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西安市阎良区2008年政风行风问卷测评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相关事企业单位:
    根据省、市政府纠风办的统一安排,现将《西安市阎良区2008年政风行风问卷测评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纠风办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西安市阎良区2008年政风行风问卷测评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纠正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塑造良好的部门和行业形象,努力改善我区投资发展环境,经研究,定于9月26日(星期五)开展我区2008年政风行风问卷测评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问卷测评宣传活动由“阎良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见“阎纠办发〔2008〕4号”文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纠风办,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配合,按照本方案安排,做好问卷测评工作。
    宣传日活动邀请区人大常委会、政协领导到场检查指导工作。
    二、活动时间及内容
    9月26日为省、市、区政风行风问卷测评宣传日。我区当日工作由区政府纠风办牵头组织,各问卷单位要做好配合工作。具体时间为9月26日9∶30至12∶00,地点为千禧广场。各被评单位宣传各自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等情况。
    1、区政府纠风办在区电视台播放“西安市阎良区2008年政风行风问卷测评宣传日活动”公告,号召社会各界人士届时积极参与。
    2、各问卷单位负责人要亲临现场组织本单位宣传,参与全区统一活动。
    3、各问卷单位要印制、发放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承诺书”,要求依据《行政许可法》、政务公开、纠风责任制等相关规定,包括工作程序、办事效率、服务标准、自律措施、责任追究、投诉电话等主要条款(1000字以内),文字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通俗易懂。
    4、现场悬挂彩虹门(内容为“西安市阎良区2008年政风行风问卷测评宣传日”,由区国税局承办)。彩虹门用电(千禧广场电路设施,由区建设局负责)。
    5、现场要统一摆放桌椅36套(由区教育局承办),为群众填写“意见建议征求表”准备用笔(由各问卷单位负责提供),现场统一摆放单位标志牌(由区政府纠风办统一制作),原则要求各问卷单位摆放展板,展示政风行风建设。
    6、各问卷单位在现场要设立投诉咨询点,宣传解释本单位、本行业法律法规,积极受理群众投诉咨询,能现场答复解决的问题现场答复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要在宣传日过后及时进行处理。
    7、现场广播宣传、录音灌制、音响设备等工作,(由区文体广播局承办)。新闻报道(由区电视台承办,同时邀请《今日阎良》编辑部派员报道)。
    8、办理市容管理相关手续。(由区市容局承办)
    9、现场交通秩序维护。(由公安阎良分局承办)
    10、各问卷单位应要求工作人员切实遵守创卫工作要求和现场工作秩序,服从区政府纠风办统一安排。
    三、发放份数及统计结果的评定
    活动当天发放问卷测评表的份数100份(由区政府纠风办统一发放)。各问卷单位印制、发放 “意见建议征求表”(样表附后,由各被评单位复制)30份,并给群众说清填写后投入区政府纠风办准备的票箱里。活动结束后对收集到的各类意见、建议按部门原汁原味进行归纳整理,于10月24日前将问卷测评汇总结果报市政府纠风办。
    四、几点要求
    1、区政风纠风办负责组织协调、数据统计等各项工作。各问卷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区政府纠风办,按照统一的要求、任务和分工做好各项工作,要按时到达指定位置,开展宣传、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活动,确保宣传日活动顺利进行。区纪检、监察、纠风机关要加强监督,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随时迎接省市纪检、监察、纠风部门领导的检查。
    2、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投入到政风行风测评活动中确保调查问卷的数量和质量,力求问卷测评结果科学、全面。
    3、要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问题。各问卷单位要鼓励群众积极反映发生在他们身边的、损害他们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区政府纠风办将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认真归纳整理,并在一定的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对典型的不正之风问题,坚决予以查处。
    4、各问卷单位要正确对待群众的意见、建议,加强宣传与沟通,对于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认真解决发生在本单位、本行业中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问题,切实转变职能,促进我区政风行风建设的进一步好转。
    5、问卷测评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应现场将本单位参与活动的干部职工人数,发放宣传资料数、宣传标语和展版数,发放“意见建议征求表”数,受理的投诉件数等情况当即报送给区政府纠风办工作人员,逾期不报的单位以当日未参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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