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安市阎良区2019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19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2019年春运各项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现将《西安市阎良区2019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1日
西安市阎良区2019年春运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春节即将来临,根据省、市政府2019年春运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西安市交通运输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力做好2019年春运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市交发〔2019〕26号)文件要求,2019年春运从1月2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共计40天。为扎实做好2019年春运工作,保障我区广大市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圆满完成春运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意义重大。各有关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新时代人民对美好出行的新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努力保证市民群众安全出行。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精心谋划组织,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有针对性地制定春运工作方案,确保圆满完成我区2019年春运各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机制
为做好我区2019年春运工作,区政府成立了阎良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樊增文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杨晓东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姚伟区安监局局长
王非奇公安阎良分局副局长
成员:区交通运输局、公安阎良分局、区安监局、区建住局、区应急办、区气象局、区物价局、区总工会、各街办。
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春运办),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杨晓东兼任,负责春运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由主管领导牵头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单位春运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春运工作。春运期间,要安排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提高处理紧急情况和复杂问题的能力,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各项工作任务。
三、明确细化职责,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各单位要按职责分工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春运工作正常、有序、畅通。
(一)区交通运输局要科学预测和分析,提前做好运力准备、运力调配和班次安排,明确紧急疏散旅客的责任;要根据客流变化,加强现场指挥,及时调整班次、运输效率,确保春运期间不发生旅客大规模滞留现象;加强对城市公交行业的监管,督促公交企业科学制定运输方案,合理调配线路运力,严格执行公交车辆首末班制度,必要时延长营运时间,增加车辆投放,满足节日期间人民群众出行需要;加强对出租汽车的组织管理,保持车容车貌干净整洁,严厉查处出租车经营者拒载、拼座、绕道、不打计价器等违规行为,维护好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
(二)公安阎良分局要做好旅客集散地、汽车客运站及各主要路口、路段的巡查、监控,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如:恐怖事件、不法分子聚众闹事等社会治安事件)做好应对措施,及时作出反应,保障市民及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交警部门要按职能加强对参加春运的机动车技术性能的监管,做好路面巡逻监控,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超载、超速、违法停车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三)区安监局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春运安全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客运站(场)安全检查及“三品”检查,杜绝“病车”、超载车出站,严禁违禁物品上车,全面排查客运站(场)的安全隐患,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限期整改。
(四)各部门、各街办要做好春运信息的全面宣传,为平安、祥和、欢乐的“平安春运”打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发现舆情信息,按照相关程序及时汇报。
(五)区气象局应每日通报三天气象预报信息,重大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信息要及时通报。
(六)区物价局要加强春运期间运价监控,严肃查处春运期间乱涨价、乱收费行为。
(七)区建住局、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道路、桥梁的养护工作。对影响道路畅通的路面坑槽、翻浆、沉陷等进行及时维护,确保公路路面平整、路况完好;在陡坡、急转弯等危险路段设立警示标志,预防事故发生;在雨雪等恶劣天气情况下,要及时采取清扫积雪、加强交通疏导等措施,全力保障公路畅通。
(八)区交通运输局、公安阎良分局要加强对客运站、火车站等重点区域的环境整治,坚决打击“拉客”、“宰客”、“倒客”、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九)区总工会要继续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活动,指导客运站为务工人员开通绿色通道,切实解决我区务工人员在春运期间“购票难、乘车难、返乡难”等问题,帮助在我区务工人员顺利平安返乡。
(十)各街办和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坚决打击和杜绝农用车、拖拉机、电动三轮车、摩的、报废车和非营运资格的车辆载客营运,维护客运站等旅客集散地周边道路运输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春运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发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打造“平安春运”。
(二)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查找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坚决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同时举一反三,指导企业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对存在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合格的企业及车辆,严禁参加春运。
(三)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春运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春运应急保障工作机制,确保应急运输车辆、应急物资等状态良好,随时待命,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能够及时妥善处置,同时加强沟通联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协调解决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
(四)各单位要积极做好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2019年1月22前,各有关单位将春运工作专项负责人、联系方式以及制定完善的春运应急预案报区春运办(区春运办联系人孙龙,联系电话:86875614,传真:86202596)。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内容,突出工作重点和亮点,分别于1月27日、2月2日、2月10日、2月18日、2月24日上午10时前将上周春运小结报区春运办。如出现突发事件要随时上报情况,春运结束3日内将春运工作总结报区春运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