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

1.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重大课题研究;负责组织城建项目、城市更新项目的论证、储备;参与编制审查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和城市设计工作;参与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和规划方案的审查,组织审查城建项目、城市更新项目方案设计;参与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工作。

2.拟订城市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财政、审计部门监督管理城建资金使用;负责城建及城棚改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的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负责城市建设相关收费的管理;提出城市建设投融资建议,综合管理城建项目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管理。

3.承担监督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促进城乡建设统筹发展的责任;指导全区重点村镇、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和试点村庄、传统村落建设;指导全区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村内道路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小城镇建设和村庄人居环境改善。

4.负责城市道路、桥涵、隧道、排水、城市照明及配套

附属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城市地下管线;负责燃气和集中供热经营、服务、使用及设施保护等工作的监管,规范行业行为。

5.承担监管建筑业、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指导全区建筑活动,培育、规范建筑市场,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负责全区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建设市场管理与服务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监理、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和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人才、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6.负责全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培育、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负责施工图审查管理和勘察设计质量管理;负责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和工程设计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

7.承担建筑节能推进和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全区建筑节能推进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与市场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绿色建筑项目、装配式建筑项目,推进节能降耗;负责建筑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负责散装水泥(含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预制构件)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负责全区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管理工作。

8.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备案规章制度;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文明工地创建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9.负责建立完善全区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体系建设,拟订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总体方案和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和实施全区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建设和分配计划;负责推进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10.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拟订房地产开发建设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市场监管政策、调控措施、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和引导房地产行业发展;牵头推进住宅产业化工作;负责统筹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建设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开展房地产市场综合统计监测、分析,提供发展动态、有关信息及政策咨询服务;负责房屋交易管理;规范房屋租赁管理秩序;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监管工作。

11.负责全区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监管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编制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安全鉴定;落实物业管理政策,负责房屋物业服务行业及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服务活动;负责统筹物业保修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工作。

12.负责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负责公共停车场建设的政策制定和建设优惠政策的审核落实;负责编制年度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检查考核。

13.依法对建筑市场、工程质量、房地产交易、房屋租赁、物业服务、燃气服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屋使用安全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负责行业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纠风调处。

14.代管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15.负责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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