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

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西安市阎良区“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72   

 

 

 

 

 

 

西安市阎良区“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方案

 

为了健全和完善“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调控机制,缓解突发自然灾害、畜禽疫病流行等因素引起的“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切实做好我区“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

为确保我区“菜篮子”生产保供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阎良区“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如下:

 长:苟继东  阎良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舒元华  阎良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成员由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局、区投资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气象局、公安分局、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区机关事务中心、区供销联社、各街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杨晓飞同志兼任,主要负责我区“菜篮子”生产保供日常工作推进、对上沟通衔接、相关信息上报、督促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各项工作,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相关资料等。

二、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国家储备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57号)、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精神和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调控机制,促进“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健康发展、价格平稳运行。

(一)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政府调控。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政府对市场的调控作用,合理引导市场预期,调节市场供求,促进生产稳定。

2.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在区“菜篮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切实落实“菜篮子”区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部门协调的“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调控管理体系。

3.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加强对“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的跟踪监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中“菜篮子”重要商品包括猪肉、鸡肉、鸡蛋、牛奶、蔬菜等。中央和省市如增加新的品种,本方案相应增加。

三、部门职责

(一)区农业农村局

负责统筹安排“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基地建设,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合理安排生产布局,稳定生猪、蔬菜等“菜篮子”重要商品的生产,加大本地供应,确保达到国家和省市对“菜篮子”重要商品要求的自给率;做好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农业受灾统计和灾后重建工作;做好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及时处置动物疫情。

(二)区投资商务局

负责加强市场运行监测,负责冬春蔬菜储备工作,按要求进行储备和投放,保障市场供应;协助做好“菜篮子”重要商品“五进”(进超市、进集贸市场、进集体食堂、进社区、进餐饮企业)工作。

(三)区财政局

负责将“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相关资金纳入相关区级部门年度预算中,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做好我区“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资金的保障工作;负责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保障工作。

(四)区发改委

负责“菜篮子”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和预警,及时向区“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按照省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保障工作。

(五)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对全区“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交易行为进行监管,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垄断货源、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强“菜篮子”重要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六)区交通局

负责配合做好“菜篮子”重要商品运输工作,确保收费公路“绿色通道”畅通,并积极协调收费公路保持“绿色通道”畅通。

(七)公安阎良分局

负责“菜篮子”重要商品运输车辆的交通保障及超市、菜市场等销售点周边的交通秩序管理;处置因“菜篮子”重要商品短缺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八)区统计局

负责“菜篮子”重要商品的价格统计调查与分析,及时将各方统计数据综合分析后报区政府。

(九)区委宣传部

负责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沟通,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新闻舆论引导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协调相关单位做好信息发布,及时通报区政府就“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工作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效果,消除社会恐慌情绪。

(十)区委网信办

负责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做好网上舆情信息的监测、研判和处置工作。

(十一)各街办

负责本辖区内“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供应、库存、价格、市场动态及监测等的日常管理工作;“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向区级相关部门报告。

四、监测预警

区发改委、区投资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统计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菜篮子”重要商品监测预警信息体系,加强对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当监测发现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提请区“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会商措施,为调控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各街办要及时向区级对应部门报送本区域市场监测情况。

五、响应机制

(一)猪肉

按照《西安市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的要求开展。中央和省市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菜篮子”重要商品(除猪肉外)紧缺响应

当区域内出现“菜篮子”重要商品供应紧张,持续出现抢购囤积现象,价格快速上涨,或者法律法规、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情况时,区投资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在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同时,做好“菜篮子”重要商品紧缺品种投放前的准备;若情况没有缓解,经区政府同意后,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投放,根据事态发展可加大调运、投放数量,或施行其他调控措施。

(三)“菜篮子”重要商品(除猪肉外)卖难响应

当区域内出现“菜篮子”重要商品滞销积压、价贱伤农问题时,由区“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区农业农村局、区投资商务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等相关部门,采取组织调运、临时收购、费用补贴、网络销售等多种形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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