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2005年12月,阎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是区政府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行政规章,研究拟定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西安市阎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协调一般以下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许可证的审查工作,把好市场准入关;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经营条件,违法、违章生产经营的单位,依法查处并吊销其许可证。
(4)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制定发布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章,拟订工矿商贸安全生产标准;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执业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
(5)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负责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6)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7)依法监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负责辖区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8)拟订安全生产科研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推广工作。
(9)负责组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申报等管理工作。
(10)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区安全生产专家组管理工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区卫生局负责按照国家职业卫生的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区职业卫生标准,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职业卫生评价及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西安市阎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着力夯实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机制体制建设,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性措施,夯实基础抓落实才能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下一步,我区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以“一张清单”落实政府综合监管责任,行业部门直接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管理责任,织密安全监管网格,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着力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突出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严格检查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持续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加大路面管控和巡查力度,严查“两客一危”车辆、渣土车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老旧社区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联合公安部门取缔城区所有烟花爆竹经营户,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着力加强城市运行安全监管。强化源头治理,紧盯城乡接合部、城中村、交通、电梯、乡村旅游和无主管部门行业领域等城市运行安全的薄弱环节,特别对商业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节日游乐、学校周边餐饮企业,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和监测监控;对老旧设施和管线加强巡查排查,确保服务保障及时有力。
(四)着力加强“打非治违”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对无证、证照不全或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和隐患治理信息平台,实现动态和远程监管。为了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部门的动态监管能力、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执法行为、消除各种隐患、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去年10月13日,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和隐患治理信息平台正式启用,实现对企业的动态和远程监管,我区所有的企业信息和行业监管情况都要进入平台监管,下一步,我区将对所有行业监管部门和企业人员培训,大力推动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不断完善执法检查等各类信息。
(六)完成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各项安全生产指标任务。
三、西安市阎良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情况
截止2016年年末,我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在职人员14名,其中行政单位7名,事业单位7名。年末资产总额为1043047.04元。所属事业单位1个,具体情况是:
西安市阎良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
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人员情况(2016年度):年末实有在职人员7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共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党组关于调整2013年区本级部门预算定额标准的报告》(阎政党字〔2012〕17号)、《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阎良区2015年度区级财政预算实施意见的通知》(阎政办发〔2014〕47号)、《阎良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阎政发〔2009〕73号)和《阎良区区级财政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阎政办发〔2012〕56号)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五、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变动情况说明
阎良区安监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4.27万元,较2016年3.75万元增加0.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元,与2016年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4288元,较上年增加5320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8500元,与2016年持平。
六、部门收支预算表(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