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公开办函〔2020〕4号
关于印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责任分工清单》的通知
区委有关部门,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企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内容保障工作,明确和落实保障责任,区政务公开办公室会同区数据信息服务中心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阎良区政务公开工作和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服务工作职责清单》等文件要求,研究制定了《阎良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责任分工清单》,已经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并抓好落实。
附件:《阎良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责任分工清单》
区政务公开办联系电话/传真:81668382
区数据信息中心联系电话:86209698
(此页无正文)
西安市阎良区政务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10月21日
附件:
阎良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责任分工清单
一、“区情概况”栏目
| 一级栏目 | 二级栏目 | 牵头保障单位 | 保障单位 | 栏目描述/保障内容 | 更新频率 |
区情概况 | 阎良概况 | 区政府办 区数据信息中心 | 区投资商务局 | 全区总体情况概述 | 至少每年 更新一次 |
行政区划 | 区政府办 区数据信息中心 | 区民政局 | 全区行政区划情况详细介绍 | ||
自然环境 | 区政府办 区数据信息中心 | 资源规划分局 | 全区地质、地貌、气候、水文、水资源等自然环境情况介绍 | ||
经济建设 | 区政府办 区数据信息中心 | 区发改委 | 全区经济建设情况介绍 | ||
阎良风采 | 区政府办 区数据信息中心 | 各相关部门 | 展现全区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成果和优势的视频、图片、文字信息 | ||
城市建设 | 区政府办 区数据信息中心 | 区住建局 | 全区城市建设情况介绍 | ||
学校教育 | 区政府办 区数据信息中心 | 区教育局 | 全区教育情况介绍 | ||
农业产业 | 区政府办 区数据信息中心 | 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 全区农业产业情况介绍 | ||
历史沿革 | 区政府办 区数据信息中心 | 区地志办 | 全区历史沿革情况介绍 | ||
区划演变 | 区政府办 区数据信息中心 | 区地志办 | 本行政区划演变情况介绍 | ||
阎良区志 | 区政府办 区数据信息中心 | 区地志办 | 链接 | ||
阎良年鉴 | 区政府办 区数据信息中心 | 区地志办 | 链接 |
二、“新闻中心”栏目
| 一级栏目 | 二级栏目 | 牵头保障单位 | 保障责任单位 | 栏目描述/保障内容 | 更新频率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 区数据信息 中心 |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 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公告、通告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 |
阎良要闻 | 区数据信息 中心 |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 全区新近发生的政务要闻(相关会议、活动有区级以上领导参加)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 | |
民生资讯 | 区数据信息 中心 |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 公开热点民生信息;市上今年考核要求及时公开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信息;及时公开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信息;及时公开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相关政策和活动的信息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 | |
视频新闻 | 融媒体中心 |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 阎良新闻、魅力航城、一周要闻回顾等视频信息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 | |
图片新闻 | 区数据信息 中心 |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 包含主题照片、需要浏览者获知或重点关注图片的重要政务信息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 | |
部门动态 | 区数据信息 中心 |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 各部门、各街办工作动态信息;督查、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问责情况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 |
三、“信息公开”栏目
一级 栏目 | 二级栏目 | 三级栏目 | 牵头保障单位 | 保障单位 | 栏目描述/保障内容 | 更新频率 |
信息公开 | 区政府信息 公开规定 | —— | 区政务公开办 | —— | 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规定信息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区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 —— | 区政务公开办 |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区政府信息 公开目录 | —— | 区政府办、区数据信息中心 |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机构职能 | —— | 区委编办、区政务公开办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 机构名称、内部科室和下属机构、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领导姓名、职务、简历、工作分工等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区政务公开办 |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 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每年3月31日前 | |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 区政务公开办 |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每年3月31日前 | ||
政府网站年度报表 | 区数据信息 中心 | 区级各相关部门 | 区政府网站年度报表 | 每年3月31日前 | ||
政务公开监督投诉 | 联系政府 | 区政务公开办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 公开区政府各部门联系方式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依申请公开 | 依申请 公开指南 | 区政府办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 依申请公开流程、办理时限及相关收费标准等信息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依申请 公开办理 | 区政府办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 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 15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并反馈 | ||
政府领导 | —— | 区政府办 | 区政府办 | 区政府领导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简历、照片、工作信息等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 |
规划计划 | 发展规划 | 区发改委 | 区政府各部门 | 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其执行的情况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专项规划 | 区发改委 | 区政府各部门 | 各单位制定的专项规划、跨年度重大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及执行情况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年度计划总结 | 区发改委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政府工作报告 | 区政府办 | —— | 年度政府工作报告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政府文件 | 国务院文件 | 区数据信息中心 | —— | 链接 | ||
省政府文件 | 区数据信息中心 | —— | 链接 | |||
市政府文件 | 区数据信息中心 | —— | 链接 | |||
政府发文 | 区政府办、区数据信息中心 | 区政府各部门 | 以区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 | 成文后3个工作日内 | ||
政府办发文 | 区政府办、区数据信息中心 | 区政府各部门 | 以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文件 | 成文后3个工作日内 | ||
部门文件 | 区政府办、区数据信息中心 | 区政府各部门 | 以各部门和各临时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印发的文件 | 成文后3个工作日内 | ||
政府会议 | —— | 区政府办 | —— | 公开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结果的信息(依法需要保密的除外) | 成文后3个工作日内 | |
法律法规 | 规范性文件 | 区司法局 | 区政府各部门 | 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并动态更新 | 成文后3个工作日内 | |
政策解读 | 区政务公开办 | 区政府各部门 | 政策起草单位负责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对政策进行解读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统计信息 | 统计数据 | 区统计局 | ——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统计分析 | 区统计局 | 区政府各部门 | 各单位专项统计数据分析情况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人事信息 | —— | 区政府办 | 区政府办负责公开区政府印发的干部任免相关文件;协助区人大、区委组织部做好其他按规定公开的干部任免文件的公开工作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政府采购 | 招标公告 | 区财政局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 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条件、程序、补充更正等的公告信息,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信息等;市上今年考核要求公开本地区政府釆购招标公告、澄清/变更公告、中标/成交公告、流标/终止公告等信息 | 信息形成或变更当天 | |
中标公告 | ||||||
变更废标 | ||||||
应急管理 | —— | 区应急管理局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 公开本地区灾害事故救援领域信息(发布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极端天气气候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农业生产影响、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发布灾情核定、灾难救助需求信息;推动做好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的确定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的公开工作);公开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影响公众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发生及其处理情况;应急知识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城乡建设 | —— | 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 城乡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重大项目建设 | —— | 区发改委 | 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委、资源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等区政府有关部门 | 及时公开项目服务、审批、监管、招投标、工程进展等信息;市上今年考核要求公开本地区重大建设项目计划、本地区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本地区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结果信息主要是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结果、项目备案结果、节能审查意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批结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结果、除涉密项目以外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结果、工程规划类许可审批结果、施工许可审批结果、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等)、招标投标信息(主要是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市场主体信用等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处罚等信息)、征收土地信息(主要是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主要是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质量安全监督信息(主要是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竣工有关信息的情况(主要是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等)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执法检查 | —— | 区司法局 | 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交通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单位 | 安全生产、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等活动信息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 事前 | 区司法局 | 行政执法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 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公示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事中 | ||||||
事后 | ||||||
行政许可公示 | —— | 区行政审批局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 行政许可信息公示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新闻发布会 | —— | 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 | 区级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 参加全市新闻发布会情况;区政府及其部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情况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 脱贫攻坚 | 区脱贫办 | 政府各部门 | 公开本地区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巩固脱贫成果防返贫、扶持措施,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等有关信息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教育 | 区教育局 | 政府各部门 | 公开本地区学区划分、招生信息、教育督导报告、奖助学金政策等情况。立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重点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特别是公开相关教育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家庭经济苦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公开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进展情况有关政府信息;推动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招生范围和收费等信息公开。市上今年考核要求围绕“六稳”“六保”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 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以及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等信息 | |||
公共文化体育 | 区文化旅游局 | 政府各部门 | 公开本地区大力推进公共文化体育的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等有关信息。市上今年考核要求公开本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等信息的情况。 | |||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 区民政局 | 政府各部门 | 公开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养老机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公开困难儿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孤儿高等教育生活保障等政策。市上今年考核要求公开本地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情况 | |||
基本医疗卫生 | 区卫生健康局 | 政府各部门 | 按职责公开本地区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情况。保障好人民群众对公共医疗卫生的知情权,重点公开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等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健康防治信息、开展专项健康普查和健康服务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工作,实行参合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补助情况三级公示制度,利用多种媒体做好政策解读。市上今年考核要求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宣传普及公共卫生常识、推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好习惯好做法;及时公开医疗服务、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医保监管、药品安全、疫苗监管等信息。 | |||
公共资源配置 | —— | 资源规划分局 区财政局 区卫生健康局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 资源规划分局负责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主要指公开用地政策、涉密项目以外的项目政府用地批准文件、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供应结果等信息)、矿业权出让(主要指公开拍卖、挂牌、协议等出让方式、出让公告公示、审批结果信息、中标或竞得的矿业权简要情况、成交价等信息)、国有产权交易;财政局负责公开PPP项目领域(主要指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储备和进展、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采购招标、主体信用、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信息)政府信息;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公开卫生医疗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领域的政府信息。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权责清单 | —— | 区行政审批局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 链接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财政资金 | —— | 区财政局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 公开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决算,非涉密单位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预算决算以及“三公”经费等信息;发布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市上年度考核要求公开本级政府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按月公开本地区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等;公开本地区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价格和收费 | —— |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 及时、全面公开政府管理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民生领域价格信息。关于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情况市上考核要求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减免政策等。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征地拆迁 | —— | 资源规划分局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 公开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和安置信息;公开本区域内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奖励政策和标准等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保障性住房 | —— | 区住建局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 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情况、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租房配租政策及实施情况以及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环境保护 | —— | 生态环境分局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 公开水质环境和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信息,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信息,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信息,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和污染减排信息;市上今年考核要求及时公开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重点流域污染防治、黑臭水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修复 以及垃圾分类处置和固体废物整治等信息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劳动就业 | —— | 区人社局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 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等信息;及时公开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和分析等信息。市上考核要求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就业供求信息;及时公开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转岗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信息,困难群体就业帮扶信息,技能培训和援企稳岗等工作信息。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社会保障 | —— | 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医疗保障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 |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 公开社保参保待遇、城乡低保信息,残疾人扶助等信息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信用信息 | —— | 区科工局 | 区科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公安分局等区级有关部门 | 各单位在依法行政管理中可以和应当公开的信用信息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不动产登记 | —— | 资源规划分局 | —— | 不动产登记相关内容公示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目标责任考核 | —— | 区委组织部 | —— | 公开该项工作动态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
党务公开 | —— | 区委办(区委党务公开办) | 区级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 区委党务公开办公室结合上级政策规定和考核要求确定并组织公开相关信息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四、“公众服务”栏目
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协调做好陕西政务服务网中涉及阎良区办事服务事项的动态维护。
五、“互动交流”栏目
| 一级栏目 | 二级栏目 | 牵头保障单位 | 保障责任单位 | 栏目描述/保障内容 | 更新频率 |
互动 | 咨询投诉 | 区数据信息中心 | 区委网信办 各单位、各部门 | 受理网民针对政府工作在线提交的有关反映投诉、问题咨询和建言献策等,处理结果网上公布 | 咨询类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投诉类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应及时联系区数据信息服务中心说明情况,申请延期至10个工作日。 |
调查征集 | 区政务公开办、区数据信息中心 | 各单位、各部门 | 就政府施政的有关主题向公众征集意见和建议,好的建议在网上公布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科工局、区文化旅游局等9家单位本年度结合工作重点和社会热点各开展一次 | |
在线访谈 | 区政务公开办 | 各单位、各部门 | 在线回答民生问题、重大事项答疑等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区科工局等5家单位本年度结合工作重点和社会热点各开展一次 | |
舆情回应 | 区数据信息中心 | 各单位、各部门 | 投诉咨询信件及答复网上选登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 |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区政府办 | 各单位、各部门 | 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 适时公开 |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区政府办 | 各单位、各部门 | 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 适时公开 |
六、“专题专栏”栏目
| 一级栏目 | 二级栏目 | 牵头保障单位 | 保障责任单位 | 栏目描述/保障内容 | 更新频率 |
专题专栏 | 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阎良 | 生态环境分局 | 各单位、各部门 | 公开该项工作政策措施、工作动态,确保内容每月有更新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 |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 | 区市场监管局 | 各单位、各部门 | 公开该项工作政策措施、工作动态,确保内容每月有更新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 | |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专栏 | 区财政局 | 各单位、各部门 | 公开该项工作政策措施、工作动态,确保内容每月有更新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 | |
扫黑除恶 | 区扫黑办 | 各单位、各部门 | 公开该项工作政策措施、工作动态,确保内容每月有更新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 | |
喜迎十四运 | 区迎运办 | 各单位、各部门 | 公开该项工作政策措施、工作动态,确保内容每月有更新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 | |
抗击新型冠状 病毒 | 区卫健局 | —— | 链接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 | |
政府信息公开 年报 | 区政务公开办 | —— | 链接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 | |
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 | 区数据信息中心 | —— | 链接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 | |
全国两会 | 区数据信息中心 | —— | 链接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 | |
优化营商环境 条例 | 区营商办 | —— | 链接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 | |
维护生物多样性 | 区农业农村局 | —— | 链接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 | |
国务院@你 | 区数据信息中心 | —— | 链接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 |
注:当网站改版或栏目进行局部调整时,本表内容会作相应调整,以最新表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