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西安市阎良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作为区委、区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入区委机构序列。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管理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等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管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人民团体机关,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的机构编制工作。
2.拟订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负责指导、协调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规划和相关制度,协调落实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推进区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审核区级行政审批事项并提出保留、取消的意见。
4.审核、审批区级机关各部门的职责配置和调整,协调区级机关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各镇街之间的职责分工。
5.审核区级机关各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审核区级开发区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总额。
6.负责管理镇(街)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总额和领导职数。
7.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区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比例、经费预算形式等。
8.负责区属议事协调机构设立、变更的审核工作。
9.负责区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
10.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区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执行情况。
11.监督检查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督查和评估机制。
12.负责机构和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建立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间联动管理机制,实现实际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际使用编制和领导职数的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网络化系统。
13.负责经批准设立、撤销、合并、更名的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印章的刻制、启用和销毁登记工作。
14.负责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15.负责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赋码工作。
1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和贯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把机构编制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努力推动我区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创新。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大力推进简政放权,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⑴ 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重点抓好“清权、减权、制权、晒权”四个环节,指导各部门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继续推进行政权责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政府权力运行。
⑵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做好中省市已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完善和推行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加大对部门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检查力度,切实巩固改革成果。
⑶ 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专项小组的作用,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加强对改革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
⑷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国家制定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研究制定我区市场准入清单,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清单以外的,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2.按照中、省、市部署,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做好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
⑴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市编办安排,重点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农林水利、安全卫生、交通运输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加大综合执法力度,提出有关整合意见。
⑵推动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继续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合理划分城市管理事权,切实落实属地管理,充实一线人员力量,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根据中省市的统一部署,配合做好司法体制改革、审计管理体制机制调整、环保监测执法管理改革、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
⑶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调研,发挥机构编制保障作用。
⑷按照中省市的安排和要求,继续推进重点示范镇关山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3.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稳步实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⑴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根据中央、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精神,做好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继续推进事业单位体制机制创新。
⑵继续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对职能弱化、单一的事业单位进行撤并,完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
⑶强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深化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制度,做好年度报告和登记管理工作;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任职谈话制度,开展年度报告网上评估和“双随机”实地核查;进一步引导事业单位开展公益活动,创新服务管理。
⑷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改革。贯彻中省市关于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工作要求,加大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建设力度;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做好全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
4.创新管理方式方法,盘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
⑴ 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坚持按原则、纪律、规定、程序办事,牢牢把住关口,严格控制各级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量,坚决防止机构编制膨胀,确保不突破2012年底基数。
⑵ 盘活用好机构编制存量。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体制、优化运行机制、整合机构设置、提高人员素质解决人手不足的问题,向深化改革要编制、向科学管理要编制、向提高效率要编制。及时跟踪机构编制使用情况,运用部门内部调剂和跨部门跨层级调剂办法,不断创新管理思路和方法,在总量内把机构编制用好用活,做到动态调整,有增有减,充分发挥现有机构编制使用效益。
⑶ 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机制。完善管理制度,通过网络系统和数据信息共享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推进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已开办网站加挂专属网站标识工作。
⑷ 稳妥开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总结相关经验,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应用培训,试行月报制度、信息更新网上审核,全面推行机构和人员编制实名制网络办公化。
⑸ 深入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做好机构编制纳入审计、巡视的配合工作。积极开展机构编制专项督查,扎实做好“12310”举报受理和专案查办,加大对违规设置机构、越权审批、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条条干预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预防教育,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强机构编制纪律的刚性约束,维护机构编制严肃性。
(三)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
区编办内设2个科室和1个局(办),分别为:编制管理科(综合科)、编制监督检查科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区党政群机关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公室)。我办行政编制10名,年末在职人员5人,年末资产总额为13.46万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对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公开的通知》(阎财发〔2017〕7号)的要求,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的原则。区编办2017年度收支预算总额为68.48万元。该预算已由区财政局报区人大十二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测算分析情况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办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办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办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五)、区编办2017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区编办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38万元,同2016年持平。 我办“三公经费”全部为公务接待费。
二、区编办收支预算表
1.区编办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见附表)
2.区编办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见附表)
3.区编办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见附表)
4.区编办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见附表)
5.区编办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见附表)
6.区编办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见附表)
西安市阎良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