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安市阎良区(航空基地)开展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办、区法院、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区科工局、区投资商务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数据信息中心、公安分局、资源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区税务局,航空基地企业服务局、航空基地资源规划局、航空基地经济发展局、航空基地开发建设局、航空基地税务局、航空基地招商一局、航空基地财政金融局: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营商办)《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市纪委办公厅《2023年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市营商办《西安市开展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工作部署,区(航空基地)营商办结合《西安市阎良区(航空基地)2023年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阎政办函〔2023〕10号)及区纪委《2023年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了《西安市阎良区(航空基地)开展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区(航空基地)营商办

2023年6月13日

(联系人:惠通,81670306 ,ylqxgb@163.com)

为扎实开展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整治,按照省市《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及区纪委《2023年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围绕“三个年”活动、“八个方面重点工作”等中心工作,对标深入开展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整治任务,聚焦群众关切和“风”“腐”易发环节,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态度,紧盯营商环境领域普遍存在、反映强烈、治而未绝的突出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查找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和廉政风险点,着力破解企业群众反响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促进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开展,推动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重点内容

(一)围绕多头审批、重复审批、变相审批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资源规划分局、区发改委,公安分局、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局,航空基地企业服务局、航空基地资源规划局、航空基地经济发展局)

(二)围绕主动服务意识不强,重商扶商、优商亲商意识淡薄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科工局、区发改委、区投资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交通局、资源规划分局、区税务局,航空基地企业服务局、航空基地经济发展局、航空基地资源规划局、航空基地开发建设局、航空基地税务局、航空基地招商一局)

(三)围绕交通物流、水电气暖、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涉企违规收费,“天价”乱罚款,随意责令停工,增加企业负担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工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航空基地招商一局、航空基地财政金融局、航空基地经济发展局)

(四)围绕对涉企案件久拖不立、久审不结等破坏市场活动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责任单位:区科工局牵头,各部门、各街办开展自查)

(五)围绕本领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玩忽职守不作为、任性用权乱作为,为群众办事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甚至收受贿赂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区发改委、区科工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资源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局、区投资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据信息中心、区税务局,航空基地企业服务局)

三、工作方式

结合本单位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大兴调查研究活动工作安排,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企业、深入行业、深入一线,通过明察暗访、监督问效、座谈交流、实地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扎实开展营商环境领域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以问题整治为突破,推动营商环境系统提升。

(一)注重问题查纠。围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对照专项整治任务,认真梳理本行业、本领域相关工作情况,深入查找问题和存在不足,制定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补短强弱,推动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落实。

(二)开展座谈交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和要求,扎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至少选取3个街道,同本系统、本行业一线工作人员座谈交流,听取基层单位和一线工作人员意见建议,重点查找“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堵点、瓶颈问题。

(三)进行实地访谈。统筹考虑、系统分析本单位专项整治承担任务,选取5家以上与本部门业务关系密切的企业上门走访,同企业有关负责人开展面对面访谈,虚心听取企业的诉求和建议,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及时回应企业诉求。

(四)组织调查问卷。根据本单位负责的专项整治内容具体任务实际,制定有针对性、指向性和可操作性强的调查问卷,选取5家与本部门业务往来密切的企业进行问卷调查,收集整理对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意见建议。

四、时间安排

自查自纠工作自6月上旬开始,至6月28日结束,此后常态化开展。其中,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阶段(6月上旬至6月16日),各责任单位要结合主题教育和调查研究工作安排,科学制定自查自纠计划;第二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6月16日至6月24日),各责任单位自行安排问题查纠、工作座谈、监督问效、实地访谈和发放调查问卷工作;第三阶段为自查自纠总结阶段(6月24日至26日),各责任单位及时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形成自查自纠报告。之后常态化开展,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持续推进问题整改,以整改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开展自查自纠是认真落实省市营商办、区纪委关于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整治部署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阶段,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尽责,全面贯彻落实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查改结合。各责任单位要把“查”“改”贯穿始终,将集中自查自纠和常态化自查自纠有机结合,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认真系统梳理,建立问题清单。对于能够当下改的问题,立查立改、整改到位,及时回应企业群众诉求;对于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整改措施、持续推动整改,确保年底前切实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对于企业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要系统研究、精准施策,形成制度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推动“以整治促提升、以整治促突破”。

(三)全面系统梳理,按时报送情况。各责任单位在开展自查自纠过程中,要大力发扬实事求是精神,直面问题、客观对待、认真研究、积极整改,切实将制约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推进的问题症结和根源问题找准找实,扎实落实自查自纠阶段各项规定动作,积极做好自选动作,总结形成高质量自查自纠报告(模板详见附件),于6月26日(星期一)11:00前报区(航空基地)营商办。对于专项整治特别是自查自纠期间形成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要加强提炼总结和信息报送,区(航空基地)营商办将积极做好宣传推广。

附件:1.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模板及要求)

2.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清单

3.企业和基层单位建议清单

附件1

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模板及要求)

自查自纠报告,包括“一报告”“两清单”。

自查自纠报告文字部分总篇幅控制在3000字左右,问题和建议部分要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主要内容包括:

帽段:自查自纠开展情况,与街道本系统、本行业具体工作人员座谈,与企业相关负责人座谈,调查问卷发放等基本情况。

第一部分:本单位开展专项治理的典型做法和主要成效(不超过800字)

第二部分:本单位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具体内容为本系统、本行业工作人员座谈中反映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第三部分: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建议

第四部分:开展专项整治的后续打算和意见建议

附件:“两张清单”

即《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清单》《企业和基层单位意见建议清单》。(列入清单的问题和建议应确保事实清晰、逻辑清晰、定性准确)

附件2

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清单

序号具体问题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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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企业和基层单位建议清单

序号意见建议责任单位改进措施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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