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中心在市信息办的指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建立健全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

一、情况概述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工作情况

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阎良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管理,负责组织、协调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张发俭副区长任组长。区电子政务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制定实施方案以及开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形式、制度统一规范和管理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

根据《条例》及西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范的新要求,研究起草了《阎良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就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制定了规范,进一步明确了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集体审核制度、预审制度、群众监督制度、考核评议制度及备案制度,制定了我区明确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着力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公文信息审核机制。各部门在起草文件时,坚决按照阎良区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相关规定要求,对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建议,同时说明理由;办公室在核稿时,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审核内容;最后签发文件的部门领导负责对是否公开进行审核把关。二是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对政府信息涉及多个部门的,相互协调取得一致后进行公开。按规范编制、公布了《阎良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阎良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四)落实相关配套措施

一是配合《条例》实施,明确了我区政府信息重点公开的范围,对于重点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整合,在网上发布。二是加强网站建设,在我区门户网站上专门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尽力加大公开力度,充实相关内容。三是开展培训。区电子政务信息中心组织全区各部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法规,并进行相关培训,解读《条例》内容,促进依法行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0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法律法规类和动态信息类。针对《条例》的要求,我区认真挖掘信息资源,进行认真梳理,将法规公文、工作信息、办事指南等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201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56条,全部在网上公布,其中政策法规占14%,网上办公25%,政务动态占56%,其它信息5%。

(二)公开形式

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liang.gov.cn)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度我区未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我区未发生针对我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各级行政机关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信息公开技术手段的更新还较慢,硬件设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信息公开相关培训还不是很到位,导致公开信息分类和合理性与相关要求还有差距;

(三)部分部门因为认识不够,未能保证及时公开,影响时效性。

为此,下一步我中心将着重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及时公开信息,加大公开力度

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梳理提炼我区工作进展、政务动态、领导活动等信息,深入挖掘业务类信息,尽可能以最大范围公布,并按规定及时录入发布在网上。

(二)加强制度落实

按照《条例》有关要求,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并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及时提供更新信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三)强化日常管理

将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重点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与保密局、法制办、监察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定期不定期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通过网络监测信息更新情况,并进行适时通报制度,引其各部门的高度重视。

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最终实现“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化、资源集成化、业务流程化、决策智能化”的现代政府而努力。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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