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
关于马永文任职的通知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经2021年8月23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马永文任区水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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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610114013443185P/2021-00592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
| 发文字号 | 阎政发〔2021〕14号 | 发布日期 | 2021-08-25 11:38 |
| 有效性 | 有效 | 生效日期 |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
关于马永文任职的通知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经2021年8月23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马永文任区水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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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主办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阎良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技术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