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水务局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水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水务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战略规划及重要流域(区域)水务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务规划。

(二)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地下水、地表水);组织全区水利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拟订全区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管理工作,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和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月报。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拟订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监测河流、水库的水量、水质。

(四)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全区水政监察和水政、渔政执法工作;协调、仲裁水事、渔事纠纷;负责辖区内河道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水行政管理工作,对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进行监督和管理;编制、管理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负责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污泥处置和水源地有关行政管理工作,确保城市供水、饮水安全;组织实施水行业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研究提出有关水价格的建议。

(七)组织指导对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和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全区河流、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重要水利工程。

(八)负责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管理区属水利工程和灌区;负责农村供水水源管理和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治理以及水土流失预防、监测和监督执法工作。

(十)负责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

(十一)负责水利科技与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水利科研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水利信息化工作;负责水库移民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水务行业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能转变。区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与应急管理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区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区域内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救的技术支撑工作。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各部门、各街道、各开发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预案编制,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会同区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地址:西安市阎良区人民东路南侧

电话:029-86204774

办公时间: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夏季7-8月为15:00-18:00 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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