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阎良区农村建筑能效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阎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阎良区农村建筑能效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办:

为促进我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按照市住建局《关于下达农村建筑能效提升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阎良区农村建筑能效提升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抓环境质量,因地制宜,多措并举,以降低能源消耗为目标,全力推进既有建筑能效提升,使建筑能效提升30%,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出新贡献,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任务

(一)农村居住建筑整体节能改造

根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关中地区农村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2019—2021年)》(陕建科发〔2019〕1014号),2020年度完成1个村(关山街办选定),总计200户的整体建筑节能改造,改造后建筑能效提升30%。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相关街办

(二)农村居住建筑局部节能改造

按照《关于印发西安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对完成“煤改电”煤改气”的农房采用两种方式实施围护结构局部改造。2020年度完成3000户采用改造主卧外窗并增设主卧保温门/窗帘的方式进行改造(具体任务见附件);完成7000户采用门窗缝隙封堵的低成本方式实施改造(具体任务见附件)。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街办

(三)农村公共建筑整体节能改造

按照《西安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20年度完成10栋农村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镇政府办公建筑、卫生院、中小学和公益性项目)进行整体性节能改造,改造后建筑能效提升30%。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街办

三、阶段划分

(一)第一阶段(项目遴选阶段):2020年7月-2020年8月

农村居住建筑整体节能改造及农村公共建筑整体节能改造项目由区住建局牵头,各街办配合进行现状摸底,确定改造项目,并组织专家评审。农村居住建筑局部节能改造优先考虑贫困户,剩余名额可根据家庭经济状况或房屋取暖情况选定改造农户,享受过节能改造政策的农户不列入能效改造计划。各街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改造名单于2020年8月15日前报送至区住建局村镇科。

(二)第二阶段(项目启动实施阶段):2020年9月-2020年10月

由区住建局具体组织,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依据行业有关政策法规,完成项目立项、设计、招标等前期工作。

(三)第三阶段(项目全面推进实施阶段):2020年10月-2020年11月

各街办要紧密配合区住建局,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的连续性,配合施工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四)第四阶段(项目竣工验收阶段):2020年12月月底

由区住建局牵头组织发改、财政及各街办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完后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效果评估和工程量核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住建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及各镇街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局村镇科及街办城建办主任为成员的农村建筑能效提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村镇科,负责节能改造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

(二)严格工程建设程序,严把质量关

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依据行业有关政策法规,按规定履行立项、设计、招标、验收等基本程序。全面加强对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工程材料和质量安全,对发现违反建设程序和施工中出现的安全质量问题,一律停工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补助资金使用内容和要求,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专款专用。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资金效益。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进行广泛宣传节能改造的相关知识及优点,充分发挥街办,村委会等基层党组织作用,增强群众参与的主动性、自觉性。为节能改造项目顺利推进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严格考核,强化督导

我局将联合发改、财政等部门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各街办也要明确专人服务项目建设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各街办于每月18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工作措施和成效照片汇总后报送区住建局村镇科

西安市阎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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