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政发〔2019〕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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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西安市阎良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9日
西安市阎良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效能革命”,创新行政审批制度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6〕20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18〕9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坚持简政放权与体制创新同步推进,按照“精简、统一、高效、便民”原则,通过推进审批与监管分离,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着力构造简约高效便民的行政审批服务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优化投资创业环境、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改革,创新管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创新行政管理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部门之间相互联动、协同配合的监管体系,努力构建现代化政府治理体系。
(二)审管分离,权责一致。将审批与监管分离,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须对等”要求,合理划分行政审批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责,行政审批部门对审批行为及后果负责,各职能部门对审批后的监管负责。
(三)精简高效,阳光便民。按照“阳光、便民、高效”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大力推行“一窗受理、限时办结、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着力强化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目标。
(四)整体设计,稳步推进。科学谋划改革工作总体框架、主要目标、路径选择,注重前瞻性、整体性、衔接性,制定严密的实施步骤,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明确推进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稳妥有序地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组建行政审批服务机构
推行审批与监管分离的集中审批模式,在区政府机构限额内,设立西安市阎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将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划转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主要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按照“能进必进、进是原则、不进是例外”的要求,将16个区级部门及区新闻出版局、区民族宗教局承担的249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行政许可137项、审核转报40项、备案类72项)依法交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原审批部门不再行使审批权,把主要精力转移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共同构建“宽进严出”的市场监管格局。根据职能划转情况,开展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各职能部门的机构调整和人员编制划转。对集中到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的审批事项,由区政府依据法律法规及工作需要进行动态调整并对外公布。
将区政务服务中心调整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所属事业单位,规格相当于副处级,主要负责行政审批的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档案管理、网络信息及相关事务性工作。组建区行政审批技术保障中心,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下属事业单位,规格相当于正科级,主要负责与审批职能行使相关的现场勘查、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公告、集中审图、联合评估、中介管理等技术审查职能。
(二)建立综合服务体系
对依法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据原审批部门提供的标准实施审批。没有划转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仍由原审批部门实施审批,但必须进驻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事大厅(政务中心)设置受理窗口。各垂管部门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实行部门内部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整合,整建制进驻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办事大厅(政务中心),实行集中审批服务。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行政审批运行机制。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原则,制定行政审批运行流程图和具体标准,以标准化促进工作规范化,以规范化实现政务服务优质化。不断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服务公开”管理,涉及审批的服务事项要编制办事指南,逐项明确事项基本信息、材料要求、办事流程、结果样本等要素。统筹用好各类政务公开平台,推进政务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2.建立审批服务协调机制。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服务领导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定期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统筹谋划辖区内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规划,协调行政审批服务局与其他审批部门、监管部门、执法部门之间的关系,研究解决涉及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政策解读、信息联通共享等问题。
3.建立审管分离工作机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编制审批程序清单、审批责任清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科学确定行政审批机构与承担管理职能部门的职责定位。各职能部门提供审批标准,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标准化审批,并对审批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审批部门不再行使审批权,把主要精力转移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共同构建“宽进严管”的市场监管格局。
4.建立审批现场踏勘制度。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制定现场踏勘工作规范,对审批过程中需要现场踏勘的事项,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实施联合踏勘和专业踏勘,切实解决现场踏勘“散、乱、多”等问题。
5.建立“清单”动态管理制度。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须对等”的原则,建立行政许可“责任清单”,明确审批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积极推行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动态管理机制,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探索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探索建立统一的行政审批网上受理平台,实现网上受理、审批、公示、查询、投诉等功能。
6.建立审批信息共享机制。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与市、区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接件信息、审批信息和监管信息资源共享,负责建立行政审批档案室和电子档案管理系统,通过审批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推送审批信息,与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实现审管分离后的档案资料和信息共享,建立审管衔接共享联动机制。完善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事项信息共享机制,以服务企业群众为切入点,整合不同部门信息资源,切实打通基层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7.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功能完善、防控严密、执行高效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实现审批流程的纪检监察全覆盖,将从事审批工作的业务科室列为廉政风险防控第一责任岗,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具体的审批行为进行内部管控、跟踪、问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监督作用,对审批全过程进行监督,以此推动权力要素、运行程序等信息公开透明,确保行政审批高效、规范、廉洁运行。
8.建立行政复议应诉机制。由区政府司法部门牵头,构建体系健全、程序规范、制度完善、运转有效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切实履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职能,畅通行政管理相对人救济渠道,依法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因行政审批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陕办字〔2018〕97号文件精神承担相应职责。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19年7月底前)。根据我区实际,开展体制改革、机构组建、人员划转等前期调研论证工作。梳理编制区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明确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职能职责,研究制定我区相对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并按程序报送方案。
(二)组建机构阶段(2019年8月底前)。组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依照“编随事转、人随编走”的原则,确定机构及人员编制划转调配方案,落实人员划转和业务接续工作,建立完善审批网络,制定权责清单,建立工作机制。(3月初已完成行政审批服务局的组建和挂牌工作)
(三)正式运行阶段(2019年9月底前)。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工作体系和协调运行机制,并根据试运行情况,调整完善业务办理窗口、平台建设和网络系统,不断健全审批、管理、监督运行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理顺“审管”关系。按照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三定”规定,厘清与其他相关政府部门之间权责边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全面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作为深化我区机构改革、推动“行政效能革命”的重要内容。由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按照时间进度、预定目标和责任落实精心推进改革,确保按期完成改革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改革各项实施工作,及时做好职权移交、政策宣传、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推动改革有序开展。
(三)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成效评价机制,逐步建立科学量化绩效测评指标体系;加强对行政审批服务局运行过程的效能监察、电子监察和专项督查,促进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四)完善基础设施。加快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科学规划功能布局,充分满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各项需求,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集中、便利、高效的办事环境,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附件:1.阎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汇总清单
2.阎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行政许可137项)
3.阎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审核转报40项)
4.阎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备案类72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