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维稳、信息化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文件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牵头本单位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后督察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029-86209258  办公室主任:向成章

(二)污染控制科。依法依规对大气、水、土壤、噪声、恶臭、光、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地表水、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入河排污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实施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办公电话:029-86201592  污染控制科科长:刘鹏

(三)综合业务科。组织起草生态环境规划。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负责依法行政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有关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组织开展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权限内行政许可和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组织落实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落实中央、省、市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负责辖区生态环境科技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办公电话:029-86200043  综合业务科科长:郭冰

(四)环境监测站

落实中央、省、市生态环境监测制度的规范,监督实施相关标准。配合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站点,组织实施辖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配合对辖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配合建设辖区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

办公电话:029-86209975  环境监测站负责人:郭壹博

(五)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阎良大队

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落实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制度及计划。依法负责辖区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噪声、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辖区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辖区核与辐射安全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辖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编、安全隐患排查、应急演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和上级督办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辖区生态环境污染投诉举报问题的处置工作。负责执法队伍建设、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价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29-86202025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潘峰、王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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