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阎良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为了让学生更直观地了解贷款政策和需要准备的资料,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就学,现将我区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申请条件及标准: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及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阎良区;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二、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四、共同借款人条件

1.与借款学生的关系: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年龄: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其他。

(1)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2)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原则上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

申贷流程

一、首贷学生申请流程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为:http://www.csls.cdb.com.cn ,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按照实际情况在资助中心现场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阎良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①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复印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5.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后出具《受理证明》,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录入电子回执。

注意事项

(1)首贷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所需资料同时到场签订《借款合同》,严禁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代替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借款合同》。如发现冒名顶替,直接取消贷款资格,并通报所在高校。

(2)首贷学生签订助学贷款合同时,系统将自动为每一名借款学生生成一个交通银行指定账户。贷款资金先按照高校回执录入金额划到高校,如有剩余资金则留存在学生助学贷款指定账户中,学生可以绑定名下的Ⅰ类银行卡,将贷款金额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部分提取到该银行卡。

二、续贷

在校生续贷均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进行远程申请。

若借款学生毕业后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专升本或本升研)的,应持录取通知书原件(必须被全日制高校录取)和本人身份证到资助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就学信息变更、还款计划变更后,才能继续再贷款。

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日期:2025年7月21日—9月12日

办理地点:阎良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竹苑小区西飞一小北侧)、西安市阎良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7月、8月: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9月:上午9:00—12:00 下午2:00—6:00

联系人:卫荷 张欢

电 话:029-86866031

来源:阎良区学生管理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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