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阎良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阎良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企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政府决定成立阎良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长:权利军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张红花  区政府副区长

          勃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鹏  区政府办主任

        吕海宁  区民政局局长

 员: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委社会治理办、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工商联(区科协)、区关工委、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科工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


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税务局、区烟草专卖局、公安分局、资源规划分局、经济开发区、荆山开发区、各街办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坚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安排;协调推进有关单位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标准;督促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指导各成员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强化督办问责;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同时,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成员单位,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区民政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区委网信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公安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的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承担对应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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