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西安航空基地综合事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航空基地各部门、各中心:
《阎良区(航空基地)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航空基地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西安航空基地综合事务局
2022 年 9 月29日
(联系人:郭 莉 电话:86877907)
阎良区(航空基地)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市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22〕91号)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对照上级通报指出的问题和不足,密切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动员各方力量,完善“管行业就要管分类”的工作机制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的垃圾分类工作格局,强化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各环节的无缝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流程垃圾分类运行系统。强化宣传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养成主动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
二、主要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及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辖区垃圾分类工作负总责,各行业部门负责同志牵头负责本系统范围内的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形成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工作格局,以责任落实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落地见效。
(二)目标导向,高效推进。结合国家和省、市通报的有关情况,进一步夯实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时限,全面补齐垃圾分类管理中各方面短板。对能够立即提升的,快速推进;对短时间内不能快速提升的,明确阶段目标、强力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发力、务求实效。
(三)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既解决好国家、省、市反馈指出的问题,又深挖关联性问题;既解决好个性问题,又解决好共性问题。在抓好任务提升推进的同时,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工作提升成效。
三、工作任务
(一)推动源头减量。区发改委、生态环境分局、航空基地招商二局、航空基地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严格落实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区投资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各自职责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区发改委、航空基地经济发展局负责推动循环经济扶持办法等有关政策落地,提高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投资商务局、航空基地招商二局负责督促餐馆、宾馆、商超等严格执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规定。以上区级相关部门每月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分类办”)报送工作情况,内容包括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以及相关支撑材料、照片等。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生态环境分局、区投资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旅游局;航空基地经济发展局、招商二局、生态环境局等
(二)提升分类投放准确率。建立桶边引导员补助机制,按照每个居民小区每个收集点设置一名桶边引导员,每名引导员每月200元的标准,对全区居民小区进行补助,补助资金由区财政承担,具体办法由区城管局会同区财政局研究制定。同时,凤凰路街办、新华路街办、振兴街办要严格落实桶边引导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减少混投混放现象,进一步提升分类投放准确率。阎良区和航空基地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管行业就要管分类”的工作要求,加强行业内督导检查力度,稳步提升本行业分类投放准确率。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投资商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化旅游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等部门,凤凰路街办、新华路街办、振兴街办;航空基地综合事务局、经济发展局、开发建设局、招商二局、科技创新局、学校后勤服务管理中心
(三)完善分类投放设施。各相关街办要尽快摸排本辖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现状,按照投放点棚亭化改造比例不低于80%、箱房比例不低于40%的要求,制定本辖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改造计划,9月29日前将计划报送区分类办,并于11月底前完成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升级改造任务。同时鼓励在分类投放点设置除臭、洗手等便民化设施,制定人性化的定时定点投放机制。
责任单位:凤凰路街办、新华路街办、振兴街办
(四)强化示范单位创建。以大型企业、建设工地、农贸市场、机关单位、连片居民小区、中小学校、高校、车站、星级酒店等为重点,树立各行业垃圾分类标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西安市阎良区生活垃圾分类市级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任务分工,督导本行业单位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区分类办对于区级初验及市级验收通过的单位实施奖励,对于未完成工作任务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全区通报,同时纳入年终考核。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投资商务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航空基地经济发展局、开发建设局、招商二局、科技创新局、通航中心、学校后勤服务管理中心、航空城集团
(五)加强再生资源分类收集和运输。区投资商务局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点、分拣中心(站)网点建设计划,及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区城管局按照“两中心”建设标准,尽快采购大件垃圾拆分设备,完成“两中心”提升改造,11月底前投入使用;区城管局、区投资商务局建立推进“两网融合”工作机制,每月按时上报相关工作台账。航空基地招商二局、航空基地通航中心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投资商务局;航空基地招商二局、通航中心
(六)提高厨余垃圾分出量。加强对大型企业、餐饮单位、农贸市场、机关单位、学校、商超等产废大户厨余垃圾的监督检查,强化落实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2022年底前厨余垃圾日分出量达到10吨以上。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区投资商务局、区城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凤凰路街办、新华路街办、振兴街办;航空基地综合事务局、经济发展局、招商二局、科技创新局、通航中心、学校后勤服务管理中心、航空城集团
(七)强化组织动员和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好生活垃圾分类议事协调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解决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区委宣传部组织区级媒体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公益宣传力度。区文化旅游局、区交通局、区城管局依托公交信息屏、出租车顶灯、城市电子屏、旅游景点等各类宣传媒介以及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凤凰路街办、新华路街办、振兴街办等相关部门动员小区物业、社区(居委会)、小区所属相关管理单位的力量,于2022年9月底前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活动,提升分类入户宣传率,区城管局做好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技术支撑和执法保障。2022年9月底前,区教育局、区城管局联合开展“垃圾分类 青春助力 你我‘童行’”暑期实践活动的成果收集展示及表彰总结活动;10月底前,区教育局牵头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内容包括组织开展优秀课堂、优秀教案评比等各类活动。航空基地通航中心、学校后勤服务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区融媒体中心,凤凰路街办、新华路街办、振兴街办;航空基地通航中心、学校后勤服务管理中心
(八)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区委组织部、区城管局要用好生活垃圾分类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机制,10月初全面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四个双主题实践活动”,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参与垃圾分类活动,每月向区分类办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区住建局组织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中有关垃圾分类的试点活动,指导、检查、监督相关活动开展,每月至少向区分类办报送一个典型案例。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九)推动文明习惯养成。团区委、区妇联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区民政局把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环保类公益组织年检事项。
牵头单位:团区委、区妇联、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十)健全保障机制。区财政局、航空基地财政金融局做好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奖补资金的拨付工作,同时加大垃圾分类经费保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奖补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航空基地通航中心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作业费(含补贴),培训、宣传费,分类设施购置、维修运行费,管理平台建设运维费等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资金数据归集,做到应统尽统、应报尽报。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凤凰路街办、新华路街办、振兴街办;航空基地财政金融局、通航中心
(十一)加大分类执法检查力度。区城管局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执法考核办法,监督指导各街办执法中队加大厨余垃圾收集、运输环节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重点对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备不到位、管理人责任落实不到位、混投混放、混收混运等问题进行执法检查,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十二)加大工作对接和信息报送力度。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每月20日前上报数据及佐证资料。区城管局要加强与市级部门沟通交流,做好上级填报系统相关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同时组织成员单位参观学习工作成绩突出的兄弟区县,通过交流经验、总结做法,提升我区工作水平。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教育局、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商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凤凰路街办、新华路街办、振兴街办;航空基地综合事务局、经济发展局、开发建设局、招商二局、科技创新局、通航中心、学校后勤服务管理中心、航空城集团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的总牵头部门,区城管局负责统筹抓总、分解任务,督导协调等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要对照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夯实措施、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单位细化实施方案报区分类办备案。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及区级部门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定期研究工作并听取汇报,推进任务落实。所有有时限的工作任务必须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对阶段性可快速提升的工作,短期内要取得阶段性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建立起相关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资金保障。区分类办会同区财政局,参照市级标准,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具体奖补方案,用好市级配套资金,对工作成效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奖补、奖励,激励争先创优。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根据时间节点,每月按时向区分类办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信息报送情况将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月通报的主要内容之一,定期向区政府报告。
附件: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工作任务分解表
|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内容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报送时间 | ||||
1 | 推动源头减量 | 按照《2022年西安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点》(市发改资环〔2022〕20号)有关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责,严格落实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 | 每月组织开展检查,将检查工作情况、检查通报、取得成效及相关支撑材料、照片报区分类办。 | 区发改委 生态环境分局 航空基地招商二局 航空基地生态环境局 | 自9月1日开始长期坚持 | 每月20日前 | ||||
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 | 每月组织开展检查,将检查工作情况、检查通报、取得成效及相关支撑材料、照片报区分类办。 | 区投资商务局 区市场监管局 | 自9月1日开始长期坚持 | 每月20日前 | ||||||
推动循环经济扶持办法等有关政策落地,提高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 每月组织开展检查,将检查工作情况、检查通报、取得成效及相关支撑材料、照片报区分类办。 | 区发改委 航空基地经济发展局 | 自9月1日开始长期坚持 | 每月20日前 | ||||||
督促餐馆、宾馆、商超等严格执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规定。 |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餐馆严格执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规定;区文化旅游局负责督促星级宾馆严格执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规定;区投资商务局、航空基地招商二局负责督促非星级宾馆和商超严格执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规定。 | 区市场监管局 区文化旅游局 区投资商务局 航空基地招商二局 | 自9月1日开始长期坚持 | 每月20日前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内容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报送时间 | ||||
2 | 提升分类投放准确率 | 严格落实桶边引导工作机制,每年安排桶边引导员工作奖补资金。 | 对物业小区、“三无”小区数量及每个小区投放点数量进行排查摸底,并建立详细台账;设置引导员,落实桶边引导工作机制。 | 新华路街道办 凤凰路街道办 振兴街道办 | 自9月1日开始 长期坚持 | 9月20日前 | ||||
建立桶边引导员补助机制,按照每个居民小区每个收集点设置一名桶边引导员,每名引导员每月200元的标准,对全区居民小区进行补助,补助资金由区财政承担,具体办法由区城管局会同区财政局研究制定。 | 区城管局 区财政局 | 9月底前 | ||||||||
严格落实“管行业就要管分类”的工作要求,加强行业内督导检查力度。 | 做好本行业垃圾分类宣传、动员、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制定行业检查考核方案,每月对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并将此项工作落实情况及检查考核结果报区分类办。 | 区住建局、区投资商务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文化旅游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航空基地综合事务局、经济发展局、开发建设局、招商二局、科技创新局、学校后勤服务管理中心等行业主管部门 | 自9月1日开始 长期坚持 | 每月20日前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内容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报送时间 | ||||
3 | 完善分类投放设施 | 加快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改造力度,2022年底前投放点棚亭化改造比例达到80%以上,箱房比例达到40%以上。鼓励在分类投放点设置除臭、洗手等便民化设施,制定人性化的定时定点投放机制。 | 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投放点数量,形式(棚、亭、房、其他),有无除臭、洗手设施),制定改造计划。 | 凤凰路街道办 新华路街道办 振兴街道办 | 9月29日前 | 9月29日前 | ||||
按改造计划完成当月任务,并将每月推进情况报区分类办。 | 9月底完成总任务的50%;10月底完成总任务的80%;11月底完成总任务的100%。 | 每月20日前 | ||||||||
4 | 强化示范单位创建 | 以大型企业、农贸市场、机关单位、连片居民小区、中小学校、高校、车站、星级酒店等为重点,树立各行业垃圾分类标杆,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 | 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西安市阎良区生活垃圾分类市级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阎垃圾分类小组办发〔2022〕4号)的任务分工,督导本行业单位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 | 区城管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投资商务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航空基地经济发展局、开发建设局、招商二局、科技创新局、通航中心、学校后勤服务管理中心、航空城集团 | 12月底前 | 每月20日前 | ||||
区城管局对于区级初验及市级验收通过的单位实施奖励,对于未完成工作任务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全区通报,同时纳入年终考核。 | 区城管局 | 每月通报,2023年兑现奖补。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内容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报送时间 | ||||
5 | 加强再生资源分类收集和运输 | 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点、分拣中心(站)网点建设计划,及可回收物回收体系。 | 建立再生资源回收服务点、分拣中心(站)网点基本台账(包括名称、位置、面积、投入资金、负责人、联系电话),制定建设改造计划,并于9月底前报区分类办。同时,每月报告工作进度及台账更新情况。 | 区投资商务局 航空基地招商二局 航空基地通航中心 | 自9月1日开始 长期坚持 | 每月20日前 | ||||
完善“两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大件垃圾运输处置办法,规范收运处置流程。 | 区城管局按照“两中心”建设标准,尽快采购大件垃圾拆分设备,完成“两中心(提升改造,并制定大件垃圾收运处置办法,保证“两中心”正常规范运行。 | 区城管局 航空基地招商二局 航空基地通航中心 | 11月底前 | 每月20日前 | ||||||
建立推进“两网融合”工作机制,每月上报相关工作台账。 | 区城管局、区投资商务局研究制定“两网融合”工作方案,每季度召开工作推进会。 | 区城管局 区投资商务局 航空基地招商二局 航空基地通航中心 | 自9月1日开始 长期坚持 | 每月20日前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内容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报送时间 | ||||
6 | 提高厨余垃圾分出量 | 加强对大型企业、餐饮单位、农贸市场、机关单位、学校、商超等产废大户厨余垃圾的监督检查,强化落实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厨余垃圾日分出量2022年底前努力达到10吨以上。 | 总体要求: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包括名称、地址、所属区域、面积、厨余垃圾产生预估量、负责人、联系电话)。每月抽查不少于10个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查找问题,督促整改,每月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检查整改情况报区分类办。 具体分工:区市场监管局:对餐饮单位和农贸市场进行组织动员、宣传引导和督导检查;区机关事务中心、航空基地综合事务局:对机关单位进行组织动员、宣传引导和督导检查;区教育局、航空基地学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在正常教学期间对学校进行组织动员、宣传引导和督导检查;区投资商务局、航空基地招商二局:对大型商超、宾馆进行组织动员、宣传引导和督导检查;凤凰路街道办、新华路街道办、振兴街道办、航空基地经济发展局、航空基地科技创新局、航空城集团:对辖区企业进行组织动员、宣传引导和督导检查。 | 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教育局、区投资商务局、区城管局、凤凰路街道办、新华路街道办、振兴街道办;航空基地综合事务局、经济发展局、招商二局、科技创新局、通航中心、学校后勤服务管理中心、航空城集团 | 自9月1日开始 长期坚持 | 每月20日前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内容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报送时间 | ||||
7 | 强化组织动员和宣传教育 | 严格落实好生活垃圾分类议事协调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解决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区级领导定期实地调研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度。 | 梳理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前组织、筹划季度分类协调议事联席会,制定区级领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调研计划,每季度将联席会议召开情况及区级领导调研情况报区分类办。 | 区城管局 航空基地通航中心 | 自9月1日开始 长期坚持 | |||||
组织区级媒体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公益宣传力度。 | 制定网络、电视、纸媒等媒体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方案,同时每月报送工作落实情况。 | 区委宣传部 区融媒体中心 | 自9月1日开始 长期坚持 | 每月20日前 | ||||||
依托公交信息屏、出租车顶灯、城市电子屏、旅游景点等各类宣传媒介以及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 | 制定相关场所宣传方案,于9月底前报区分类办,同时,每月报送工作落实情况。 | 区文化旅游局 区交通局 区城管局 航空基地通航中心 | 自9月1日开始 长期坚持 | 每月20日前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内容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报送时间 | ||||
7 | 强化组织动员和宣传教育 | 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活动,提升分类入户宣传率。 | 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对小区物业、社区(居委会)、小区所属相关管理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充分发挥行业主管作用,落实生活垃圾行业管理主体责任,向小区住户发放《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手册》,推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入户宣传工作。 凤凰路街办、新华路街办、振兴街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入户宣传工作,每月向区分类办报送入户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 区住建局 区民政局 凤凰路街办 新华路街办 振兴街办 | 自9月1日开始 长期坚持 | 每月20日前 | ||||
区城管局做好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技术支撑和执法保障。 | 区城管局 航空基地通航中心 | 自9月1日开始 长期坚持 | ||||||||
9月底前,区教育局、区城管局联合开展“垃圾分类青春助力你我‘童行’”暑期实践活动的成果收集展示及表彰总结活动。 | 按照《关于开展“垃圾分类 青春助力 你我‘童’行 ”暑期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收集各学校报送的优秀作品进行全区评选并表彰。 | 区教育局 区城管局 航空基地通航中心 | 9月底前 | |||||||
10月底前,市教育局牵头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内容包括组织开展优秀课堂、优秀教案评比等各类活动。 | 制定“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课堂”活动方案,组织开展优秀课堂、优秀教案评比等各类活动。并将活动方案及工作落实情况报区分类办。 | 区教育局 航空基地学校后勤服务 管理中心 | 9月底前报方案,10月底前报工作开展情况。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内容 | 具体要求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报送时间 | |||
8 |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 | 区委组织部、区城管局用好生活垃圾分类区、街道、社区(村)三级联动机制,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全面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四个双主题实践活动”,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每月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区分类办。 | 9月份,开展区、街道、社区(村)党组织生活垃圾分类三级联动主题实践活动,包括组织党员开展主题宣讲、入户宣传、桶边引导等志愿服务形式,促进三级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区委组织部、区城管局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单位的党建引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精准指导。 | 区委组织部 区城管局 | 各街道办事处 开发区管委会 | 自9月1日开始 长期坚持 | 每月20日前 | |||
组织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中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的试点活动。 | 将垃圾分类投放作为约定事项纳入物业服务合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义务。制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试点活动的工作方案,于9月底前报区分类办。每月对物业服务企业试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报送工作落实情况。每月至少上报一个典型案例。 | 区住建局 | 自9月1日开始 长期坚持 | 每月20日前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内容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报送时间 | ||||
9 | 推动文明习惯养成 | 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 | 制定长期志愿者活动方案和计划,并督促执行落实。每月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区分类办。 | 团区委 区妇联 各街道办事处 开发区管委会 | 自9月1日开始 长期坚持 | 每月20日前 | ||||
把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环保类公益组织年检事项。 | 9月底前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纳入环保类公益组织年检事项,并将纳入年检事项通知、年检细则报区分类办。 | 区民政局 各街道办事处 开发区管委会 | 自9月1日开始 长期坚持 | 9月底前 | ||||||
10 | 健全保障机制 | 区财政局做好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奖补资金的拨付工作,同时加大垃圾分类经费保障。 | 区财政局牵头,区城管局配合,做好2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奖补资金的拨付工作,同时建立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奖补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 区财政局 区城管局 航空基地财政金融局 航空基地通航中心 | 自9月1日开始 长期坚持 | |||||
区城管局指导各街道办事处、航空基地通航中心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资金数据归集工作,做到应统尽统,应报尽报。 | 区城管局按照市级部门要求,指导各街道办事处、航空基地通航中心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作业费(含补贴),培训、宣传费,分类设施购置、维修运行费,管理平台建设运维费等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资金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 | 区城管局 各街道办事处 航空基地通航中心 | 自9月1日开始 长期坚持 | |||||||
11 | 加大分类执法检查力度 | 发挥区、街道两级执法队伍工作联动机制,加大厨余垃圾收集、运输环节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重点对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备不到位、管理人责任落实不到位、混投混放、混收混运等问题进行执法检查,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 制定出台区、街道两级生活垃圾分类执法联动机制,明确每月执法检查人次、检查单位数量等,并严格落实。9月底前将联动机制和每月分类执法工作开展方案报区分类办。同时,每月报送执法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 区城管局 各街道办事处 | 自9月1日开始 长期坚持 | 每月20日前 | ||||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内容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报送时间 | ||||
12 | 加大工作对接和信息报送力度 | 成员单位按时上报数据及佐证资料;区城管局做好相关数据汇总上报工作。 | 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每月20日前按时上报数据及佐证资料。区城管局要加强与市级部门沟通交流,做好住建部填报系统相关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 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城管局、区教育局、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商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凤凰路街办、新华路街办、振兴街办;航空基地综合事务局、经济发展局、开发建设局、招商二局、科技创新局、通航中心、学校后勤服务管理中心、航空城集团 | 自9月1日开始 长期坚持 | 每月20日前 | ||||
组织成员单位参观学习工作成绩突出的兄弟区县,通过交流经验、总结做法,提升我区工作水平。 | 定期与工作较好的兄弟区县对接,积极组织实地交流学习,吸取经验,举一反三,提升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效。 | 区城管局 | 自9月1日开始 长期坚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