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职责

区卫生健康局设下列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督查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重大项目建设落实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战略;负责研究提出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参与制订全区人口发展规划,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工作任务;负责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专业技术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工作;负责本机关、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029-86205374 负责人:刘俊全

(二)医政中医科。主要职责: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 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乡村医生管理,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生产鼓励政策建议。负责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对全区医疗机构和卫生技术人员执行标准、医疗安全质量标准、采供血、服务规范的实施进行监督。负责医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部分设置审批及执业许可;负责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核准;负责医疗卫生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全区传统医学事业的普及和创新。

办公电话:029-86200689 负责人:邓立

(三)公共卫生科(爱卫科)。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管理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全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及与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方案及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全区卫生应急预案及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依法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防治监督,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全区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负责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

办公电话:029-86875240 负责人:仵丹

(四)家庭发展科。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政策制度,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政策措施,负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的组织实施与监督,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负责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负责妇幼保健的监督管理。负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拟订全区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负责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

办公电话:029-86867472 负责人: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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