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政办函〔2021〕34号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阎良区落实西安市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市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阎良区落实西安市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市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
阎良区落实西安市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市
工作任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积极落实西安市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市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工作水平,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批“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市创建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21〕744号),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公路重要指示精神,以助推西安市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市为目标,以“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为抓手,在成功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基础上,着力优化我区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四好农村路”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和品质,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民脱贫致富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创建目标
通过西安市“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市创建活动,不断推进我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明显提升、养护全面加强、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和物流运输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交通支撑,助力西安市顺利通过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市考核验收。
三、组织机构
成立阎良区落实西安市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市任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晓民 副区长
副组长:高 峰 区交通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公安分局、资源规划分局、区邮政局、阎良公路管理段、各街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高峰同志兼任,主要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等;负责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等;负责督导检查任务进度和质量。
四、职责分工
(一)区交通局:牵头负责整体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全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工作;负责做好超限运输、客运市场监管及全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全区农村公路摆摊设点、占路为市行为的治理工作;负责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完善等工作。
(二)区财政局:负责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配套资金和燃油税的落实工作。
(三)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农业产业园道路、新关路两侧绿化整治工作,完成过村段美丽乡村“路田分离”和“路宅分离”工作。
(四)区城管局:负责做好全区建设工程项目渣土车沿路抛洒的整治工作。
(五)资源规划分局:负责做好农村公路两侧违法用地的整治工作。
(六)区邮政局:负责做好农村物流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农村物流”建设,整合区域货运资源,形成农副产品和生活用品的双向流通渠道。
(七)公安分局:配合区交通局做好县乡农村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等工作。
(八)阎良公路管理段:负责做好阎良区国省干线路域环境及超限运输整治工作。
(九)各街办:负责做好辖区农村公路及沿线村道两侧路域环境的整治工作;负责做好街办级路长制考核运行及农管所乡规民约、村规民约等相关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1日—7月22日)
制定《阎良区助推西安市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市实施方案》,成立区级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23日—7月30日)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等,立即开展工作,务必于7月30日前完成各自承担任务。
(三)检查验收(7月31日)
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对各成员单位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夯实工作责任。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各成员单位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做到工作标准、质量要求、完成时限“三到位”,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二)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创建质量。创建 “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市是实事工程和惠民工程,各相关部门和各街办要合理安排资金,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应尽量节省开支,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程质量。
(三)加强督导检查,强化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检查和考核等制度,及时开展督导检查活动,针对存在问题要督促相关成员单位立即整改,对工作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严肃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