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西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阎良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由阎良区电子政务信息中心编制完成。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阎良区政府门户网站(www.yanli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阎良区电子政务信息中心联系(地址:阎良区延安街6号;邮编:710089;电话:029-86209698电子邮箱:xxzx@ yanliang.gov.cn)。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2012年,阎良区以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线,按照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新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落实,多形式、多途径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规范权力运行,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参与度,有力地促进了阳光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阎良区于2008年9月18日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为组长,58个部门单位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全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打下了良好基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全区各部门、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形成了覆盖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
(二)完善制度建设
根据《条例》及西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范的新要求,2012年阎良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更深入地研究,完善了《阎良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其配套规定,重新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了区政府信息公开的集体审核制度、预审制度、群众监督制度、考核评议制度及备案制度,制定了明确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全区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
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反馈、通报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对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层层把关,网站管理员收集信息后进行初审,再由信息中心主任审核,最后请示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发布,保证网站信息准确无误,有效推进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公文信息审核机制。各部门在起草文件时,坚决按照阎良区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相关规定要求,对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建议,同时说明理由;区政府办公室在核稿时,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审核内容;最后签发文件的部门领导负责对是否公开进行审核把关。二是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对政府信息涉及多个部门的,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取得一致后进行公开。按规范编制、公布了《阎良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阎良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四)落实三项配套措施
一是配合《条例》实施,明确了我区政府信息重点公开的范围,对于重点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整合,在网上发布。二是加强网站建设,不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深入梳理,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充实相关内容。三是开展培训。2012年,区电子政务信息中心组织全区性的信息公开培训会2次,有力推进了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2年,阎良区按照《条例》和省、市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将规范性文件、政务信息、部门动态、计划规划、政务公开、应急管理、征地拆迁、招商引资、历史沿革、民俗文化等子项及时向社会公开,将部门公开内容向门户网站整合集中,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41条,其中政策法规占10%,网上办公23%,政务动态占63%,其它信息4%。充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另外,还主动将政府管理过程进行网上公开,不仅有效规范了政府工作流程,而且使行政权力运作公开透明,为纪检监察部门和公众加强对政府工作的有效监督提供了科学手段。
(二)公开形式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努力拓宽政府与群众联系的渠道。各部分各单位信息公开主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另外,还通过阎良电视台、本地报纸、政府宣传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在社区主要利用公告栏、电子屏公开发布有关城市改造、城市管理、财政收入、公益事业等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在农村主要利用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点、村务公开板等公开农业政策、先进技术等,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总之,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了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年,阎良区未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阎良区的行政复议工作依据《西安市行政复议工作规定》执行,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阎良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阎良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2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进步,但与群众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部门单位信息公开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二是部分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有待加强。三是部分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内容的不够规范,时效性也有待提升。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3年阎良区将结合该区实际,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认真落实省、市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不断规范工作程序,不断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加快推进阎良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信息公开知晓率。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社会各阶层的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公众信息公开知晓率。增强各级行政机关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提高政府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强化主动公开意识,有力地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加大对政府财政预算、决算以及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等信息的公开力度。打破时间和空间界限,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络化模式,提高政府内外沟通效率,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
三是加强培训沟通,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针对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组织各单位工作人员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通过专家讲解、疑难个案答疑、现场讨论交流、集中学习、自学等方式,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协调作用,加强阎良区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相互沟通和与市级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最新要求,做到及时、准确的发布最新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