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一、西安市阎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西安市阎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督工作;负责食品生产、流通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依法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在生产、流通、消费、使用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一)西安市阎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含保健食品、保健用品,下同)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安全监督工作。负责食品生产、流通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区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上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经营许可的初审。负责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零售)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医疗单位制剂生产(配制)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4、依法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在生产、流通、消费、使用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对上述品种进行专项整治。

5、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拟订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6、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工作。

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8、指导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检查镇街、相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承办区政府以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西安市阎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完善体制机制,健全监管体系。一是健全监管网络体系。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进一步健区、镇街、村(社区)“三级监管”格局,全面推行基层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二是健全诚信经营体系。在全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继续实施“两档一承诺”建设,扎实做好食品药品量化分级管理;建立食品药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倒逼生产经营者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充分发挥考评的激励作用,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各镇街属地总体责任、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2、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科技支撑。加快提升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能力建设,有效推进省市资质认定进度,形成技术检测力量集中、资源互补、高效运作的格局;以“智慧阎良”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食品药品信息化和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建成集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和稽查办案为一体的监管信息平台,为实施“四品一械”科学监管和提升监管效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3、积极主动作为,加大示范创建。以西安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引领,进一步巩固提升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成果;建立“上下联动、分级实施、分领域创建”的工作落实机制和“成熟一批、命名一批、带动一批”的动态管理机制;积极扶持“阎良区豆制品集中生产园”健康发展,不断扩大餐饮、规范化药房等示范店的覆盖面;继续开展小餐饮改造提升及“明厨亮灶”工作,切实让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全。

4、发挥载体效应,强化社会共治。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代表和特邀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定期向群众通报食品药品日常监管情况,提升监管工作透明度;完善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体作用,及时公布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抽检结果、消费警示等信息,引导消费者共同监督、理性消费;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用药月”等科普宣传活动,积极营造人人参与、社会共治的浓厚氛围。

5、强化精细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按照“网格化监管、格式化检查、痕迹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监管模式,对“四品一械”实施精准监管。以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校园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为重点行业,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依法取缔食品“黑作坊”、“黑工厂”、“黑窝点”,使无证无照的生产经营户守法经营;突出抓好农家宴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登记备案、及时报告、巡查指导等制度;继续保持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完善健全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机制,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建立长效联动办案机制,形成有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合力。

6、注重风险防控,强化应急管理。修订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协调机制,建立跨区域(部门)的应急合作机制,重点抓好部门协调、先期处置、信息畅通、信息发布等方面的工作,提高应急管理能力;组织开展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企业内部食品药品安全自我排查、自我防范、及时报告等应急处置制度,提高企业事故防范能力。

7、持续改进作风,加强队伍建设。以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三项机制》为抓手,持续强化干部队伍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勤政廉政的教育培训,引导监管队伍守牢纪律底线,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和监督执纪问责,防止不作为、乱作为、任性执法和执法不公;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提升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严肃查处干部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满意度。

(三)西安市阎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情况

截至2016年末,我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在职职工84人。其中行政人员26人,事业人员58人。年末资产总额为280.4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271.69 万元,事业单位8.77 万元。所属事业单位10个,具体情况如下:

1、西安市阎良区药品稽查队

单位性质:参公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截止2015年年末,实有在职职工2人。

2、西安市阎良区食品稽查队

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截止2015年年末,实有在职职工5人,退休职工1人,资产总额8.77 万元。

3、西安市阎良区北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编制5人,截止2015年年末,实有在职职工5人。

4、西安市阎良区武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编制6人,截止2015年年末,实有在职职工6人。

5、西安市阎良区新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编制4人,截止2015年年末,实有在职职工4人。

6、西安市阎良区关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编制7人,截止2015年年末,实有在职职工7人。

7、西安市阎良振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编制5人,截止2015年年末,实有在职职工5人。

8、西安市阎良区凤凰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编制10人,截止2015年年末,实有在职职工10人。

9、西安市阎良区新华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编制10人,截止2015年年末,实有在职职工10人。

10、西安市阎良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编制6人,截止2015年年末,实有在职职工6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填报口径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共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党组关于调整2013年区本级部门预算定额标准的报告》(阎政党字〔2012〕17号)、《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阎良区2015年度区级财政预算实施意见的通知》(阎政办发〔2014〕47号)、《阎良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阎政发〔2009〕73号)和《阎良区区级财政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阎政办发〔2012〕56号)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根据我局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五)、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变动情况表

西安市阎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31.76 万元,较2016年减少0.08万元,降幅为0.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无;2017年公务接待费6.11万元,较2016年减少0.08万元,降幅为1.29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预算费25.65万元,与2016年公务车辆预算经费持平。“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是区食品药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三公支出,所以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下降。

(六)、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西安市阎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政府采购预算项目。

二、部门收支预算表

1、西安市阎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见附件一)。

2、西安市阎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见附件二)。

3、西安市阎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见附件三)。

4、西安市阎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见附件四)。

5、西安市阎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见附件五)。

6、西安市阎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见附件六)。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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