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政办发〔2019〕36号
区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区级各相关部门:
《阎良区创建陕西省社区教育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
阎良区创建陕西省社区教育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精神要求,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陕教〔2017〕85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创建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工作的通知》(陕教职办〔2017〕35号)、《西安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市教发〔2017〕123号)及《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阎良区社区教育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阎政办发〔2018〕67号)文件精神,结合西安市教育局2019年工作要求,区政府决定于今年创建陕西省社区教育示范区。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创建目标
以创建陕西省社区教育示范区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我区社区教育三级网络,构建各成员单位相互衔接、相互融通的全民终身教育体系,充分发挥社区教育多样化、开放式功能,使终身学习理念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满足社区不同年龄、不同文化程度居民的学习需求。到2019年底,建成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
二、组织机构
为推进我区创建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由分管教育的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区委老干部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文化旅游局、区科工局、公安阎良分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妇联、区总工会、区残联、团区委、各街办、区社区学院等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组织、安排、协调及督查等日常业务。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局长马辉同志兼任。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区政府办:负责组织、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社区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社区教育功能,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区委组织部(区委老干部局):负责区老年大学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针对老年群体开展终身教育、文化娱乐、体育等活动。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学习型城区建设工作;组织安排全区精神文明建设、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全区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社区等活动;广泛宣传社区教育在学习型城市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区发改委:负责将社区教育列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区教育局:把社区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整体规划,主动联系有关部门,牵头做好社区教育发展规划、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工作,确保社区教育改革发展目标落实到位。指导区社区学院开展工作,安排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配合做好社区教育有关工作。
区民政局:把社区教育作为城乡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结合职责组织开展社区教育有关工作。
区财政局:结合实际,适应教育特别是成人继续教育的新变化,着力加强供给侧改革,逐步加大对建设学习型社会、社区教育的支持力度。
区人社局:加大对社区教育的支持力度,并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社区教育在职业技能培训中的重要作用,将社区教育与区域人力资源开发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劳动者素质。
区文化旅游局:通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社区教育提供必要支撑,逐步建设方便社区居民读书、阅览、健身、开展文艺活动的场所,大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培育群众性体育组织,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实施与社区教育工作紧密结合。
区科工局:负责科普知识推广,提高科技普及率等。
公安分局:负责全区治安保卫有关知识的培训以及外来人口的法律法规知识等培训。
区司法局:负责全区的普法宣传教育、法律知识培训,指导各单位、部门做好本单位、本系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等。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培训、宣传与普及。负责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及对全区群众进行卫生、防疫保健知识等宣传。按照职责,做好老年人教育等工作。
区妇联:组织实施女性素质提升工程,通过开展争当学习型女性、争创学习型家庭等活动,指导做好妇女道德、家政服务、家长教育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区总工会:负责利用工会组织对全体职工开展思想、道德、遵纪守法教育;组织、指导开展学习型企业建设活动。
区残联:负责组织开展残疾人教育培训。
团区委:积极组织参与社区教育活动,做好社区志愿者队伍的组建、培训工作。逐步建立社区教育联席会、理事会或社区教育协作会等制度。
各街办:按照《西安市社区学校设置标准》和《西安市社区学习点设置标准》,依托辖区教育资源,设立镇街社区学校和社区(村)学习点。领导支持社区学校、学习点主动开展社区教育有关工作。
区社区学院:负责对全区社区教育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区级层面的社区教育各项活动,指导各社区学校及社区(村)学习点开展业务。
四、创建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5月)。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布置任务,适时组织专家进行创建工作培训。各街办和相关部门根据《西安市阎良区社区教育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阎政办发〔2018〕67号)要求,对标自查,完善自纠,并结合各自职责,制定本单位的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提升整理阶段(2019年6月至7月)。各街办和相关部门对照《陕西省社区教育示范区评估指标体系》及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构建社区教育网络,完善各种规章制度,积极筹措社区教育经费,广泛开展各类人群的教育培训,加强社区教育示范点建设。高度重视社区教育队伍建设,要派专人负责社区教育工作,将本单位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开展社区教育活动的计划、活动图片、视频、总结等过程性资料搜集完整,按照指标体系进行分类归档。
第三阶段:检查督促阶段(2019年8月1日至8月9日)。各街办和相关部门按照《陕西省社区教育示范区评估指标体系》及责任分工,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创建工作汇报,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于8月9日(星期五)下午18:00前报至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教育局)。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第四阶段:全面迎检阶段(2019年8月10日至12月)。以区政府名义递交创建工作申请(由区教育局负责)。各单位要加大创建工作宣传,营造良好的社区教育迎检氛围,提高创建工作知晓率、参与率,并对相关社区教育项目和阵地加强建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省专家组、市教育局的对接,确定验收时间,准备汇报材料,联系确定被检单位,拟定检查路线。被检单位要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社区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是推进我区社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抓手,是打造“15分钟教育圈”的重要载体,也是提升社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民生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努力推动社区教育协同治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日臻完善。
(二)各司其职,合力推进。各单位要尽快成立创建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组织机构,按照职能分工和创建目标,明确责任,专人负责,抓住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按时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