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阎良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阎良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313


 

阎良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19—2021年)

 

为加快补齐我区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根据住建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陕西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和《西安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规划引领、建管一体;突出重点、远近结合;部门联动、统筹推进;强化督查、完善机制的思路,加快补齐我区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为尽快实现城镇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目标打下坚实基础。到2020年,完成错接混接改造,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显著提高,建成区基本实现无污水直排口;到2021年,加快城市排水管网建设,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

1.全面开展城市排水管网排查

20206月底前,全面排查城市建成区市政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对排水用户数量、分布及排水管网雨污错接混接情况,分批分期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形成污水管网排查工作报告,理清管网位置、长度、管径等基本现状,建立私搭乱接、错接混接、管网破损等问题清单。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城管局、资源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

2.落实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评估制度

结合市实施方案,依法建立市政排水地理信息系统(GIS),实现排水设施信息化、账册化管理。系统包括源、站、网、厂、河从源头到末端的各个组成单元信息数据,具备完善的管径、标高、材质、厂站规模、设备配置等基本数据,并结合排水设施规划、建设、运行、养护、检测、治理以及重点排水单位接入情况等信息及时更新,为我区防汛排涝应急指挥、排水管网改造、雨污错接混接改造、暴雨积水分析、系统事故排查、污水处理调度等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持。落实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评估制度,逐步建立以5—10年为一个排查周期的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数据信息中心、资源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

3.编制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

根据阎良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排水管网普查结果,全面评估现有排水系统规划、建设、运行情况,科学确定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总体规模和布局(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与服务片区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相匹配),20206月底前,编制完成阎良区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建设规划。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水务局、资源规划分局,各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

4.加快推进新建排水管网建设

污水管网规划建设与城市开发同步推进,实行雨污分流,进一步强化排水管网系统性建设。全面推进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通过污水截流、收集、新建、改建等措施,202112月底前完成建成区内所有道路排水管道建设,完成人民路雨水主管网和部分次干道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排水管网建设,到202112月底前,基本消除管网收集空白区。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城改事务中心、资源规划分局,各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区城投公司

5.全面推进现状排水管网混错接及直排口改造

根据排水管网普查和检测评估结果,有计划、分片区的组织实施排水管网错接混接改造、破损管网修复。2020年底前,完成市政排水管道混接错接点改造。开展管道功能性病害和结构性病害整治,进一步加大排水管网普查力度,发现一处、整治一处。20205月底前,基本消除污水直排口。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改事务中心、资源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

6.加快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加大黑臭水体和劣V类水体排查力度,建立台账,逐一制定整改方案、逐个销号,20204月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资源规划分局,各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

7.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标改造

按照排水专项规划要求,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加快实施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作,明确改造任务清单,确保202010月份完成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8.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和污水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

加快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2019年底,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2021年底,完成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污泥资源化处置水平显著提高。

推进城市污水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再生水的利用率,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中优先使用再生水,2020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城管局、生态环境分局、资源规划分局,各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城投公司

9.加快海绵城市建设

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利用自然生态系统,提高雨水滞渗、调蓄和排放能力。新(改、扩)建设项目应按照《西安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和《西安市进一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对城区居民小区、公园绿地、道路广场实施海绵城市建设改造。加强规划、建设、验收全过程管控,减少初期雨水污染,实现雨水资源化利用。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资源规划分局、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区城改事务中心,各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区城投公司

(二)健全排水管理长效机制

10.健全排水设施专业运行维护管理机制

积极推行污水处理厂、管网与河湖水体联动的河(湖)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管理,保障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排水管网运行维护主体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定额实施运行维护,根据管网特点、规模、服务范围等因素确定人员配置和资金保障。加强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督管理,相关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

11.完善排水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和《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的要求,建立健全污水接入服务和管理制度,202012月底前实施阎良排水许可制,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建立健全生活污水应接尽接制度。市政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应当依法接入管网,严禁雨污混接错接;严禁小区或单位内部雨污混接、错接到市政排水管网,严禁污水直排;新建居民小区或公共建筑排水未规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的,不得交付使用;市政污水管网未覆盖的,应当依法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

建立健全小散乱规范管理制度。结合市场整顿和经营许可、卫生许可管理建立联合执法监管机制,整治沿街经营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污水乱排直排现象。

建立健全市政管网私搭乱接溯源执法制度,在市政排水管网上私搭乱接的进行严格处罚。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各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

12.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

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要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完善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加强对接入市政管网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管,依法处罚超排、偷排等违法行为。杜绝工业企业通过雨水口、雨水管网违法排污,做好管网关键节点水质、水量日常监测。

各街道办、开发区要组织对进入市政污水收集设施的工业企业排水情况进行排查并逐一开展评估,经评估认定污染物不能被城镇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或可能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的,要限期整改;经评估可继续接入污水管网的,要督促工业企业依法取得排污许可,并将排污许可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单位和相关部门监督。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水务局,各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

13.强化建设施工降水管理

强化对市政设施施工降水、建筑基坑降水的许可管理,明确排水接口位置和去向。原则上市政设施施工降水、建筑基坑降水不得排入污水管网、合流制管网以及末端设置截流设施的雨水管道,避免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造成影响,或因接入水量超过管网输送能力导致检查井冒溢及污水处理厂前溢流等现象。依据住建部《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各类施工作业需要排水的,由建设单位向区住建部门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水务局、区城管局,各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

14.完善河湖水位与市政排口协调制度

按照《西安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充分发挥城市水体景观和内涝防治功能,杜绝盲目抬高水位营造景观的现象。合理控制石川河、清河等河湖水体水位,妥善处理河湖水位与市政排水的关系,防止河湖倒灌进入市政排水系统。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城管局、生态环境分局

15.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

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动态调整机制,按照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统筹使用污水处理费及财政补贴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提供服务的单位支付服务费,充分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各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

16.严格质量安全管控机制

排水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主体要严格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依法组织实施,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生产安全;严格排水管道养护、检测与修复质量管理。按照质量终身责任制要求,强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各相关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各自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有序推进,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管考核。实行目标责任制和监督考核制度,将《实施方案》工作内容纳入涉及街道办、开发区、区级有关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区住建局会同区级各牵头部门,明确考

核任务和标准,加大考核力度,对年度任务完成出色的予以通报表彰,对责任不实、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

(三)确保资金投入。区级财政要提供资金保障,各任务单位、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按照现有城建管理体制,积极开展提质增效工作。各任务单位积极包装策划项目,建立项目库,争取中省市资金支持,同时,充分发挥市场融资优势,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建设。

(四)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信息发布、宣传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积极宣传提质增效措施和成效。同时,引导公众自觉维护雨水、污水管网等设施,不向水体、雨水口排污,不私搭乱接管网,鼓励群众监管治理成效,形成全民参与的治理氛围。

 

附件:1.西安市阎良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领导

小组组成

2.《西安市阎良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

施方案(2019—2021年)》任务分解表

 

 

 

 

 

 

 

 

 

 

 

附件1

西安市阎良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组成

 

为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健全排水管理长效机制,成立西安市阎良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及任务职责如下

     长:苟继东  区委副书记、区长

    长:权利军 区委常委、副区长

      员: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改事务中心、区数据信息中心、区气象局、生态环境分局、资源规划分局、区城投公司,各街道办、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

      责:统筹全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工作的决策、实施和管理,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局长邢崇军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有关决策部署的监督落实,承担阎良城镇污水处理三年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考核等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各单位承担相应岗位职责的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该项工作任务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附件2

《西安市阎良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任务分解表

 

序号

主要任务

重点工作

工作要求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1

全面开展城市排水管网普查

形成污水管网排查工作报告,建立台账和问题清单。

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区市政排水管网以及居民小区、公共建筑、企事业单位内部等非市政污水管网排查工作。建立私搭乱接、错接混接、管网破损等问题清单。

区住建局

区城管局、资源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办、开发区

20206月底

2

落实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评估制度

依法建立市政排水地理信息系统(GIS)。

系统包括源、站、网、厂、河从源头到末端的各个组成单元信息数据,具备完善的管径、标高、材质、规模、设备配置等基本数据,并结合排水设施规划、建设、运行、养护、检测、治理以及重点排水单位接入情况等信息及时更新。

区住建局

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数据信息中心、资源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办、开发区

202112月底

建立以5—10年为一个排查周期的长效机制。

落实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评估制度,逐步建立以5—10年为一个排查周期的长效机制。

202112月底

3

编制城市排水与

污水处理规划

编制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

结合排水管网普查结果,全面评估现有排水系统规划、建设、运行情况,科学确定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总体规模和布局,编制阎良区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建设规划。

区住建局

区城管局、区水务局、资源规划分局,各街道办、开发区

20206月底

4

加快排水管网建设

加快雨污分流建设和改造。

污水管网规划建设与城市开发同步推进,实行雨污分流,进一步强化排水管网系统性建设。全面推进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通过污水截流、收集、新建、改建等措施,202112月底前完成建成区内道路雨、污水管道建设。

区住建局

区城管局、区城改事务中心、资源规划分局,各街道办、开发区,区城投公司

202112月底

消除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

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排水管网建设,到202112月底前,基本消除管网收集空白区。

202112月底


序号

主要任务

重点工作

工作要求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5

全面推进现状排水管网混错接及直排口

改造

加快雨污水错接、混接及污水直排口改造。

根据排水管网普查和检测评估结果,有计划、分片区组织实施排水管网错接混接改造、破损管网修复。2020年底前,完成市政排水管道混接错接点改造。开展管道功能性病害和结构性病害整治,进一步加大排水管网普查力度,发现一处整治一处。20205月底前,基本消除污水直排口。

区住建局

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改事务中心、资源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办、开发区

202012月底完成错接混接改造、20205月底前消除污水直排口。

6

加快实施城市黑臭

水体治理

加快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加大黑臭水体和劣V类水体排查力度,建立台账,逐一制定整改方案、逐个销号,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区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

区住建局、区城管局、资源规划分局,各街道办、开发区

20204月底

7

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标改造

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标改造。

加快实施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作,明确改造任务清单,确保202010月份完成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区住建局

生态环境分局

202010月底

8

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和污水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

加快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2019年底,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2020年底,污泥资源化处置水平显著提高。

区水务局

区城管局、生态环境分局、资源规划分局各街道办、开发区

202112月底

推进城市污水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

提高污水处理再生水的利用率,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中优先使用再生水,2020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区住建局

202012月底

9

加快海绵城市建设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利用自然生态系统,提高雨水滞渗、调蓄和排放能力。

重点对城区居民小区、公园绿地、道路广场实施海绵城市建设改造。加强规划、建设、验收全过程管控,减少初期雨水污染,实现雨水资源化利用。

区住建局

资源规划分局、区城管局、水务局、区城改事务中心,各街道办、开发区,城投公司

202112月底

10

健全排水设施专业

运行维护管理机制

建立完善污水系统运行调度机制,积极推行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管理。

积极推行污水处理厂、管网与河湖水体联动的河(湖)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管理,保障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区住建局、区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

区财政局,各街道办、开发区

202112月底

建立健全污水管网维护管理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

加强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督管理,相关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

序号

主要任务

重点工作

工作要求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11

完善排水管理制度

实施排水许可制度。

实施排水许可制,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区住建局

各街道办、开发区

202012月底

建立健全生活污水应接尽接制度。

市政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应当依法接入管网,严禁雨污混接错接;严禁小区或单位内部雨污混接、错接到市政排水管网,严禁污水直排;新建居民小区或公共建筑排水未规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的,不得交付使用;市政污水管网未覆盖的,应当依法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

区住建局

202012月底

建立健全小散乱规范管理制度。

结合市场整顿和经营许可、卫生许可管理建立联合执法监管机制,整治沿街经营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污水乱排直排现象。

区城管局

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各街道办、开发区

202012月底

建立健全市政管网私搭乱接溯源执法制度。

建立健全市政管网私搭乱接溯源执法制度,在市政排水管网上私搭乱接的进行严格处罚。

区住建局

各街道办、开发区

202012月底

12

规范工业企业

排水管理

治理超排、偷排等违法行为;组织评估现有接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废水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的影响。

依法处罚超排、偷排等违法行为。杜绝工业企业通过雨水口、雨水管网违法排污,做好管网关键节点水质、水量日常监测。各街道办、开发区要组织对进入市政污水收集设施的工业企业排水情况进行排查并逐一开展评估,督促工业企业依法取得排污许可。

生态环境分局

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水务局,各街道办、开发区

202012月底

13

强化建设施工

降水管理

强化对市政设施施工降水、建筑基坑降水的许可管理。

强化对市政设施施工降水、建筑基坑降水的许可管理,明确排水接口位置和去向。原则上市政设施施工降水、建筑基坑降水不得排入污水管网、合流制管网以及末端设置截流设施的雨水管道,或因接入水量超过管网输送能力导致检查井冒溢及污水处理厂前溢流等现象。

区住建局

区水务局、区城管局,各街道办、开发区

202012月底

序号

主要任务

重点工作

工作要求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14

完善河湖水位与市政排口协调制度

完善河湖水位与市政排口协调制度。

合理控制石川河、清河等河湖水体水位,妥善处理河湖水位与市政排水的关系,防止河湖倒灌进入市政排水系统。

区水务局

区住建局、区城管局、生态环境分局

202012月底

15

完善污水处理

收费政策

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动态调整机制,按照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统筹使用污水处理费及财政补贴资金,充分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区水务局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各街道办、开发区

202112月底

16

严格质量安全

管控机制

按照质量终身责任制要求,强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

排水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主体要严格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依法组织实施,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生产安全;严格排水管道养护、检测与修复质量管理。按照质量终身责任制要求,强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

区住建局

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道办、开发区

2020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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