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中心在市信息办的指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建立健全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

一、情况概述

(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工作情况

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阎良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管理,负责组织、协调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张发俭副区长任组长。区电子政务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制定实施方案以及开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形式、制度统一规范和管理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

根据《条例》及西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范的新要求,研究起草了《阎良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就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制定了规范,进一步明确了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集体审核制度、预审制度、群众监督制度、考核评议制度及备案制度,制定了我区明确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着力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公文信息审核机制。各部门在起草文件时,坚决按照阎良区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相关规定要求,对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建议,同时说明理由;办公室在核稿时,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审核内容;最后签发文件的部门领导负责对是否公开进行审核把关。二是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对政府信息涉及多个部门的,相互协调取得一致后进行公开。按规范编制、公布了《阎良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阎良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四)落实相关配套措施

一是配合《条例》实施,明确了我区政府信息重点公开的范围,对于重点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整合,在网上发布。二是加强网站建设,在我区门户网站上专门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尽力加大公开力度,充实相关内容。三是开展培训。区电子政务信息中心组织全区各部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法规,并进行相关培训,解读《条例》内容,促进依法行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1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法律法规类和动态信息类。针对《条例》的要求,我区认真挖掘信息资源,进行认真梳理,将法规公文、工作信息、办事指南等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28条,全部在网上公布,其中政策法规占10%,网上办公23%,政务动态占63%,其它信息4%。

(二)公开形式

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liang.gov.cn)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度我区未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我区未发生针对我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各级行政机关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群众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整体质量有待提高。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各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多集中在本单位常规性动态信息、法规文件,与广大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规划计划、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公共资金的使用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还比较欠缺。信息发布还不够规范。有些单位信息发布随意性较大,所发布的信息有的还存在栏目与内容不对应、信息内容不完整、非本部门产生信息本部门发布、发布的信息格式未能按照规范要求上传等现象。

二是信息公开保障措施还不够完善。有的单位尚未建立严格的发布审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有的单位虽然建立了相应制度,但在工作实际中落实不够,以致有的信息更新公开不够及时。

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缺乏必要人员保障。全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很少,基本是由各单位的办公室工作人员兼任,由此造成信息公开质量不高、时效性不强等问题。另外,由于没有专门的岗位和人员设置,基层单位普遍存在人员调换流动大,许多工作人员在岗位变动时,工作交接培训无法到位,导致工作脱节,严重制约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推进。

2012年我区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健全监督考核机制,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宣传,继续提高认识。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增强各级行政机关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强化主动公开意识,有力地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是完善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规范、深入开展。进一步完善各级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保人员到位、工作经费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推进。强化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机制、监督机制以及年度报告、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的落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不按照《条例》办事的行为进行问责。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严格审核,及时发布,定期撤除失效信息,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及时、有效、规范。

三是拓宽渠道,推进载体建设。重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和档案馆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督促各行政机关按照《条例》规定,完善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资料索取点建设。同时,根据需要建设信息公告栏、电子触摸屏等设施公开政府信息;督促各行政机关及时、主动向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已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是创新形式,提升培训效果。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专题讲座、网上互动交流、跟班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为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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