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贯彻落实《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市卫发〔2020〕51号)要求,持续推进我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全面收官,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扩大救治病种范围

2020年,在原有25种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基础上,新增膀胱癌、卵巢癌、肾癌、重性精神疾病、风湿性心脏病5个病种,救治范围扩大至30个病种(附件1)。各单位要及时调整救治病种范围,要进一步完善专项救治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保障医疗安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有效降低贫困患者经济负担。

二、提升专项救治水平

(一)完善定点医疗服务体系。

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结合病种增加情况。市卫生健康委指定市精神卫生中心等8所医院为市级定点医院(附件2),我区确定阎良区人民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东院、西安市阎良铁路医院为我区定点医院,区级定点医院要加强与市级定点医院的业务交流,开展疑难病例的会诊、转诊,以专项救治病种为重点和突破口,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二)迅速摸清患者底数。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要按照工作要求,迅速开展摸底工作,摸清患30种大病贫困人口底数,组织开展救治。对于长期不在家、不愿如实告知病情、不配合筛查的贫困户,要上门或通过电话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告知救治有关政策,并进行详细登记,不断做实做细摸底排查工作,确保督导检查时能说得清、答得上。

(三)切实提高救治率。

对已摸清的30种大病患者,要及时组织救治,做到发现一例,建档救治一例,能一次性治愈的要集中至定点医院集中救治,需要长期治疗的要落实救治措施,确保救治率在95%基础上稳步提升。

(四)充分发挥县级定点医院的作用。

区级定点医院要发挥初诊筛查、集中救治、建档管理方面的作用,所有大病患者经过救治,病情出现转归(治愈、转慢病长期治疗等)时,要经过区级定点医院专家组会诊后确定。

三、严格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制度

区卫生健康局、民政局、脱贫办、医疗保障局将积极整合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扶贫基金及慈善救助等保障制度,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我区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政策,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各基层经办机构要提高服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审核并按照协议约定向定点医院拨付费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台账格式。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要按照全区的统一要求,建立辖区内大病患者台账,街、村两级按照《阎良区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台账》(附件3)格式如实填写,要指定专人负责数据比对工作,确保街、村两级台账数据相一致。

(二)做实做细摸底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要按照新增病种,做好摸底工作并填写《阎良区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情况信息统计表》(附件4)。

联系人:邓 立

电话:86200689

电子邮箱:419751684@qq.com

附件:

1.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目录

2.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新增病种市、区级定点医院

3.阎良区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台账

4.阎良区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救治情况信息统计表

西安市阎良区卫生健康局

西安市阎良区医疗保障局

西安市阎良区民政局

西安市阎良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