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特向社会公开西安市阎良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阎良区政府公众信息网(www.yanliang.gov.cn/)浏览。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6年,阎良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西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等制度,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主平台建设,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发布更加及时、准确、全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

1、政府文件。继续做好区级政府文件发布工作,并做好与国家、省、市政府网站文件发布专栏的链接。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发布区级及各部门、各街办2017年预算信息、2016年决算信息。
3、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情况。公开了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文件、建设计划、工程项目、申请指南、分配结果等相关信息。
4、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情况。公开了食品药品相关的政策法规、监管动态、执法检查、案件处理等信息。
5、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情况。公开了我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监管动态、应急演练等方面的信息。
6、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情况。公开了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监管信息、环境质量、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的信息。
7、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情况。公开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动态、价格公示等方面信息。
8、劳动就业信息公开情况。公开了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信息。
9、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公开了辖区内医院、学校、文化等公共服务机构信息。
10、信用信息公开情况。开设了信用信息专栏,公开了本地项目建设领域从业单位及人员的信用信息。
11、权责清单公开情况。开设权责清单专栏,通过陕西省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统一发布平台向公众发布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今年以来,我区按照《条例》和省、市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报刊、广播电视和公告栏、展板、电子屏等,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三)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累积受理群众咨询投诉信件725件。
(四)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6年度累计办理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64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74件,政协委员提案90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区本年度通过政府网站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7件,均按照《条例》要求办结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区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区本年度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信息内容还不够全面、细致。在以后工作中,我区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深化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