:
(一)财政补贴保险品种
1.中央品种:小麦、玉米、油料作物、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等险种。
2.中央支持的省级优势特色产业品种:设施农业。
3.省级品种:仔猪、奶山羊、农房等。
4.省级支持的地方创新试点品种:生猪价格指数保险。
(二)实施区域和计划规模
1.中央品种:全区开展小麦保险计划规模11万亩;玉米保险计划规模11万亩;油料作物保险计划规模0.1万亩;能繁母猪保险计划规模1.4万头;奶牛保险计划规模0.62万头;育肥猪保险计划规模3.5万头。
2.中央支持的省级优势特色产业品种:设施农业保险计划规模2.6万亩。
3.省级品种:仔猪保险计划规模2万头;奶山羊保险计划规模1万头;农房保险计划规模1.4万户。
4.创新品种:粮食大灾保险小麦、玉米粮食作物,计划规模22万亩;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计划规模7.5万头。
(三)保险费和保障金额
能繁母猪、设施农业、仔猪在保费不变的情况下,保额分别提高到1500元/头(暂时)、12500元/亩、400元/头。粮食作物大灾保险保额200元/亩、保费1.5元/亩,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保额1500元/头,保费75元/头。其他险种的保费、保额继续执行2019年标准。
(四)财政补贴比例
1.中央品种:小麦、玉米、油料作物保险保费财政补贴80%,其中:中央财政40%、省级财政补贴25%、市级财政补贴10%、区(县)级财政补贴5%。
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保险保费财政补贴90%,其中: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财政补贴25%、市级财政补贴10%、区(县)级财政补贴5%。
2.中央支持的省级优势特色产业品种:设施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70%,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0%、省级财政补贴30%、市级财政补贴7%、区(县)级财政补贴3%。
3.省级品种:仔猪、奶山羊保险保费财政补贴60%,其中:省级财政补贴45%、市级财政补贴10%、区(县)级财政补贴5%。
农房保险的保险对象为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的特困供养人员,保费财政补贴60%,其中:省级财政补贴45%、市级财政补贴10%、区(县)级财政补贴5%。
4.创新品种:粮食作物大灾保险保费财政补贴100%,其中:省级财政补贴45%、市级财政补贴40%、区(县)级财政补贴15%;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补贴85%,其中省级财政补贴45%、市级财政补贴35%、区(县)级财政补贴5%。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参照市上农业保险工作模式,区级成立由区财政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气象局等部门参与的阎良区农业保险工作小组,负责全区农业保险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街办、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按照“放管服”精神,优化农业保险承保审核和资金拨付流程,明确审核和拨付时限,保险机构申请手续不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不断提升补贴资金审核拨付效率。区财政局(农财所)负责农业保险补贴资金投入和区级财政配套资金预算,按时、按程序拨付财政补贴资金;区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负责协调本区各保险机构参与农业保险工作和农业保险考核评价工作,核对农业保险相关数据,提升保险机构服务农业农村工作的能力。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负责做好农业保险各险种承保情况审核确认及组织、协调、监督和纠纷调解等工作。区气象局应及时面向保险机构和投保户提供气象预警信息,帮助投保户及时采取防御措施,减轻灾害损失。各街道办事处要做好对所管辖区内保险机构开展各类保险的相关数据服务工作。农林、气象、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应认真做好辖区内农业、林业保险险种承保数据和自然灾害的审核确认工作。各保险机构要加强基层服务网点建设,严格落实“五公开、三到户”(“五公开”: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督要求公开;“三到户”: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服务规范,按要求公示承保及赔付信息,加强农业保险的政策宣传,按季度统计承保、理赔数据及信息公示情况并报送区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区农业保险工作小组要监督各保险机构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承保区域及相应险种规模开展农业保险工作,不得超越计划外跨区域、跨险种开展。各街办要与承保机构紧密协作配合,尽快落实保险工作、全面完成保险计划任务,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三)明确时限要求。由区财政局牵头,各街办、各有关部门于6月15日前,报送2020年上半年农业保险工作开展、助力脱贫攻坚等工作;7月15日前提交2021年度本级农业保险计划(包括投保险种规模、各级财政承担补贴资金测算等);2021年1月15日前,报送2020年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整体情况并进行补贴资金清算,各阶段需报送资料均报送至区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办公室(区财政局)。
(四)规范补贴资金管理。区财政局应根据农林部门对承保数据审核确认结果,及时向承保机构拨付保险费补贴资金。补贴资金申请、审核和拨付程序如下:
1、各保险机构在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如实填制保费补贴资金申请表,列明参与投保的村庄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名称、保单号、投保时间、承保数量、保费金额、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出与事实相符的承诺,由公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保单原件和复印件(保单原件审核后退回保险机构归档管理),送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分别对相关保险品种承保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核对,确保承保数据无误后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形成确认表报送区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区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复审相关数据,经办人在确认表上签字。
2、各保险机构将申请保费财政补贴文件及区级确认表等资料报送市农业、林业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市农业、林业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确认。
3、区财政局根据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的审核确认情况,分两次(第三季度末和11月末)按照程序审核下达补贴预算并拨付区级财政补贴配套资金。
(五)规范经营行为。各保险机构要严格落实“五公开、三到户” 服务规范(“五公开”:惠农政策公开、承包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督要求公开;“三到户”:承包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切实维护投保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利益,充分保障其知情权。要进一步推动农业保险条款通俗化、标准化、合理化,建立健全科学精准高效的查勘定损机制,做到不惜赔、不拖赔,切实提高承保理赔效率,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合规经营水平。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自缴保费优惠减免,要严格执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保险扶贫规定的相关要求。
(六)加强监督考核管理。区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加大农业保险领域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和以结果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骗取保险补贴资金,对通过虚假承保等方式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查处不力的,严格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按季度对辖区内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包括实际投保险种、规模、赔付率、承保主体情况等),对各保险机构的承保理赔服务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工作总结和评价结果要及时报送区农业保险工作小组。
各保险机构在承保出单后、赔款支付后十五日内,将承保情况、理赔结果在街办、村委会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同时形成公示情况清单,连同保费补贴资金申请表一并送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审核,确保参加保险农户的知情权,每年将公开情况报送区农业保险工作小组,真正让参加保险的农户在受灾后得到实惠,并接受群众监督。
(七)加大宣传力度。各街办和承保机构要加大力度,不断提升农业保险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宣传手册、画报以及新媒体等手段,向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者宣传普及农业保险知识和政策,打造积极参保、保障有力、助推脱贫增收的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附件:2020年西安市阎良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计划分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