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张东海等4名同志“见义勇为
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
近年来,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涌现出了一批先进个人,特别是张东海、丁彬、丁浩、高科4名同志在群众遇险时,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奋力营救他人生命的事迹,引起广泛关注,产生强烈反响。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大力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根据《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相关规定,区政府决定授予张东海、丁彬、丁浩、高科4名同志“阎良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奖励张东海同志1万元人民币奖金,丁彬、丁浩、高科同志各5000元人民币奖金。
希望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以他们为榜样,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新时代正气歌,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阎良、法制阎良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为推动阎良各项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阎良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简要事迹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31日
附件
阎良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简要事迹
2020年8月5日晚,阎良区突降特大暴雨,迎宾北路立交桥下出现大量积水,一辆轿车被困水中。正在辅道避雨的张东海(男,汉族,中共党员,航空工业西飞模具锻铸厂职工)和途经此处的丁彬(男,汉族,阎良区关山街道康桥村六组村民)、丁浩(男,汉族,富平县留古镇联合村联合组村民,现在阎良区关山街道康桥村经营乐乐汽车美容服务会所)、高科(男,汉族,阎良区关山街道康桥村八组村民)等人听到桥下有人呼救,迅速向桥下奔去。当时雨势凶猛、光线昏暗,他们冒着暴雨和高处顺着道路不断向立交桥下流涌的雨水实施救援。张东海把路人找到的绳子绑在腰间,游向被困轿车,在丁彬、丁浩、高科等人协助下,在特大暴雨中,从立交桥下积水中往返三次救出了5名被困群众。张东海、丁彬、丁浩、高科同志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面临危险时,不顾个人安危,为被困的一家人撑起了生的希望,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间大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