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北屯市场监管所收到12315投诉举报平台转办举报单,投诉人反映:“某公司在其自设网站介绍中有违法宣传用语,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执法人员立即到涉事公司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宣传内容使用绝对化用语,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考虑到当事人初次违规且在自有经营媒体上发布,危害后果轻微并已立即改正,符合市场监管总局下发《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及《陕西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相关条件,对当事人下发“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告知承诺书”同时进行普法宣传。
今年以来,北屯市场监管所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准确把握法治理念,切实优化辖区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