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统计标准,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核算制度,完成国家、省、市、区政府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
2、收集、整理并提供本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境的基本数据及公共机关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的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预测和监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区委,区政府及综合职能部门提供统计资料,提供决策咨询。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的区情区力普查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4、依法核定、管理、审查和监督各镇街、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和统计标准,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的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
5、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制定各镇街、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镇街、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
6、指导各镇街、各部门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协助镇街党委管理统计站工作;组织指导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负责统计人员上岗培训、指导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7、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在全区的贯彻实施;组织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8、负责《统计年鉴》的汇编工作;协调、指导区内中央、省、市属单位的统计工作。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主要任务及目标
一是继续做好各项常规专业统计调查工作。
二是创新开展工作,拓展统计领域。积极开展社情民意调查、经济景气发展态势监测等,建设我区的社情民意网络调查系统系统。
三是搞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做好入户登记和数据录入、质量查询、汇总及数据开发等工作。
四是做好全省县域监测工作。加强部门统计,做好县域监测指标的数据搜集整理工作,全面客观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就。
五是配合国家统计局西安调查队搞好城乡居民收入调查工作。
六是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管理。围绕“五上”单位加大排查力度,建设企业预备库,力争符合条件企业尽早入库。
三、内设机构
阎良区统计局机关内设3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业务科、数据管理科;区统计局下辖一个直属单位区普查中心,属参公管理。现有公务员8名,参公管理9名。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填报口径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共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党组关于调整2013年区本级部门预算定额标准的报告》(阎政党字〔2012〕17号)、《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阎良区2014年度区级财政预算实施意见的通知》(阎政办发〔2013〕67号)、《阎良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阎政发〔2009〕73号)和《阎良区区级财政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阎政办发〔2012〕56号)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五、附表1 阎良区统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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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阎良区统计局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web_files/yanliang/yanliang.gov.cn/attachment/2017/01/20201711011029030.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