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工委概况
机关工委是区委的派出机构,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重要决定和部署在区直机关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划,领导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搞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负责区直机关党组织的建立、换届选举、任免等组织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教育及党员发展工作。
(一)主要职责
1.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重要决定和部署在区直机关的贯彻落实。
2.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划,领导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搞好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
3.负责区直机关党组织的建立、换届选举、任免等组织工作。
4.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教育及党员发展工作。
5.指导区直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区直机关党员干部的纪律监督。
6.指导区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等。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扎实开展以机关党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的活动,着力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2.组织区直机关党组织扎实开展好机关党员理论学习教育工作。
3.继续开展机关党员干部“正能量”提升工程。
4.全年举办区直机关入党发展对象、党务干部、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2期以上,不断加强机关党员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
5.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不断提升和谐机关建设水平。
6.继续开展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评选表彰及机关老党员、困难党员慰问等工作。
7.坚持抓好工委自身建设,全面提高领导和服务机关党建能力。
(三)预算单位情况
截止2016年年末,机关工委共有在职人员4名,均为行政单位人员。单位性质:行政。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2016年末,机关工委共有固定资产67450元,无公车。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机关工委预算编制依据新《预算法》、《2014年区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阎政办发〔2014〕24号)及《西安市阎良区财政局关于对2016年区级部门预算公开的通知》(阎财发〔2016〕43号)文件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公开透明的原则,结合机关工委2017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落实厉行节约政策规定,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深化资产配置预算管理,积极稳妥推进部门预算公开。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委开支的在职职工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委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邮电费、印刷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委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五)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工委公共财政“三公”经费预算共安排3040元,较上年的2280元增加了760元,主要是机关工委党建交流培训接待费用增加。其中:1、机关工委无因公出国事项,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元;2、机关工委无公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其中无购置预算。3、公务接待费3040元,较上年增加760元,主要为培训招待费用增加。
机关工委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的贯彻落实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标准等。
二、机关工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表(见附表)
1.机关工委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机关工委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机关工委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机关工委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5.机关工委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6.机关工委2017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机关工委无政府性基金。
7.机关工委2017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机关工委无政府性基金。
8.机关工委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9.机关工委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2017年机关工委无政府采购预算。
中共西安市阎良区机关工委
2017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