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区有关企事业单位,区内各建设施工单位:
现将阎良区生态环境系统《2020年高中考期间噪声专项执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落实。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
2020年6月19日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2020年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专项执法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以及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和区招生委员会关于高中考期间有关工作要求,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高、中考期间突发环境噪声污染事件的危害,切实保障2020年度高、中考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0年6月22日22时至7月19日18时(高考时间:7月7日至8日;中考时间:7月17日至19日)
二、工作原则
(一)尽职履责,强化预防。切实履行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把保障高、中考期间和各考区考点周围的环境作为首要任务,尽可能避免环境噪声污染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突发事件对广大考生造成的环境污染危害。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局高中考期间噪声管理和专项执法工作,在市生态环境局和分局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分局环境监理人员全员负责的管理机制。西安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阎良大队是我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防治工作的总负责主体。
(三)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环境监管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全局环境监察人员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
三、工作安排
(一)建筑工地噪音污染管控。根据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安排,2020年6月22日22时至7月19日18:00时,除抢修、抢险、应急作业外,不再对全区各类建筑工地出具《夜间建筑施工作业证明》,管控时间段内,全区范围内所有工地,严禁进行夜间施工作业。
(二)社会生活噪声管控。根据《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生态环境分局将重点加大环保管辖范围内的社会生活噪声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商业经营场所和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中固定设备产生噪声的管控,对此类噪声产生的投诉扰民,将及时做好矛盾化解和投诉查处工作。
(三)考试期间重点管控措施。按照有关要求,高、中考试当天(高考7月7-8日,中考7月17-19日),各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的工地必须24小时停止施工作业。生态环境分局将统一组织实施绿色护考,巡查考场周边的施工单位落实停工规定,保障考场周边无施工噪声干扰。
(四)试飞、试车噪声管控。按照全区保障工作安排,高、中考(7月7-8日,7月17-19日)当天阎良区全区范围内实行最严格噪声管控,请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航空工业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区内有关航空试飞企业,高度重视噪声管控工作,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担当,建议在高、中考考试时间段内,提前调整噪声较大的试飞试验等工程作业,保障全区高中考工作安全顺利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局决定成立2020年高中考期间噪声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环境监理站负责人担任,组员为各科站所负责人。实行领导班子带队的值班、检查制度,严格按照分局值班表中专项检查工作安排,扎实开展夜间检查工作,确保各项检查工作扎实开展。
(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生态环境分局将成立夜间检查组,由各组组长牵头组织开展夜间噪声专项检查活动。强化辖区环境投诉的查处力度,重点对居民密集区和投诉多发区域、群众反复投诉的工地进行检查,及时化解环境矛盾,降低投诉率。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一律予以上限处罚,并上报全市联动制约和征信系统。
(三)严格落实值班制度。高、中考期间,生态环境分局值班值守人员,要严格遵守分局值班,按照分局值班表安排,加强值班纪律,确保分局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分局投诉查处人员,要加强噪音投诉查处工作,接到投诉工单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回复,严禁违反工作纪律,出现脱岗、投诉无人办理等情况。
(四)加强通力协作。我区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工作要与分局当前秸秆禁烧、大气治理夜间巡查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一思想,凝聚认识,全局各项重点工作一盘棋考虑,统筹推进。同时,分局各科站高中考期间噪声管控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