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阎良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阎良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阎良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2022年9月
目录
附件1:阎良区主要气象灾害 28
附件2:西安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31
附件3:阎良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通讯录 56
阎良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健全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着力提高我区气象灾害防御、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陕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西安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西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西安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阎良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影响本行政区域的暴雨、暴雪、干旱、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道路结冰、霾等气象灾害的叫应会商应对工作。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重污染天气等其他次生、衍生灾害,及可能导致安全事故、重大环境事件、工农业生产事件等的处置,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执行,保持各应急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气象灾害按照行政区域实施分级管理,各街办、开发区管委会是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预警先导,部门联动。根据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按气象灾害影响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种类,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街道(开发区)、部门间信息沟通,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促进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阎良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为全区暴雨、干旱、暴雪、寒潮、大风、高温、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沙尘暴、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防御和应对指挥机构。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指导下开展工作。
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气象工作的领导担任。
副总指挥:区政府办主要负责人、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区气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科工局、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资源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投资商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据信息服务中心、区人武部、区消防救援大队、供电分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西安市阎良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阎良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西安市阎良支公司。
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应急响应的级别,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机制。
区政府办:协助区政府分管领导,协调联系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及时传达有关指示和命令,协调各街道(开发区)、部门间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气象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导各街道(开发区)和有关单位紧急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协调有关救援队伍参与救灾行动,协调有关专家指导应急救援工作;统筹指导各街道(开发区)有序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和省、市、区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重大气象灾害影响前后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组织开展灾后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依法发布灾情。
区气象局:负责全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承担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防监测、预报工作;组织灾后气象灾害评价和灾害成因界定工作;建立重大气象灾害应急专家咨询机制,牵头设立专家组,为区政府、各街办(开发区管委会)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引导社会舆论客观正面报道。
区融媒体中心:做好气象灾害事件新闻发布,及时通报气象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开展气象灾害预防和应对、自救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区委网信办:负责网络舆情引导工作,打击造谣传谣信息传播,协调区级网络媒体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引。
区发改委:负责做好气象灾害损毁设施修复等相关工程项目的审批工作;加强价格监测预警,按要求及时上报监测情况。
区教育局: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学校按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情况实施停课机制,保障幼儿园及学校学生安全;督促、指导开展危及学校的气象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演练等工作,提高师生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区科工局:指导做好工业企业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协调组织有关工业企业应急产品生产。
公安分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组织、指导开展治安、交通等方面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演练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救灾救援和应急救助工作,组织、指挥、协调公安机关参与抢险救灾,配合各街办(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疏散、撤离受气象灾害威胁的人员;做好灾区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保证抢险救灾车辆通行。
区民政局: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导各街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阎良区本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相关资金的保障工作。
区人社局:完善灾害性天气条件下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通过宣传和引导,提高用人单位在恶劣天气下保护员工安全的意识。
资源规划分局:负责气象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气象灾害影响区域的环境监测。牵头协调气象灾害引发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置及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受灾期间环境监测、发布相关环境信息。
区住建局:指导住建领域安全施工,督促施工单位对在建工程采取安全措施,撤离、转移施工人员;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做好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安全防范工作,协助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各街办(开发区管委会)、消防救援机构、公安部门等开展人员疏散和安全防护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组织督导相关单位做好城市道路等区域除雪除冰工作;负责加强对所管辖区域绿化树木及附属设施的排查,对影响安全的绿化树木及时进行加固、修剪或移除,对影响安全的绿化附属设施及时进行维修;组织督导各街道(开发区)切实加强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监管。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所管辖公路、桥梁、隧道、边坡、客运场站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负责交通建设工程、公路交通设施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及时修复、加固或拆除存在安全隐患或已损坏的设施;负责指导全区道路运输行业和城市客运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协调各种交通运力,做好抢险物资和人员输送工作,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运输保障。
区水务局:组织、指导水务工程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单位加强巡查维护,提前预置物资、抢险力量做好水务工程设施抢修准备;加强保障高温和干旱期的居民用水;配合区环境主管部门加强水源水质监测工作,确保用水安全。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生产气象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负责监测、提供农业旱涝灾情;指导、协调林区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林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区投资商务局:配合相关部门协调有关企业做好部分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
区文化旅游局:负责督促旅行社及时关注气象变化,科学安排旅游线路,引导游客安全出行;督促各旅游景区、星级酒店及所辖文体场馆做好灾害性天气下安全提示警示和安全运行工作。
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开展灾区伤病员医疗救治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和伤病员心理危机干预、心理疏导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以及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中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现场控制和违法行为的行政调查处理,并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查处垄断货源、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区数据信息服务中心:协调推进气象灾害应急防御领域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协助区气象局做好气象防灾减灾类政务信息系统项目信息化技术工作。
区人武部:负责做好抢险救灾、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及群众,协助开展灾后重建。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做好抢险救援、社会救助和执勤备战等应急救援任务,协助开展灾后重建。
供电分公司:负责所辖电力设施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落实气象防灾减灾用电保障措施。
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和灾区通信设施的抢修等工作,保障灾害救灾现场等重要通信畅通;在区气象局发布高级别预警信息后,通过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众发送预警信息。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西安市阎良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阎良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西安市阎良支公司:负责气象灾害政策性保险以及因气象灾害造成损失的投保理赔。
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做好本部门(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及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其他有关单位应按照职责,配合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及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西安市阎良区气象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西安市阎良区气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气象局、区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工作,进行气象灾害趋势会商,分析研判气象灾害影响程度和范围,并及时向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汇报;根据指挥部的决定,启动、变更或终止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组织协调成员单位间信息共享,召开年度联席会议、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人员培训,参加、筹划、组织和评估有关气象灾害事件应急演练;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检查指导各街道(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应急准备措施。
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与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指定本单位相关职能部门作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联络单位,明确有关同志担任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联络员。联络员既是本单位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协调、联络人员,又是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兼职工作人员。
各街办(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工作机制,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成立全区重大气象灾害应急专家组,并完善相关咨询工作机制,为重大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提供分析评估、决策咨询和处置建议等。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专家组成员直接参加重大气象灾害的具体应急处置工作。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调整专家组成员。
区气象局负责全区综合气象观测系统的布局规划、建设和维护,各街道(开发区)协助气象监测设施的选址,为气象设施安装、维护等工作提供便利,并配合做好相关气象设施及环境的保护。各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优化加密观测站网,完善气象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的综合监测体系。
各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优化加密观测站网,完善气象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的综合监测体系。
气象部门应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并与教育、公安、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电力、铁路等部门、单位建立相应气象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联动机制,实现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
3.2.1预警信息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是指区气象台根据《西安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办法》,单独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向社会公众发布的预警信息,是本辖区防御气象灾害的统一信息,由名称、图标、含义及防御措施组成(详见附件2《西安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根据气象灾害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信号由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3.2.2预警准备
各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依法依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必要的处置工作。预警级别达到规定标准后,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辖区、本部门和单位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预控措施。
各街道(开发区)应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公众安全、有序转移或疏散到应急避难场所或其他安全地带。
3.2.3预警信息发布
(1)发布制度: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的原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区气象局负责制作,并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统一发布。
(2)发布内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的种类、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传播要求:区有关部门、各街道(开发区)应通过现有的信息发布渠道,准确、及时传播预警信息,实现预警信息全覆盖。
区委宣传部统一协调全区电视台、广播电台、本地网络媒体、移动媒体、户外媒体等社会媒体及时向社会公众播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电信、移动、联通等基础电信运营商应根据应急需求,对手机短信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提高预警信息发送效率,在区气象局发布高级别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的“绿色通道”向公众免费发送预警信息。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应急广播等传播媒介的所属单位、企业或组织应落实专人负责关注预警信息发布情况,及时接收和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各社区(村)、学校、医院、企业、建筑工地等要指定专人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传递工作,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在“最后一公里”有效传递。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4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区气象局根据气象灾害发展趋势,适时调整预警信号级别并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程度不符合预警条件时,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信息,终止预警。
(1)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遵循“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筹协调、统分结合的“全灾种、大应急”工作格局。
(2)按分级管理原则,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应当根据气象灾害种类、程度及影响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程度和范围,分灾种由相关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区有关部门、各街道(开发区)应当以及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响应级别、应急预案和灾害发生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其职责启动应急响应。
(3)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加强值班值守,分析评估灾害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实施预防和控制措施,组织营救、伤员救治、人员转移安置、公共设施的抢修、灾情上报,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落实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等。
(1)信息报告: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后,区有关部门、各街道(开发区)和社区(村)要按照国家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逐级上报相关信息,并及时续报灾害处置等有关情况。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灾害性质、影响范围、灾害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报告要简明扼要、迅速准确。
(2)信息共享:区气象局负责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建立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灾情互通共享机制,协调组织公安阎良分局、区民政局、区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阎良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卫健局、区城管局以及电力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实现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及时通报、实时共享。
按照气象灾害影响程度、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和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按照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程度和范围,气象灾害应急响应从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等级。
4.3.1响应分级
4.3.1.1Ⅳ级应急响应
当区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暴雪黄色、寒潮黄色、大风黄色、霜冻黄色、高温橙色、雷电橙色、冰雹橙色预警信号时,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会商机制,对灾害影响及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研判,由区气象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商相关分灾种应急处置单位决定是否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4.3.1.2Ⅲ级应急响应
当区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暴雪橙色、寒潮橙色、大风橙色、霜冻橙色、高温红色、雷电红色、冰雹红色预警信号时,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会商机制,对灾害影响及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研判,由区气象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商相关分灾种应急处置单位决定是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4.3.1.3Ⅱ级应急响应
当区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暴雪红色、寒潮红色、大风红色预警信号时,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会商机制,对灾害影响及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研判,由区气象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商相关分灾种应急处置单位决定是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4.3.1.4Ⅰ级应急响应
当区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暴雪红色、寒潮红色、大风红色预警信号,经对气象灾害的影响及趋势会商研判,由区气象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商相关分灾种应急处置单位确定有必要启动I级响应,报请区人民政府启动I级应急响应,由区人民政府向各有关部门(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4.3.2分灾种响应
4.3.2.1暴雨、暴雪、干旱、寒潮、沙尘暴、霜冻、道路结冰、大雾、霾
当本行政区域出现暴雨、暴雪、干旱、寒潮、沙尘暴、霜冻、道路结冰、霾等气象灾害时,按照《西安市阎良区防汛应急预案》《西安市阎良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西安市阎良区抗旱应急预案》《阎良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执行。
4.3.2.2大风
4.3.2.2.1大风灾害风险
(1)基础设施:电力、通信设施设备及传输线路因大风损坏。
(2)农林牧渔业:设施农业、林木和养殖业因风受损。森林、草原发生火灾风险增大。
(3)交通:大风导致交通设施受损,水上船舶安全受影响,甚至引发安全事故。
(4)教育:在校或路途师生安全受到威胁。
(5)生产安全:危房、企业厂房倒塌,发电厂、变电站、塔吊、龙门吊及其他大型设备等损毁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及次生、衍生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4.3.2.2.2应急响应措施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风监测预报预警信息,适时加大预报警报发布频率。
区应急管理局督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建筑施工工地、塔吊、龙门吊、生产厂房、职工宿舍、临建设施、仓库等建筑和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防范大风引起的安全生产事故。会同气象部门做好森林草原火险预报预警,指导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大风预警信息传播,提醒社会公众注意防风,避免户外逗留,远离大树、输电线路、简易房、高层建筑等,以免被砸、被压或触电。
区住建局督导施工单位和建设工地采取防风措施,必要时采取停止作业措施,保障安全。督促物业公司及时通知住宅小区居民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区科工局指导所管理行业企业采取防风措施,防范大风灾害影响。
区城管局加大对户外广告牌、绿化树木的巡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必要时可强行拆除;及时清理死树枯枝。
区农业农村局指导农业生产单位、农户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防风措施,减轻灾害损失。
区文化旅游局督促指导景区采取有效防风措施,停止水上、高空娱乐项目,保障游客安全。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局提醒驾驶人员减速慢行,在高架桥、隧道等区域设立横风警示标志,防范大风对交通安全影响。
国网阎良电力公司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3.2.3高温
4.3.2.3.1高温灾害风险
(1)供电、供水:电网负荷增大,供电紧张,可能引发区域性停电事件。供水量急剧增加,部分区域可能出现供水紧张。
(2)医疗:户外、露天工作者健康受到威胁,热射病、中暑、心脏病、高血压等患者增加。
(3)交通:高温可能导致汽车驾驶员疲劳驾驶以及汽车爆胎、自燃等交通事故。
(4)生产安全:高温环境作业导致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增加。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或存放不当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5)农林牧渔业:影响农作物产量、林草生长、畜牧业以及水产养殖业,果业可能发生高温热害。可能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6)生态环境:高温天气易加剧臭氧污染,对人体健康威胁增加。
4.3.2.3.2应急响应措施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了解高温影响,开展综合分析评估。
区应急管理局协调各街道(开发区)、有关部门(单位),指导预防高温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组织各街道(开发区)、有关部门(单位)核定和报告灾情。加强会商和综合研判,统筹协调森林火灾扑救力量。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高温预警信息传播,提醒社会公众注意高温防御,减少午后高温时段户外活动,防止中暑事件发生。
区教育局指导、督促学校做好高温防御工作,避免午后高温时段户外教学活动。必要时停止午后高温时段户外教学活动。
区公安局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提醒驾驶员做好车辆性能自检,减少车辆因高温造成自燃、爆胎等情况;同时,加强道路巡检,及时处置各类路面交通事故。
区民政局指导各社区做好高温预防工作,注意防暑降温,对特殊群体采取必要的防暑应对措施。
区人社局加强劳动安全监察,提醒企业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在高温时段根据情况发出停工建议。
区住建局督促建筑、施工等露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防暑措施,防止发生人员中暑。必要时停止户外和高空作业。
区交通运输局指导交通运输企业、单位,采取防暑降温保护措施。提示公路作业单位合理安排户外作业。
区卫健局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防暑降温措施建议,宣传中暑防治常识,督促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各项救治防范措施。
区农业农村局指导种植、养殖户采取预防高温措施,减少高温对种植、畜牧、水产养殖业带来的不利影响,指导种植户采取防暑降温措施,防止中暑。
区城管局加强城管系统园林行业户外工作人员高温天气的防暑降温措施,必要时停止午后高温时段户外作业。
国网阎良电力公司加强高温期间电力调配,落实保障措施,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设备负载大而引发故障。根据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和电力供需情况,制定拉闸限电方案,必要时依据方案执行拉闸限电措施。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3.2.4雷电、冰雹
4.3.2.4.1雷电、冰雹灾害风险
雷电、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常伴有短时强降雨、大风等天气现象。短时强降雨气象灾害风险及应对处置措施参见暴雨灾害风险及应急处置措施;对流性大风灾害风险及应对处置措施适用大风灾害风险及应急处置措施。
人身安全方面:雷电天气时,在空旷的野外行走、作业、耕作的人员易被雷电击中,造成人员伤亡。
交通方面:造成铁路、航空、地面交通等信号系统受损,甚至瘫痪,导致运输中断或秩序混乱。
建筑物、构筑物方面:未安装有效防雷装置的建筑物易遭受雷电侵袭,导致建筑物毁坏、倒塌、起火燃烧,也可使建筑物内电源系统、信息系统瘫痪。
供电方面:可造成电力设施损毁,导致电力供应中断,并可引起火灾。
通信信息系统方面:可影响通信正常,并可损坏室内信息系统,造成通信中断、信息数据丢失、信息系统瘫痪。
农林牧业:农作物因冰雹而受损减产甚至绝产,牲畜因雷电、冰雹伤亡。
旅游:旅游景观、旅游设施损毁,旅游景区人员安全受到威胁,造成游客滞留。
安全生产方面:户外作业、高空作业、爆破、施工、起吊、装卸、危险品运输等都可能由于雷电而不能正常进行,甚至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空难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等。
4.3.2.4.2应急响应措施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发布雷电、冰雹监测预报预警信息,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灾害发生后,有关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灾情应急处置、分析评估工作。做好易燃易爆场所雷电灾害防御监管。
区应急管理局督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电力、通信以及建筑施工工地、塔吊、龙门吊、生产厂房、职工宿舍、临建设施、仓库等建筑和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防范雷电、冰雹引起的安全生产事故。加强森林草原火情监控,指导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区委宣传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雷电、冰雹预警信息传播和雷电、冰雹防御知识宣传,提醒社会公众注意雷电、冰雹防御,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
区教育局根据天气情况暂停户外教学活动,指导各类学校开展雷电、冰雹灾害防御和学生避险逃生安全教育。
区住建局提醒、督促施工单位和建筑工地落实雷电、冰雹防御措施,必要时暂停户外作业。
区农业农村局督导各街道(开发区),针对农业生产做好雷电、冰雹防御措施的落实,提醒农村人员暂停户外作业、及时避险。
区文化旅游局指导、督导旅游景区、度假区等户外场所及时发出警示信息,适时关闭相关区域,停止营业,组织游客避险。
区卫健局督导医疗机构及时开展医疗救治等工作。
国网阎良电力公司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故障和险情,及时做好电力故障抢修工作。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1)区、街道(开发区)两级按照分级响应原则,负责相关应急处置的信息发布工作。
(2)区、街道(开发区)两级应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必要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统一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信息。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3)气象灾害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的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1)因气象灾害影响加重,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升级,或者气象灾害次生或衍生出其他气象灾害,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不足以控制事态发展,需由多个部门(单位)增援参与应急处置的,应及时上报本级人民政府。
(2)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区气象台发布气象灾害预警降级或解除信息,区气象灾害指挥部根据综合情况,商相关分灾种应急处置单位决定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Ⅰ级应急响应结束指令由区政府批准后发布。
区气象灾害指挥部、各街道(开发区)、各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应加强人力资源保障,加强各项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并通过开展培训、演练等方式提高救援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城市供水、供电、燃气、供热、通信等生命线工程设施产权单位、管理或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抢险抢修队伍建设。
气象部门应采取多种方式配置气象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灾害发展趋势,收集并报告灾害性天气影响情况,协助做好辖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的解读等工作,为区气象灾害指挥部在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上提供技术支撑,切实履行辖区气象防灾减灾职责,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各街道(开发区)应当确定气象协理员,社区(村组)应当确定气象信息员,并报区气象主管机构备案,为气象协理员、信息员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和传播、本行政区域灾害灾情(险情)信息收集和报告,协助做好基层群众防灾避险和应急联络等工作。
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志愿者等经过一定的应急救援技能培训后,参与气象灾害的应急救援、善后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
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应当采取财政措施,保障气象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相关工作经费,并建立资金快速拨付机制。
(1)各街道(开发区)、区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根据气象灾害的种类、频率和特点,按照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与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采购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做好救灾储备整合,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分区域、分部门合理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2)鼓励和引导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居民家庭储备基本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需品。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应对气象灾害提供物资捐赠和支持。
在处置气象灾害过程中,相关单位应充分考虑气象灾害对人员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种类,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方案,配备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救援人员安全。
公路、铁路等主管部门应当完善抢险救灾、灾区群众安全转移所需车辆、火车的调配方案,确保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畅通。公安部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做好灾区治安管理、救助和服务群众等工作。
中国电信阎良分公司、中国移动阎良分公司、中国联通阎良分公司及时恢复遭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施,做好通信网络保障工作,确保通信畅通。
担负重要应急机动处置保障的单位,结合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号提前部署,充分利用移动发电装备,为应急处置提供电力保障。
各街道(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灾时由区应急管理部门统一协调使用和管理室内应急避难场所。
鼓励和支持有关科研教学单位、学术团体和个人,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技术与方法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本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协同高效的原则。随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将定期对本预案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
区级有关部门根据气象防灾减灾需要,定期组织修订完善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并报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备案。
区气象灾害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演练。
各街道(开发区)、区级相关部门应当开展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能力。
区教育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各类学校定期开展气象灾害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区宣传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基地等多种载体,开展气象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区融媒体中心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气象灾害预防和应对、自救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本预案由区气象灾害指挥部负责组织制定,经区政府同意后印发,由区气象灾害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阎良区主要气象灾害
(1)暴雨:暴雨是指短时间内产生较强降雨的天气现象。按累计降雨时间有12小时和24小时两种划分规定:12小时内降水量大于30.9毫米、小于69.9毫米的雨;24小时内降水量大于50毫米、小于99.9毫米的雨。同时在量级之上还有大暴雨和特大暴雨两个等级。常引起江河洪水泛滥,淹没农田和城乡,造成农业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一种气象灾害。
(2)暴雪:暴雪一般指24小时内累计降水量达10毫米以上,或12小时内累计降水量达6毫米以上的固态降水,会对农牧业、交通、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3)干旱:干旱是指因水分收支或供求不平衡而形成的持续水分短缺现象。气象干旱指某区域在某一时段内的降水量比其多年平均降水量显著偏少的现象。
(4)寒潮:寒潮又称寒流,是高纬度地区的冷空气大规模地向中低纬度侵袭,造成沿途地区出现剧烈降温、大风和雨雪天气,这种冷空气南侵达到一定标准的就称为寒潮。对农牧业、交通、人体健康、能源供应等造成危害。
(5)大风:风即空气的流动现象,气象学中常指空气相对于地面的水平运动,它是一个同时具有大小和方向的量,用风向和风速(或风力)表示。瞬时风速≥17.2米/秒(或风力≥8级)的风为大风。大风可造成农作物倒伏、建筑物倒塌等灾害。
(6)沙尘暴:沙尘暴是指强风将地面沙尘吹起,使空气相当浑浊,水平能见度<1千米的天气现象。对农牧业、交通、生态环境、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7)高温:高温是指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现象,连续数天(3天以上)的高温天气过程称之为高温热浪(或称之为高温酷暑),会对农牧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8)雷电:雷电是发生在雷雨云内、云与云、云与地或云与空气之间的击穿放电现象,常伴有强烈的阵风和暴雨,有时还伴有冰雹或龙卷,对农业、电力、通信等造成影响,严重时造成人员伤亡、建筑物损毁或引发火灾等。
(9)冰雹:冰雹是从发展旺盛的积雨云中降落至地面的坚硬的球状、锥状或形状不规则的固态降水,直径一般在5㎜以上,是一种季节性明显、局地性强,且来势猛、持续时间短,以机械性伤害为主的天气灾害。
(10)霜冻:霜冻是指空气温度突然下降,地表温度骤降到0℃以下,使农作物受到损害甚至死亡的农业气象灾害,通常出现在秋、冬、春三季。对农业、林业、牧业等造成危害。
(11)大雾:大雾是指近地面空气冷却到露点以下时,空气中水汽凝结成水滴或凝华成冰晶,使水平能见度<1千米的天气现象,会对交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12)道路结冰:道路结冰是指降水,如雨、雪、冻雨,或雾滴,碰到温度低于0℃的地面而出现的结冰现象,对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13)霾:霾是指大量极细微的干尘粒等气溶胶均匀地浮游在空中,使水平能见度<10千米的空气混浊现象,会对农牧业、交通、生态环境、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附件2
西安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一、暴雨预警信号
暴雨预警信号分四级,由低到高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暴雨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
2.学校、幼儿园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
3.驾驶人员应当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确保安全。
4.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做好排涝准备。
(二)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2.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路况在强降雨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在积水路段实行交通引导。
3.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
图标:

含义: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工作。
2.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
3.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当停课、停业,采取专门措施保护已到校学生、幼儿和其他上班人员的安全。
4.做好城市、农田的排涝,注意防范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图标:

含义: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
2.停止集会、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3.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
二、干旱预警信号
干旱预警信号分二级,由低到高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
图标:

含义:预计未来一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重旱(气象干旱为25~50年一遇),或者某一县(区)有4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
防御指南:
2.有关部门启用应急备用水源,调度辖区内一切可用水源,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牲畜饮水。
3.压减城镇供水指标,优先经济作物灌溉用水,限制大量农业灌溉用水。
4.限制非生产性高耗水及服务业用水,限制排放工业污水。
5.气象部门适时进行人工增雨作业。
图标:

含义:预计未来一周综合气象干旱指数达到特旱(气象干旱为50年以上一遇),或者某一县(区)有60%以上的农作物受旱。
防御指南:
2.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远距离调水等应急供水方案,采取提外水、打深井、车载送水等多种手段,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牲畜饮水。
3.限时或者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缩小或者阶段性停止农业灌溉供水。
4.严禁非生产性高耗水及服务业用水,暂停排放工业污水。
5.气象部门适时加大人工增雨作业力度。
暴雪预警信号分四级,由低到高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暴雪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防御指南:
2.交通、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进行道路、铁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3.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
4.农牧区和种养殖业要储备饲料,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
5.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
图标:

含义: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防御指南:
2.交通、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道路、铁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3.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
4.农牧区和种养殖业要备足饲料,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准备。
5.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
图标:

含义: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防御指南:
2.交通、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道路、铁路、线路巡查维护,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4.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将户外牲畜赶入棚圈喂养。
图标:

含义: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雪灾和防冻害的应急和抢险工作。
2.必要时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
3.必要时飞机暂停起降,火车暂停运行,高速公路暂时封闭。
4.做好牧区等救灾救济工作。
四、寒潮预警信号
寒潮预警信号分四级,由低到高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图标:

含义:48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陆地平均风力可达5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达5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寒潮准备工作。
2.注意添衣保暖。
3.对农作物、畜禽和水产品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
4.做好防风准备工作。
图标:

含义: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10℃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寒潮工作。
2.注意添衣保暖,照顾好老、弱、病人。
3.对牲畜、家禽和热带、亚热带水果及有关水产品、农作物等采取防寒措施。
图标:

含义: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寒潮应急工作。
2.注意防寒保暖。
3.农业、水产业、畜牧业等要积极采取防霜冻、冰冻等防寒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图标:

含义: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陆地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已经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寒潮的应急和抢险工作。
2.注意防寒保暖;
3.农业、水产业、畜牧业等要积极采取防霜冻、冰冻等防寒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大风预警信号分四级,由低到高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者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2.关好门窗,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3.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如回港避风或者绕道航行等。
4.行人注意尽量少骑自行车,刮风时不要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下面逗留。
图标:

含义: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者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2.停止露天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尽量转到避风场所避风。
3.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
4.切断户外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5.机场、高速公路等单位应当采取保障交通安全的措施,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图标:

含义: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者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措施:
2.房屋抗风能力较弱的中小学校和单位应当停课、停业,人员减少外出。
3.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应当回港避风,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
4.切断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5.机场、铁路、高速公路、水上交通等单位应当采取保障交通安全的措施,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图标:

含义: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2级以上,或者阵风13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应急和抢险工作。
2.人员应当尽可能停留在防风安全的地方,不要随意外出。
3.回港避风的船舶要视情况采取积极措施,妥善安排人员留守或者转移到安全地带。
4.切断危险电源,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5.机场、铁路、高速公路、水上交通等单位应当采取保障交通安全的措施,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六、高温预警信号
高温预警信号分三级,由低到高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图标:

含义:连续三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暑降温准备工作。
2.午后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3.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
4.高温条件下作业和白天需要长时间进行户外露天作业的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图标:

含义: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
防御指南:
2.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活动,高温条件下作业的人员应当缩短连续工作时间。
3.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以及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负载过大而引发的火灾。
图标:

含义: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采取防暑降温应急措施。
2.停止户外露天作业(除特殊行业外)。
3.对老、弱、病、幼人群采取保护措施。
4.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特别注意防火。
七、雷电预警信号
雷电预警信号分三级,由低到高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图标:

含义:6小时内可能发生雷电活动,可能会造成雷电灾害事故。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雷工作。
2.密切关注天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图标:

含义: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很大,或者已经受雷电活动影响,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比较大。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落实防雷应急措施。
2.人员应当留在室内,并关好门窗。
3.户外人员应当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或者汽车内。
4.切断危险电源,不要在树下、电杆下、塔吊下避雨。
5.在空旷场地不要打伞,不要把农具、羽毛球拍、高尔夫球杆等扛在肩上。
图标:

含义: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已经有强烈的雷电活动发生,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
防御指南:
2.人员应当尽量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或者汽车内,并关好门窗。
3.切勿接触天线、水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和其他类似金属装置。
4.尽量不要使用无防雷装置或者防雷装置不完备的电视、电话等电器。
冰雹预警信号分二级,由低到高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
(一)冰雹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6小时内可能出现冰雹天气,并可能造成雹灾。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冰雹的应急工作。
2.气象部门做好人工防雹作业准备并择机进行作业。
3.户外行人立即到安全的地方暂避。
4.驱赶家禽、牲畜进入有顶篷的场所,妥善保护易受冰雹袭击的汽车等室外物品或者设备。
图标:

含义:2小时内出现冰雹可能性极大,并可能造成重雹灾。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冰雹的应急和抢险工作。
2.气象部门适时开展人工防雹作业。
3.户外行人立即到安全的地方暂避。
4.驱赶家禽、牲畜进入有顶篷的场所,妥善保护易受冰雹袭击的汽车等室外物品或者设备。
霜冻预警信号分三级,由低到高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表示。
(一)霜冻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48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0℃以下,对农业将产生影响,或者已经降到0℃以下,对农业已经产生影响,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2.对农作物、蔬菜、花卉、瓜果、林业育种要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
3.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户要关注当地霜冻预警信息,以便采取措施加强防护。
图标:

含义:24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零下3℃以下,对农业将产生严重影响,或者已经降到零下3℃以下,对农业已经产生严重影响,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农林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霜冻应急工作。
2.农村基层组织要广泛发动群众,防灾抗灾。
3.对农作物、林业育种要积极采取田间灌溉等防霜冻、冰冻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4.对蔬菜、花卉、瓜果要采取覆盖、喷洒防冻液等措施,减轻冻害。
图标:

含义:24小时内地面最低温度将要下降到零下5℃以下,对农业将产生严重影响,或者已经降到零下5℃以下,对农业已经产生严重影响,并将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农林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霜冻应急工作。
2.农村基层组织要广泛发动群众,防灾抗灾。
3.对农作物、蔬菜、花卉、瓜果、林业育种要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十、大雾预警信号
大雾预警信号分三级,由低到高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图标:

含义: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雾并将持续。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准备工作。
2.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交通管理,保障安全。
3.驾驶人员注意雾的变化,小心驾驶。
4.户外活动注意安全。
图标:

含义: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工作。
2.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调度指挥。
3.驾驶人员必须严格控制车、船的行进速度。
4.减少户外活动。
图标:

含义: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
防御指南:
2.有关单位按照行业规定适时采取交通安全管制措施,如机场暂停飞机起降,高速公路暂时封闭,轮渡暂时停航等。
3.驾驶人员根据雾天行驶规定,采取雾天预防措施,根据环境条件采取合理行驶方式,并尽快寻找安全停放区域停靠。
霾预警信号分三级,由低到高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霾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

含义: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可能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并将持续或实况已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并可能持续:
(1)能见度小于3000米且相对湿度小于80%的霾。
(2)能见度小于3000米且相对湿度大于等于80%,PM2.5浓度大于115微克/立方米且小于等于150微克/立方米。
(3)能见度小于5000米,PM2.5浓度大于150微克/立方米且小于等于250微克/立方米。
防御指南:
2.一般人群适量减少户外活动,儿童、老人及易感人群应减少外出。
图标:

含义: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可能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并将持续或实况已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并可能持续:
(1)能见度小于2000米且相对湿度小于80%的霾。
(2)能见度小于2000米且相对湿度大于等于80%,PM2.5浓度大于150微克/立方米且小于等于250微克/立方米。
(3)能见度小于5000米,PM2.5浓度大于250微克/立方米且小于等于500微克/立方米。
防御指南:
2.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儿童、老人及易感人群应尽量避免外出。
图标:

含义: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可能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并将持续或实况已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并可能持续:
(1)能见度小于1000米且相对湿度小于80%的霾。
(2)能见度小于1000米且相对湿度大于等于80%,PM2.5浓度大于250微克/立方米且小于等于500微克/立方米。
(3)能见度小于5000米,PM2.5浓度大于500微克/立方米。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
2.空气质量很差,人员需加强防护。
3.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儿童、老人及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
十二、沙尘暴预警信号
沙尘暴预警信号分三级,由低到高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图标:

含义:12小时内可能出现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1000米),或者已经出现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2.关好门窗,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做好精密仪器的密封工作。
3.注意携带口罩、纱巾等防尘用品,以免沙尘对眼睛和呼吸道造成损伤。
图标:

含义:6小时内可能出现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0米),或者已经出现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沙尘暴应急工作。
2.停止露天活动和高空、水上等户外危险作业。
3.机场、铁路、高速公路等单位做好交通安全的防护措施,驾驶人员注意沙尘暴变化,小心驾驶。
4.行人注意尽量少骑自行车,户外人员应当戴好口罩、纱巾等防尘用品,注意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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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义:6小时内可能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米),或者已经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沙尘暴应急抢险工作。
2.人员应当留在防风、防尘的地方,不要在户外活动。
3、学校、幼儿园推迟上学或者放学,直至特强沙尘暴结束。
4.飞机暂停起降,火车暂停运行,高速公路暂时封闭。
十三、道路结冰预警信号
道路结冰预警信号分三级,由低到高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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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义: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防御指南:
1.交通、公安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道路结冰应对准备工作。
2.驾驶人员应当注意路况,安全行驶。
3.行人外出尽量少骑自行车,注意防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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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义: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防御指南:
1.交通、公安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道路结冰应急工作。
2.驾驶人员必须采取防滑措施,听从指挥,慢速行驶。
3.行人出门注意防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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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义: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2小时内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防御指南:
2.交通、公安等部门注意指挥和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关闭结冰道路交通。
阎良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通讯录
| 姓名 | 职务 | 手机 |
张园林 | 副区长 | 18092150333 |
宋鹏 | 政府办主任 | 18991338270 |
苗高海 |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 13720435128 |
胡卫金 | 区气象局副局长 | 13759979972 |
王小毛 |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 15909293549 |
李震 |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 13572815928 |
张雅嵘 | 区委网信办主任 | 18192738698 |
孟卫 | 区发改委主任 | 13572067678 |
张立志 | 区教育局局长 | 13468886111 |
高强胜 | 区科工局局长 | 13571852620 |
刘建邦 | 公安分局局长 | 18091810016 |
王飞 | 区民政局局长 | 13488158119 |
魏娜 | 区财政局局长 | 13891829429 |
李尚书 | 区人社局局长 | 13991295888 |
姓名 | 职务 | 手机 |
毕文军 | 资源规划分局局长 | 13891893933 |
郑伟杰 | 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 13700207968 |
康震 | 区住建局局长 | 13700238239 |
冯新安 | 区城管局局长 | 13892859598 |
高峰 |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 13772195172 |
刘新愿 | 区水务局局长 | 13991911201 |
王勇 | 农业农村局负责人 | 13991948090 |
刘根喜 | 区投资商务局局长 | 13709120347 |
吕海宁 | 区文化旅游局局长 | 13991110865 |
禚昭启 |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 13572891617 |
赵海卫 |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 13909220982 |
刘志强 | 区数据信息服务中心主任 | 13389231555 |
张引良 | 区人武部部长 | 19929067268 |
朱敬华 | 区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 13891080009 |
夏建强 | 供电分公司总经理 | 13992910819 |
赵于楼 | 电信分公司总经理 | 13379069988 |
王武刚 | 移动分公司总经理 | 13609162558 |
左璐安 | 联通分公司总经理 | 18602912271 |
姓名 | 职务 | 手机 |
舒凯红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 西安市阎良支公司总经理 | 13992020565 |
孙虎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 阎良支公司总经理 | 15091630056 |
任侃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阎良支公司总经理 | 15909200577 |
高强胜 |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 13571852620 |
尤浩然 | 荆山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 13892876345 |
丁拓 | 凤凰路街道办主任 | 13572901333 |
丁海亮 | 新华路街道办主任 | 13991897877 |
宋文儒 | 振兴街道办主任 | 15029962777 |
纪辉 | 北屯街道办主任 | 18066669396 |
王瑞红 | 新兴街道办主任 | 18192119060 |
胡伟 | 关山街道办主任 | 13572813311 |
吴余良 | 武屯街道办主任 | 153092281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