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阎良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
《阎良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增长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7日
阎良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增长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打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营造宽松平等的创业环境、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持久动力,着力解决省委巡视反馈“破解市场主体少的办法不多”的问题,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平稳增长,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互联网+政务服务”三位一体协同推进,着力破解市场主体少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围绕市场主体增长工作,选好突破口,激活存量,促进增量,提升质量,分类施策,关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市场主体发展。坚持部门协同,齐抓共管,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力争2021年区域市场主体在2020年基础上增长12%。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增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唐 雄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副组长:李尚书 区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区营商办(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科工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投资商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税务局,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尚书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日常督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政策落实扶持一批。各行业主管部门系统梳理相关领域涉商涉企优惠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和兑现速度,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从准入政策方面给予指导和扶持,促进各项创新创业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二)优化服务培育一批。强化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在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市场主体培育作用,帮扶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存续发展。积极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注册;进一步简化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降低创业的制度性成本。
(三)推动个体转型升企一批。大力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调整产业结构,向多元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四)推进“双创”增长一批。积极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出台的就业优惠政策,支持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群体自主创业。对新生小微企业开展跟踪统计调查,密切关注存续发展状况,及时给予创业扶持指导。
(五)开展宣传活动发展一批。通过进院校、进社区、进市场、进农村、进创业园区,群策群力、强化配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政策宣传活动,对具备创业条件的群体提供上门服务、现场办公。
四、职责分工
(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服务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优惠举措,负责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工作的咨询、指导,利用全程电子化登记、主动上门服务等便民方式,为申请人办理相关营业执照提供便利。(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二)落实优惠政策,服务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优惠举措,负责个体工商户登记工作的咨询、指导,利用全程电子化登记、主动上门服务等便民方式,为申请人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提供便利。(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三)落实优惠政策,减少办税环节。落实好上级关于小微企业、农业税、费优惠方面的具体措施,明确政策界限和操作办法,将现有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以及农业生产税费减免等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做好“企业开办”相关工作的衔接。(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四)助推网络经济快速发展。扶持网络经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深化与网络平台协作机制,为市场主体依托互联网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环境。(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五)加快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统筹推进机制,搭建招商引资活动平台,开展精准招商,积极引进优质产业项目落户阎良,密切跟踪已签约项目,有效促进项目落地投产。(牵头单位:区投资商务局,配合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
(六)推动市场主体跨省市通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指导意见》,推动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涉企经营许可等事项“跨省通办”,探索建立沿黄流域经济发展圈城市异地通办联席工作机制,创新跨省市商事登记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提升跨区域政府服务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七)支持服务新经济发展。培育新经济增长动能,加快发展先进装备制造、通用航空、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中高端消费、创新引领、绿色低碳、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健康养老、休闲旅游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科工局、区投资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化旅游局,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八)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村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乡村旅游和农村服务业升级发展。宣传、落实上级支持农业发展及扶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具体措施,积极引导种植业、养殖业等行业的经营者申请成为合法的市场主体。(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九)积极引进人才,促进创新创业。落实好人才引进各项优惠政策,统筹加强人才引进,真正引进用好一批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有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创业性人才。积极落实西安市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本着“能减则减、能快则快”的原则,从减化申请手续、缩短办事流程、加快放款速度等方面入手优化服务。(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十)提升金融服务经济发展力度。协调金融机构优化企业办理开户许可流程,缩短办理时间,努力做到为企业开立账户,随到随办;研究制定加大对市场主体信贷支持力度的具体措施,在信贷品种、贷款利率、贷款对象、扶持范畴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十一)规范医疗、卫计行业市场主体发展。督导推进私人诊所、美容场所办理证照,清理整顿无证照诊疗机构,指导其在进行经营活动前办理行政许可。(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十二)规范道路运输行业市场主体发展。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的整治力度,对无证照从事营运活动的违法行为进行整顿,督促符合经营条件的主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十三)明确主体责任,推动市场主体健康快速发展。研究制定促进市场主体增长的具体工作措施,做好辖区市场主体的培育工作,深挖辖区市场主体发展潜力;各涉农街道办事处要重点加大新兴产业和农产品经营的扶持力度,着力培育农村市场主体,统筹推动辖区市场主体增长工作有序开展。(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提升服务效能,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增长。
(二)明确工作目标。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明确辖区和分管领域市场主体发展的重点区域、重点方向和重点行业,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制定具体落实措施,主动作为、强力推进。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和典型案例进行广泛宣传报道,不断营造浓厚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灵通信息,密切协作,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信息资料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报送(联系人:邢媛媛,电话:862065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