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阎良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精神,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向纵深发展,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逐步形成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企业、市民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得到不断扩展,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2007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7年4月5日颁布,将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这是新中国第一部有关政府信息和信息公开的法规,是“用法律打造透明政府”,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个重大举措。
1、健全政府信息通报
我们坚持按省、市有关要求,将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低保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通过政务公开栏、通报、会议纪要等形式公开。特别是在征地拆迁补偿等重大建设情况方面的发布,为群众了解实情以及政府掌握舆情发挥了积极作用。2007年度共印发阎政通报13期。
2、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和信息化建设
政府门户网站是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我们高度重视门户网站建设,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专门制作了阎良区政府信息公开网页。2007年区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后,全区各级机关及区属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上报更新政府信息。2007年度各单位上报信息量为3200条,采纳2800余条,更新区政府信息3000条(其中,政务信息1100条,各种新闻动态1300条,向市政府办公厅上报信息600条)。从政府专网上报、接收市政府各类文件550篇。目前,我们正对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改版及前后台进行完善工作,以便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层次和水平。
3、实现了群众投诉件办理的信息公开
2007年度共受理来人来访360件、区长信箱投诉110余件,办结率100%,起到了服务、监督、举报和反馈的功能,畅通了信息沟通渠道,受到了广泛好评。
二、公开权利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统计
我区根据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格式通过区政府网站对外公示。网上受理申请,由区政府办公室按规范程序,责成公开义务人,妥善办理,及时回复;现行文件查阅,由区现行文件服务中心(区档案局)负责办理,2007年度接待利用现行文件共1100余件次。(政府文件50件,办公室文件160件,政府函件50件,政办函件40件,政务信息800余件)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7年度,我区没有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办法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条例》的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对《条例》的知晓率还不高;二是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开展力度还不够;三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不多,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系统灵活性不够,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五是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内容不够丰富;六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途径和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宽;七是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还需建立健全。八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紧缺,影响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
2、改进措施
(1)是加大《条例》的宣传、培训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宣传专栏和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对《条例》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提高公众对《条例》的知晓率。同时,举办《条例》培训班,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2)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保障政府信息畅通工程建设,建立健全善县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地点,方便公众查阅信息。充分利用各部门的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积极探索更加适合农村群众查阅政府信息的方式,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通畅工程建设,及时更新,丰富信息内容,保障人民群众及时获取信息,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3)是进一步建立完善我区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配套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使政府公开信息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
(4)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与保密局、法制办、监察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定期不定期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通过网络监测信息更新情况,并进行适时通报制度,引其各部门的高度重视。
虽然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定工作,但与兄弟区县相比还有一些差距。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最终实现“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化、资源集成化、业务流程化、决策智能化”的现代政府而努力。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