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局系统党建、宣传、精神文明、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方面的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档案、保密、接待、信访、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工、青、妇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报批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局系统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负责离退休方面的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的收集管理。
办公电话:029-86203325 负责人:毛琦
(二)综合管理科
负责行政经费、城市维护费及配套资金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下达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城市维护费及经费核算,并监督其执行;负责城市建设项目预决算审核;负责编报城建费用收缴统计报表;负责劳保统筹费用征收;负责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建设行政执法管理;负责系统内普法教育及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提出城市建设投融资建议,综合管理城建项目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的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
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房地产市场和房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拟订房地产开发建设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市场监管政策、调控措施、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和引导房地产行业发展;牵头指导推进住宅产业化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中配建的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条件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和现售监管;负责房地产市场综合统计工作;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和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负责建设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开展房地产市场综合统计监测、分析,提供发展动态、有关信息及政策咨询服务;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房产测绘、抵押登记管理;负责房地产经纪管理;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监管工作。
负责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负责直管公房的租赁、租金调整和出售的组织实施;负责房屋租赁行政管理,处理租赁纠纷,规范租赁市场行为;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编制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指导、检查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和房屋虫害防治工作。
办公电话:029-86876325 负责人:陈思源
(三)建设管理科
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城多建设、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重大课题研究;负责组织城建项目、城市更新项目的论证、储备;参与编制审查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和城市设计工作;参与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和规划方案的审查,组织审査城建项目、城市更新项目方案设计;拟定城市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配套费征收;负责城建及城改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涵、排水、城市照明及配套附属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排水设施防汛排涝工作;指导协调全区路灯照明和夜景亮化工作;负责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管理;负责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堿市地下管线;负责道路范围内各类综合管线项目的监管;负责市政工程、综合管线突发事故处理;负责管网铺设、管道接用的管理;负责城乡建设统计工作。
承担监管建筑业、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指导全区建筑活动,培育、规范建筑市场,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负责全区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建设市场管理与服务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监理、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人才、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培育、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负责施工图审查管理和勘察设计质量管理;负责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和工程设计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承担建筑节能推进和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全区建筑节能推进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与市场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绿色建筑项目、装配式建筑项目,推进节能降耗;负责建筑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负责散装水泥(含预拌混凝土、预拌砂和预制构件)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负责全区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管理工作;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备案规章制度;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设施,城中村和棚尸区改造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文明工地创建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编制全区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和村镇建设投资补助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监督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促进城乡建设统筹发晨的责任;指导全区重点村镇、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和试点村庄、传统村落建设;指导全区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村内道路和基础设能建设,推进小城镇建设和村庄人居环境改善;组织村镇建设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人才培训工作;指导风景名胜区建设,参与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工作;负责制定公共停车场建设的政策制定和建设优惠政策的审核落实;组织编制全区公共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和年度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检查考核。
办公电话:029-86876549 负责人:李疆
(四)住房保障科
负责贯彻执行有关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建立完善全区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体系建设,拟定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总体方案和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住房保和人才安居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设计方案、销售价格、租金标准及保障对象准入条件;负责制定和出台年度住房租金标准、公房出售、成本价及有关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负责公有住房租金、成本价的执行、价格管理和出售方案监管;负责单位职工住房建设项目计划管理;负责单位职工住房建设方案和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监管;负责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信息统计分析工作,提供发展动态有关信息及政策咨询服务;承担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029-86201670 负责人:孔凡杰
(五)物业和燃气热力管理科
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政策,负责房屋物业服务行业及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服务活动;负责统筹物业保修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监管;负责建筑、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和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供热、然气行业的监管和安全管理;负责天然气、煤气、液化气等燃气和城市集中供热厂、站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燃气经营监管;负责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监管;负责燃气、供热单位资质监管。
办公电话:029-86202072 负责人:张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