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市阎良区红十字会概况
(一)西安市阎良区红十字会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人道领域工作的方针、政策,推动全区各行业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2、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助和救护工作;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为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人道援助。
3、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进行人道主义和社会主义两个文明教育和培训。
4、宣传和普及应急救护知识,组织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
5、协助有关组织开展献血、献骨髓宣传、动员以及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6、开展国际、国内红十字会的友好交流与合作工作。
7、兴办符合红十字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西安市阎良区红十字会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加强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加强红十字会干部廉政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2、加强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继续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培训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广泛开展社区群众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工作。
3、加强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积极为红十字志愿者搭建服务平台,建立长期有效帮扶、助困、助学等红十字志愿服务机制,使我区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省、市红十字会做好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协助卫生计生部门开展无偿献血和预防艾滋病宣传动员工作,积极组织红十字志愿者参加各类宣传活动,协助市红十字会做好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相关工作。
5、积极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以创建区、市、省级红十字示范校为目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6、继续加强红十字宣传传播工作。充分发挥媒体、网络的作用,和市会网站及我区新闻媒体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宣传报道我区红十字会各项工作,广泛宣传和传播红十字精神。
(三)部门单位性质、人员及资产情况。
西安市阎良区红十字会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年末实有在职职工3人,资产总额为24960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按照《中共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党组关于调整2013年区本级部门预算定额标准的报告》(阎政党字〔2012〕17号)、《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阎良区2015年度区级财政预算实施意见的通知》(阎政办发〔2014〕47号)、《阎良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阎政发〔2009〕73号)和《阎良区区级财政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阎政办发〔2012〕56号)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
(五)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阎良区红十字会“三公经费”无变动。
二、部门支出预算表
1、西安市阎良区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西安市阎良区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西安市阎良区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西安市阎良区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
5、西安市阎良区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6、西安市阎良区红十字会2017年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7、西安市阎良区红十字会2017年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8、西安市阎良区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9、西安市阎良区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政府采购(资产配置/采购时间)预算表
西安市阎良区红十字会
2017年1月20日
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