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的通知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的通知

阎公开办函〔2021〕1号

区委有关部门,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机关实现政务信息公开、服务企业和社会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渠道,也是展示政府形象的重要窗口。11月2日,区政府主要领导在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印发的《关于2021年三季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上作出批示:督促问题单位尽快整改并建立良好运行的长效机制。为进一步发挥区政府网站的互动交流功能,展示政府形象,按照区政府主要领导建立良好运行长效机制的批示要求,依据《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等文件,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就进一步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内容保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理清网站管理责任,做到各负其责

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区政府办)为区政府网站的行政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网站管理工作。

区数据信息服务中心为区政府网站的运行维护单位,在区政府政务公开办指导下,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改版以及版块优化设计等工作;负责做好区政府网站向市级网站集约化平台的迁移工作;负责做好智能搜索、查询下载等网站功能的提升工作;对各单位保障情况进行监测、统计、分析;负责做好区政府网站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做好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安排的其他技术保障等有关工作。

区委有关部门,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以及各街道办,按照区政务公开办、区数据信息服务中心统一安排,负责做好各自栏目的日常维护保障等工作。

二、区政府网站各栏目实行分工责任制

由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区数据信息服务中心负责,对区政府网站所有栏目进行梳理,并明确每个栏目维护保障责任单位,各栏目实行分工责任制。每个栏目维护保障责任单位,按照《阎良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责任分工清单》(见附件1)要求,负责在各自对应栏目发布政府信息,并对栏目信息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原则上每个栏目更新周期不超过一周,新闻类栏目即时更新。

三、切实提升区政府网站公开信息质量

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区政府网站各栏目维护保障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层层审核制度,做到审核留痕,坚决杜绝发布信息中出现错误、错敏字,不规范固定搭配等;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防止失泄密问题发生,一旦因信息公开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责任要具体到人。区政府网站各栏目维护保障的责任单位,要切实把握政务信息发布重点,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围绕政府工作的重点、特色工作的亮点、工作推进的难点、群众关心的热点等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切实提高信息的质量;要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各栏目维护保障责任单位对信息编写、信息审核的时间和责任要提出明确要求。

四、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栏目维护保障

拥有阎良区网站集约化平台账号(名单见附件2)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区政府网站栏目维护保障工作,并于11月12日(星期五)下午6:00前,将《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人员备案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后报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备案。负责网站栏目维护的工作人员要做到熟悉网站信息上传操作程序,若负责人发生变更的,请及时做好业务交接工作,并及时向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变更备案信息。请各单位于严格管理区数据信息服务中心分配的区政府门户网站用户名、口令以及账号密码,及时更改初始密码、使用复杂密码、定期修改密码,避免账号被盗用或被恶意攻击。

区政务公开办联系人:张家宁 81668382

邮 箱:ylzwgk81668382@163.com

区数据信息中心联系人:刘丽娜 86209698

邮 箱:ylqxxzx@126.com

附件:1.阎良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责任分工清单

2.阎良区网站集约化平台账号名单

3.阎良区政府网站日常管理人员备案表

阎良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1

阎良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责任分工清单

一、“区情概况”栏目

一级栏目

二级栏目

保障单位

栏目描述/保障内容

更新频率

区情概况

阎良概览

区政府办

区数据信息中心

全区总体情况概述

至少每年更新1次

行政区划

区民政局

全区行政区划情况详细介绍

自然环境

资源规划分局

全区地质、地貌、气候、水文、水资源等自然环境情况介绍

经济建设

区发改委

全区经济建设情况介绍

阎良风采

各相关部门

展现全区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成果和优势的视频、图片、文字信息

城市建设

区住建局

全区城市建设情况介绍

学校教育

区教育局

全区教育情况介绍

农业产业

区农业农村局

全区农业产业情况介绍

历史沿革

区档案馆

全区历史沿革情况介绍

区划演变

区档案馆

本行政区划演变情况介绍

阎良区志

区档案馆

阎良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链接阎良区志

阎良年鉴

区统计局

阎良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链接阎良年鉴

二、“新闻中心”栏目

一级栏目

二级栏目

保障责任单位

栏目描述/保障内容

更新频率

新闻中心

公示公告

各部门、各街道办

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公告、通告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

阎良要闻

各部门、各街道办

全区政务要闻(相关重要会议、活动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

民生资讯

各部门、各街道办

公开热点民生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

视频新闻

区融媒体中心

阎良新闻、魅力航城、一周要闻回顾等视频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

图片新闻

各部门

各街道办

包含主题照片、需要浏览者获知或重点关注图片的重要政务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

部门动态

各部门

各部门工作动态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

街道动态

各街道办

各街办工作动态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

三、“信息公开”栏目

一级

栏目

二级栏目

三级栏目

保障单位

栏目描述/保障内容

更新频率

信息公开

区政府信息

公开规定

——

区政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规定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

区政府办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信息

公开目录

——

区政府办

区数据信息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机构信息公开

——

各部门

各街道办

机构领导、机构职能、内设机构、联系电话等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街道信息公开


各街道办

街道动态、街道信息公开指南、街道信息公开年报、街道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目录和街道计划总结等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目录


区政府办

阎良区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目录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政务公开监督投诉

联系政府

区政府办

公开区政府各部门联系方式

至少每年更新1次

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区政府办

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每年3月31日前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各部门

各街道办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每年3月31日前

政府网站年度报表

区政府办

区数据信息中心

区政府网站年度报表

每年3月31日前

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

公开指南

区政府办

依申请公开流程、办理时限等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依申请

公开办理

区政府办

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

信息公开

决策预公开


区政府办

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草案解读等情况;公开征求意见的电子邮件、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等;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规划计划

发展规划

区发改委

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其执行的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专项规划

区发改委

各单位制定的专项规划、跨年度重大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及执行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年度计划总结

区政府办

区数据信息中心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政府工作报告

区政府办

年度政府工作报告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政府文件

国务院文件

区数据信息中心

区政府办

链接相关国务院文件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省政府文件

链接相关省政府文件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市政府文件

链接相关市政府文件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政府发文

区政府办

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文件

成文后3个工作日内

部门文件

区政府各部门

以各部门和各临时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印发的文件

成文后3个工作日内

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

区司法局

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并动态更新

成文后3个工作日内

政策解读

区政府办

政策起草单位负责以文字、图片、视频、动漫等形式对政策进行解读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新闻发布会

——

区委宣传部

(区政府新闻办)

参加全市新闻发布会情况;区政府及其部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行政许可公示

——

区行政审批局

行政许可信息公示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信息公开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事前

区司法局

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公示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事中

事后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乡村振兴

区农业农村局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建设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等重点工作公开相关政策、工作进展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区民政局

集中公开本地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情况;集中公开本地区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信息情况

疫情防控医疗卫生

区卫生健康局

集中公开医疗卫生相关政策措施、监督检查等信息;公开疫情防控工作的权威通知公告、重要政策等信息;公开本地区或邻近地区具有检测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名单、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疫苗接种点等情况;公开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信息

教育

区教育局

集中公开义务教育相关政策措施、招生方案、学校名录、教育救助等信息

公共文化体育

区文化旅游局

公开本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等信息情况

公共资源配置

——

资源规划分局

资源规划分局负责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和国有产权交易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区财政局

负责公开PPP项目领域政府信息。

区卫生健康局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公开卫生医疗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领域的政府信息。

保障性住房

——

区住建局

公开本地区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信息公开

财政资金

——

区财政局

通过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及所属单位预决算、相关报表等信息情况;按月公开本地区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及原因等信息情况;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等信息情况;定期公开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情况;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等信息情况;设置“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集中公开重要政策、资金直达基层细化方案、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等信息情况;公开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情况(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价格和收费

——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及时、全面公开政府管理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民生领域价格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重大项目建设

——

区发改委

公开本地区实施高质量项目建设行动计划、项目名单,以及举办重点项目观摩、重大项目开工月等活动的信息情况;公开本地区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有关信息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社会保障

——

区人社局

公开社保参保待遇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区医疗保障局

城乡医保相关信息

区民政局

城乡低保信息

区残联

残疾人扶助等信息

政府采购

招标公告

区财政局

集中公开本地区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澄清/变更公告、中标/成交公告、流标/终止公告等信息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当天

中标公告

变更废标

“放管服”改革

——

区行政审批局

链接陕西省权责清单统一发布平台


劳动就业

——

区人社局

公开稳岗就业相关政策措施、就业供求等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信息公开

不动产登记

——

资源规划分局

不动产登记相关内容公示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信用信息

——

区科工局

各单位在依法行政管理中可以和应当公开的信用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征地拆迁

——

资源规划分局

公开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和安置信息;公开本区域内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奖励政策和标准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督察审计

——

区政府办

区审计局

公开相关督查和审计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人事信息

——

区政府办

区政府办负责公开区政府印发的干部任免相关文件;协助区人大、区委组织部做好其他按规定公开的干部任免文件的公开工作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食品药品安全

——

区市场监管局

集中公开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政策措施、监督检查等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政府领导

——

区政府办

区政府领导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简历、照片、工作信息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应急管理

——

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本地区灾害事故救援领域信息(发布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极端天气气候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农业生产影响、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发布灾情核定、灾难救助需求信息;推动做好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的确定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的公开工作);公开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影响公众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发生及其处理情况;应急知识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安全生产


区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类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信息公开

环境保护

——

生态环境分局

生态委办

公开水质环境和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信息,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信息,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信息,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和污染减排信息;根据区域功能定位和实际,围绕秦岭生态和黄河流域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污染防治攻坚等重点工作公开环境管理、监督检查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城乡建设

——

区住建局

区农业农村局

各街道办

城乡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权责清单

——

区行政审批局

链接陕西省权责清单统一发布平台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统计信息

统计数据

区统计局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统计分析

区统计局

各单位专项统计数据分析情况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目标责任考核

——

区委组织部

公开该项工作动态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党务公开

——

区委办

(区委党务公开办)

区委党务公开办公室结合上级政策规定和考核要求确定并组织公开相关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四、“公众服务”栏目

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协调做好陕西政务服务网中涉及阎良区办事服务事项的动态维护。

五、“互动交流”栏目

一级栏目

二级栏目

保障责任单位

栏目描述/保障内容

更新频率

互动

咨询投诉

区数据信息中心

受理网民针对政府工作在线提交的有关反映投诉、问题咨询和建言献策等,处理结果网上公布

咨询类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投诉类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应及时联系区数据信息服务中心说明情况,申请延期至10个工作日

调查征集

区政府办

区数据信息中心

就政府施政的有关主题向公众征集意见和建议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

在线访谈

区政府办

在线回答民生问题、重大事项答疑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

舆情回应

区数据信息中心

答复群众在区政府网站上的投诉咨询信件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区政府办

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适时公开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区政府办

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适时公开

党务公开

区委办

(区委党务公开办)

区委党务公开办公室结合上级政策规定和考核要求确定并组织公开相关信息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六、“专题专栏”栏目

一级栏目

二级栏目

保障责任单位

栏目描述/保障内容

更新频率

专题专栏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区农业农村局

区财政局

公开该项工作政策措施、工作动态,确保内容每月有更新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区财政局

公开该项工作政策措施、工作动态

适时公开

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阎良

生态环境分局

公开该项工作政策措施、工作动态,确保内容每月有更新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

食品药品安全

区市场监管局

公开该项工作政策措施、工作动态,确保内容每月有更新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

扫黑除恶

区扫黑办

公开该项工作政策措施、工作动态,确保内容每月有更新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

个人健康档案查询

区卫健局

开该项工作政策措施、工作动态

适时公开

六稳六保

区政府办

公开该项工作政策措施、工作动态,确保内容每月有更新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

党史学习教育

区党史办

开该项工作政策措施、工作动态

适时公开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区生态委办

开该项工作政策措施、工作动态

适时公开

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

区党史办

开该项工作政策措施、工作动态

适时公开

法治政府建设

区司法局

公开该项工作政策措施、工作动态,确保内容每月有更新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

注:当网站改版或栏目进行局部调整时,本表内容会作相应调整,以最新表为准。

附件2

阎良区网站集约化平台账号名单

阎良区党务公开办(区委办)、阎良区考评办(区委组织部)、阎良区政务公开办(区政府办)、阎良区信访局、阎良区发改委、阎良区教育局、阎良区文化旅游局、阎良区民政局、阎良区司法局、阎良区财政局、阎良区人社局、阎良区住建局、阎良区城管局、阎良区交通运输局、阎良区水务局、阎良区农业农村局、阎良区卫生健康局、阎良区审计局、阎良区统计局、阎良区应急管理局、阎良区市场监管局、阎良区行政审批局、阎良区融媒体中心、阎良区城棚改事务中心、阎良区机关事务中心、阎良区数据信息中心、阎良区科工局、阎良区投资商务局、阎良区退役军人局、阎良区医疗保障局、经济开发区、荆山开发区、公安阎良分局、生态环境阎良分局、资源和规划阎良分局、阎良区税务局、阎良区气象局、阎良区关山街道、阎良区武屯街道、阎良区新华路街道、阎良区凤凰路街道、阎良区北屯街道、阎良区振兴街道、阎良区新兴街道、阎良区不动产登记局。

附件3

阎良区政府网站日常管理人员备案表

(2021年度)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分管领导信息

姓 名

职 务

联系方式

信息专管员

备 案

姓 名

职 务

联系方式

说明:“分管领导”指本单位分管政府网站的副处级以上领导;“信息专管员”指从事区政府网站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即网站后台账号的实际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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