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市阎良区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阎良区妇联是区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1、联系妇女:代表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向妇女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在航空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2、教育妇女:组织开展各类评优推荐活动,引导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提高素质,培养和教育妇女,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3、代表妇女:代表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党委和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和建议,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
4、服务妇女: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5、联谊妇女:依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加强与团体会员的联系,促进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妇女的大团结;
6、维护妇女:组织宣传并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各种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扶持培育一批巾帼创业示范点。
2、加强家庭教育工作,开展富有成效的家庭教育活动,提高家长素质。
3、加强镇街“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建设。
4、创建一批省、市级“妇女之家”示范点。
5、开展弱势妇女儿童关爱系列活动。
6、完成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工作。
(三)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西安市阎良区妇女联合会。
2、单位性质:人民团体。
3、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
4、人员及资产情况:年末实有在职职工3人,资产总额为35100元。
(四)单位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2014年区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阎政办发〔2014〕24号)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五)2017“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区妇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280元,2016年也是2280元,无增减变化。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280与上年2280一样。单位无公车,无车辆运行费,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区妇联收支预算表
1、阎良区妇联2017年预算收支总表。(见附表)
2、阎良区妇联2017年预算收入总表。(见附表)
3、阎良区妇联2017年预算支出总表。(见附表)
4、阎良区妇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见附表)
5、阎良区妇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见附表)
6、阎良区妇联2017年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见附表)
7、阎良区妇联2017年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见附表)
8、阎良区妇联2017年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见附表)
9、阎良区妇联2017年预算安排的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见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