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为进一步巩固我区校外培训治理成效,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规范管理,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丰富充实和轻松愉快的假期,阎良区暑假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检查行动。重点严厉打击培训机构或个人散布虚假信息,宣传、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科类培训;在职教师违规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辖区内托管机构以托管名义,违规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学科类培训;严查无资质机构或个人违法违规隐形变异培训。

现将第一阶段查处6家违法违规学科类培训机构通报如下:

案例一

邹某利,以个人名义在阎良区武屯街办宏丰村民房内,违规发布招生广告,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

2024年7月4日,阎良区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行动组在检查中发现这一情况,检查人员要求现场删除招生广告,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约谈机构负责人,后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进行相应处罚。

案例二

赵某辉,以个人名义在阎良区武屯街办三合村民房内,组建补课群发布招生广告,违规招生开展学科类培训。

2024年7月4日,阎良区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行动组在检查中发现这一情况,检查人员要求现场删除招生广告,解散招生群,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约谈机构负责人,后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进行相应处罚。

案例三

苏某以个人名义在阎良区教育巷小良村二楼,违规发布招生广告,招收特设幼小衔接精品班,利用托管班违规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

2024年7月6日,阎良区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行动组在检查中发现这一情况,检查人员要求现场删除招生广告,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约谈机构负责人,后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进行相应处罚。

案例四

毕某以个人名义在阎良区航空基地臻萃府小区3号楼一单元地下室内,违规发布招生广告,组织开展小学学科类培训。

2024年7月10日,阎良区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行动组在检查中发现这一情况,检查人员要求现场删除招生广告,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约谈机构负责人,后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进行相应处罚。

案例五

刘某以个人名义在阎良区同飞小区33号楼三单元二楼西户,利用托管班违规组织开展小学学科类补课。

2024年7月11日,阎良区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行动组在检查中发现这一情况,检查人员现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要求退还所收费用8000元,约谈机构负责人,后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进行相应处罚。

案例六

杜某以个人名义在阎良区延凤路华美景苑小区15号楼三单元一楼0101室,违规组织开展中学学科类补课。

2024年7月13日,阎良区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行动组在检查中发现这一情况,检查人员现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要求退还所收费用336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进行相应处罚。



西安市阎良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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