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前公开
主体信息:西安市阎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员编制:核定编制3人 ,在岗5人。大队长东辉,一级主任科员李峰,一级主任科员董疆波,干部井一名,干部张蓓。(三定方案及权责清单详见附件1。)
职责信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依据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
程序信息:(1)立案;(2)调查;(3)处理或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完成;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附件:证明文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