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物价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组织将国家、省、市制定的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价格结构和价格管理体制改革的计划、方案在本区执行;
3.负责价格综合平衡,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的价格工作,处理价格争议,指导行业组织的价格协调工作;
4.制定权限内的作价原则、作价办法和具体价格;
5.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纠正价格违法行为,查处价格违法案件;
6.调查、研究价格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7.开展价格监测、成本调查、价格咨询、价格鉴证、价格评估等价格认证工作,向社会发布价格信息;
8.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检查所

2、综合管理科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总表

表三:支出决算总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表六: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表七:政府采购情况表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97.7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7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支出总计97.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8.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2万元。

(2)项目支出19.3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价格认证、价格听证会、农产品成本调查等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4万元,项目支出19.3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78.4万元,物价管理19.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5年度我局无因公出国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5年我局无购置车辆;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59%。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1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80%,累计接待4批次、12人。

物价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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