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下设机构

一、阎良区种子管理站

1、贯彻落实和宣传国家、省有关种子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负责农作物种子项目的申报、组织和实施;

3、负责农作物新品种引进、推广和保护工作;

4、审核、核发和管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5、负责全区农作物品种管理、种子市场管理和种子质量的检验检测、监督管理,查处种子违法行政案件;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闫永红  联系电话:029-86204133

二、阎良区农村经营管理站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签订、监督检查承包合同的履行,调解合同纠纷;

2、宣传贯彻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规定,做好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审查、审批村级范围“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调查处理农民负担上访案件;

3、承担农村财务管理和财务培训及农村审计工作任务;

4、执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负责村级债务调查及化解工作,指导村组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产,促进保值增值;

5、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行;

6、承担农村经济体制调研及农村收益统计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伟锋  联系电话:029-86865660

三、阎良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1、贯彻执行农业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制度及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肥料、鱼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安全执法工作。

3、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执法工作。

4、负责食用农、畜、水产品在种植环节、养殖环节,以及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执法工作;负责畜产品在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和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执法工作。

5、负责依法对违反兽医医政、兽药药政、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开展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动物防疫、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监督工作。

6、负责农业机械类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包含道路以外农机事故处理的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工作。

7、负责依法开展林业、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工作。

8、负责全区农业综合执法领域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置;负责全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业务培训和法治宣传工作。

9、承担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狄红卫  联系电话:029-86853086

四、阎良区林业科技中心

1、负责全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查,指导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以及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及发放工作;

2、负责全区木材及其林副产品经营加工许可证的审核及发放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狄红卫  联系电话:029-86853961

五、阎良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负责全区动物疫病的监测、检验、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预警、预报等工作;

2、负责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和科普宣传,以及其他预防、疾控技术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忠军 联系电话:029-86853922

六、阎良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

1、负责畜牧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2、承担全区重大畜牧技术项目计划的申报、编制和实施;

3、负责全区畜牧行业技术培训、咨询、信息交流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全区畜牧技术推广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牛满迎  联系电话:029-86853599

七、阎良区农机管理站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各级政府和部门有关农业机械化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按规定负责农业机械的生产、鉴定和安全监督管理,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管理;

3、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先进适应的农业机械,指导协调辖区内农业机械的生产作业,服务于农业生产;

4、负责农业机械使用者的操作使用技术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农业机械的使用效率,提高农机使用的安全性;

5、组织机械化农业生产、负责农业机械化作业质量监督和农业机械维修管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刘楠 联系电话:029-86850466

八、阎良区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

1、承担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定期对全区蔬菜、水果生产基地进行随机抽样检验监测;

2、负责全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及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初审,并组织申报;

3、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

4、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宣传技术培训及技术服务;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晓荣  联系电话:029-86852272

九、阎良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负责全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以及病虫害防治工作;

2、组织开展农业科学技术培训,提供农业实用技术咨询与服务,指导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业务工作;

3、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植保植检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4、组织实施全区植保执法工作;

5、组织植保新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及管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若飞   联系电话:029-86207529

十、阎良区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1、贯彻执行有关高标准农田的方针政策,落实全区高标准农田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2、负责落实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办法。

3、负责高标准农田项目的申报、管理、实施、运行等相关事务工作。

4、组织实施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及水利建设项目,包括建立项目库、编制项目库、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和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和建后管理等相关事务工作。

5、贯彻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整合管理制度,协调高标准农田资金使用。

6、负责全区高标准农田调查研究、人员培训和项目档案资料及信息管理等相关事务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鹏   联系电话:029-86209519

十一、阎良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1、宣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农业农村社会事业与农业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

2、负责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调研,承办农村社会事业具体工作,促进乡村振兴;

3、协助制定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发展规划;

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协调做好脱贫人口动态监测、后续帮扶等事务性工作;

5、承办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屈建平    联系电话:029-8620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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