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防灾减灾管理局2017年三公经费公开

阎良区气象防灾减灾管理局2017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信息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阎良区气象局(阎良区气象防灾减灾管理局)实行西安市气象局和阎良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逐步强化地方政府管理职能。区气象局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内设综合办公室、防灾减灾科二个科级管理机构,下设气象站、气象服务中心(气象台)、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中心(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三个科级事业单位和一个科技服务实体(企业),同时设立街办(镇)气象工作站,村级气象信息服务站。

 主要机构职能为: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城乡气象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街办(镇)气象工作站、村级气象信息站和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

 3.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放气球活动。

4.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负责审查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使用的气象资料。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7.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陕西省气象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诉讼;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8.管理本级气象部门内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资、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负责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落实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

9.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目标

1.全面完成关山气象站与防灾减灾预警中心项目建设,今年中旬投入业务使用。

2.完成关山镇水寨村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作业点完善工作,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3.进一步做好阎良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推进工作,做准、做好气象预报服务工作。

4.全面推进为农气象服务两个体系建设,把阎良区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做的更加扎实细致。探索政府主导、主体多元、覆盖城乡、适应需求的现代气象服务体系。

5.做好设施农业小气候试点观测工作,为今后全面推进此项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6.进一步做好镇(街)气象工作站和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工作;做好气象信息员和气象志愿者服务工作,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启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气象服务工作

7.继续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及建章立制工作,按照作风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继续开展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月学习2次,不断提高理论水平。

9.巩固创建区级文明单位成果,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于阎良气象工作的方方面面。

10.加强气象科普宣传,做好信息报道工作。

(三)西安市阎良区气象局及基层预算单位情况

截至2016年年末,我局机关及共有在职职工10 人。其中参公人员4人、外聘人员4人、地方编制人员 2人。年末资产总额为1196101.08元(固定资产:122428.00元)及下属单位西安市阎良区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中心(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其单位性质:地方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人员及资产情况(2016年度):2016年末在职职员2人、开办经费为98000.00元。

(四)预算收支金额编制的依据及填报口径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共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党组关于调整2013年区本级部门预算定额标准的报告》(阎政党字〔201217号)、《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阎良区2015年度区级财政预算实施意见的通知》(阎政办发〔201447号)、《阎良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阎政发〔200973号)和《阎良区区级财政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阎政办发〔201256号)、西安市阎良区财政局关于下达阎良区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的通知(阎财发〔20174号)、西安市阎良区财政局关于对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公开的通知(〔20177号)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2017年我局下属单位防灾减灾服务中心基本支出预算合计134854.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4900.00元(基本工资47148.00元、绩效工资77752.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954.00元(办公费2565.00元、差旅费2717.00元、电费703.00元、工会经费454.00元、会议费399.00元、取暖费456.00元、印刷费570.00元、邮电费570.00元、公务接待费1520.00元)。

2)项目支出:2017年我局的主要项目支出预算合计399520.00元。包括以下项目:区域自动站维护传输服务费20000.00元;预警设备维护及镇街气象站维持经费30000.00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经费150000.00元,在编参公人员津补贴149520.00元,天气预报节目制作费50000.00元。

3)三公经费:基本支出里的商品和服务支出9954.00元,其中包含公务接待费1520.00元。公务接待费为我局下属地方事业单位预算,2017年起增加,该单位在编人员2人,由财政局每年核定费用并下达。

4)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项目。

52017年预算增减变动情况:2017年预算下达534374.00元,2016年预算下达318732.00元。2017年比2016年预算增加215642.00元。2016年基本支出118732.00(地方编制工资)、项目支出200000.00元,(区域自动站维护传输服务费20000.00元;预警设备维护及镇街气象站维持经费30000.00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经费150000.00元)。

基本支出为我局下属地方事业单位预算,2017年增加了商品和服务费支出9954.00元,工资福利支出6168.00元。财政局每年核定金额并下达,我单位无需上报。

项目支出相比2016年增加了199520.00元,分别为在编参公人员津补贴(149520.00元)和天气预报节目制作费(50000.00元)。由于我局2017年起在编参公人员津补贴纳入区财政,我区的天气预报节目由我局编写、市局制作,每年向市局支付天气预报节目制作费,故增加了在编参公人员津补贴与天气预报节目制作费两个项目的预算。

 

 

                          西安市阎良区气象局(西安市阎良区气象防灾减灾管理局)

                        2017120

阎良区气象防灾减灾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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