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政策问答明白卡
1.危房改造可保障的对象有哪些?
答:《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民政厅、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建发﹝2021﹞118号)规定:危房改造可保障的对象为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包括6类,具体为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支出型困难人口、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其中: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的支出型困难人口;乡村振兴部门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
2.保障方式有哪些?
答:通过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的主要方式。
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可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范围,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鼓励各地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周转使用,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村集体也可以协助盘活农村闲置安全房屋,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租赁或置换,地方政府可给予租赁或置换补贴,避免农户因建房而返贫致贫。
3.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支持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支持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住房达不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户实施农房抗震改造;在确保房屋基本安全的前提下,支持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目标加强农房设计、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完善农房使用功能。
4.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程序是啥?
答:具体步骤是“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以民评议--街办审核一区级审批”。
农户自愿申请: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而申请,提供户籍证明、低收入群体证明,村委会提供的家庭收入证明,住房危险程度证明(提供整栋照片和危险局部照片,照片要有固定参照物,并有户主在危房前的正面照)。
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村委会收到申请后,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7天),对符合条件且公示后没有反对意见的,上报乡街办。对经评议或公示有不同意见、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就不能上报了,村委会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街办审核:街办对村委会上报的申报材料,展开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区级政府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会在街办政务公开栏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区级审批:区级住建部门对街办上报的申请材料到现场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列入危房改造计划。根据危险程度鉴定意见确定每户怎么改造,向社会公开。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原因。
5.农村危房改造方式是啥?
答:危房改造方式有2种:属于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于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
对农村分散供养无能力自建的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户等特殊困难群众,有改造意愿的,帮助其建设住房;暂无改造意愿的,要通过投亲靠友、租住、租借等方式,帮助群众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问题。
6.农村危房改造面积及其它要求有啥?
答:危房改造重建房屋改造面积不做要求,但是不能建二层(含二层以上)房屋,并且门窗选用符合节能要求的中空玻璃;修缮加固农房必须满足抗震要求。
7.农村危房改造户均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中央对农村危房改造户均补助不做规定要求。户均补助标准由区级住建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分类补助标准确定。我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C级不低于15000元,D级不低于33500元(依据上级补助资金可做调整)。
8.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兑付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区级住建部门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达到补助资金拨付条件的农户名单提供财政部门。区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6〕216号)有关规定,支付给农户的补助资金要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足额拨付到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
根据《陕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由政府组织实施加固改造,以及统建集体公租房等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的,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涉及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9.农村危房改造档案如何管理?
答:危房改造档案管理实现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资料包含:1、基本信息表2、危房改造照片(前中后)3、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4、户主身份证复印件5、户口簿复印件6、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公示证明7、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8、农村危房改造申报审批表9、农村危房改造协议10、资质、资格复印件11、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检查记录12、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13、农村危房改造房屋安全性评定意见表14、补助资金兑付证明。
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的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强化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