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阎良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集中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企业:
为确保我区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稳定,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我局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集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消除影响施工安全的重大隐患,全力遏制建筑施工领域发生重大事故,确保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级部门《关于印发西安市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集中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动的通知》并结合《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标本兼治、强化预防”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落实各责任主体安全行为,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水平,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高事故预防能力。
二、检查安排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邢崇军 区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袁 攀 区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童 勇 区建管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建管处,负责整体工作的信息上报。
(二)检查时间
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月15日
重点整治阶段: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7月上旬
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7月下旬
(三)检查方法
1.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收到文件后立即对所属在建项目全面自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措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2.本次检查要对在建项目全面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立即停工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
三、检查重点
1.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和上岗前的安全交底情况。各工程项目在开工前必须针对性进行安全教育,上岗前按工种和施工特点再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等情况。
2.各责任主体单位履行自身职责,落实安全行为情况,以及施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尤其是排查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施工用电等重点环节部位,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及吊篮的使用管理情况,包括:建筑起重机械及吊篮检测、验收、安装(拆卸)方案的编制和审核,办理备案和使用登记,操作、指挥、司索人员持证上岗,建筑起重机械及吊篮安全技术档案,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的情况。
4.脚手架:重点检查各式脚手架在安装、使用、拆除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管。施工负责人应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结合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和队伍情况,做详细的交底,并有专人指挥。并要严格按照脚手架支撑架专项方案和搭设规范进行安装或拆除。
5.消防工作: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器材、消防设备的配备和消防通道的设置及通畅情况,尤其是高层建筑配备临时消防水源情况;建筑施工材料防火性能是否满足设计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等。
6.施工用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接地与接零采用TN-S保护系统,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并采用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四、工作要求
1.各企业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检查时必须在场,且各单位要以书面形式汇报现场自查和整改情况。
2.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单位要通过此次大检查,进一步规范自身市场行为,提高质量、安全生产工作预见能力,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措施,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凡未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整改的,一律停工整改并从严处罚。
西安市阎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