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阎良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西安市阎良区航远产城融合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送阎良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阎航远函〔2023〕3号)收悉。经我委研究决定,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阎良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一期)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二、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西安市阎良区凤凰路街道办西安交大一附院东院南侧。

三、建设规模及规模:本项目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地上1层社区卫生服务站132.97平方米、地上2-3层社区服务站415.27平方米、地上1层文化活动站251.68平方米、地上1-2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76.11平方米、地上1层便利店116.94平方米以及63个地面停车位等。

四、建设周期:计划工期24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估算482.9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筹。

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并执行国家关于建设项目节能环保有关规定施工。

请接文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尽快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西安市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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