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西安市阎良区农林局是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林业、畜牧业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区农牧林业发展长远规划、年度计划,承担全区农业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宣传普及关于农牧林方面的法律、法规;实施动植物防疫、土肥监测、种子管理、兽药管理等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现状和问题,指导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农村财务指导;负责全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以及种禽畜疫病防治;推广农业、畜牧业新技术,积极完善农牧科技服务体系。加强农业系统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负责镇街农、牧服务站的业务指导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发展农业、林业、畜牧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有关农业、林业和畜牧业产业政策和措施,引导农业、林业和畜牧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区农业、林业和畜牧业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承办全区农业查灾、抗灾、救灾工作。
2、研究拟订全区农业、林业、畜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市场要求,加强农业、林业和畜牧业的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
3、研究提出贯彻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全区农业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和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4、研究拟订全区农、林、畜产业化和大宗农、林、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负责全区果业产业化工作;负责农业、林业和畜牧业信息的预测和汇总,处理和发布工作,管理全区农、林、畜服务体系,指导全区农、林、畜宣传和农民教育。
5、组织农业、林业和畜牧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林业和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河滩地、农村可再生资源的保护、管理和科学利用。
6、负责实施农、林、畜科研、教育、技术推广以及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筛选和实施;指导全区农、林、畜教育与农业技术开发应用工作。
7、组织实施农业、林业、畜牧业产业技术标准和农副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工作;保护和利用农作物种质、畜禽质、林木树苗;组织协调种子(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林、畜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负责区内生产及进口种子(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产品的登记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以及兽医、兽药管理体系和队伍建设;负责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监督对区内动植物的防疫和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全区的造林绿化、管理以及森林防火、病虫害综合防治、野生动物保护。
9、拟订并实施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指导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对农机化生产的安全监理和农机产品的质量监督;负责组织机械化进行农业生产,提高农机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10、贯彻落实各级部门对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的各项方针和政策;拟订全区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区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工作。
11、制定全区农业利用外资项目规划;组织农业对外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农业援助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2016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是考核指标全线飘红。预计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5%;农业总产值达到38.5452亿元,同比增长4.5%;多种经营总产值同比增长3%;粮食总产量达到10.79万吨,完成全年任务的158.7%;蔬菜产量达到62.89万吨(其中早春菜32.89万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79.7%;完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任务;绿化造林2152亩,完成全年任务的158%;驻村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是园区引领提质增效。坚持质量效益并重,加大园区“五治一品”工程实施力度,健全主体相关制度、促进规范高效运行,持续引领全区农业提档升级。今年,全区建成农业园区10个,带动全区新增设施钢架5000亩,被列入第四批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2个(和牧、阎飞),市级提升园1个(秦宝冬枣),成功创建省级园区1个(科农),列入省级提升园区2个(国强、丰宣),推动全区累计创建农业部标准园2个、省级示范园4个、市级示范园13个、区级示范园17个。带动全区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是重点项目全面竣工。共承担市区重点项目4个,目前已经完成总投资的102.7%,4个项目已全部提前竣工。其中:阎良区设施瓜菜基地建设项目(市级重点),已完成投资2680万元,完成总投资的108.9%;阎良区省级现代农业园提升项目(市级重点),已完成投资4057万元,完成投资任务的100%;阎良区奶牛养殖场提升改造项目,已完成投资572万元,完成总投资的100%;阎良区石川河绿化项目,已完成投资1025万元,完成总投资的100%。
四是两个创建通过验收。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两项工作,双双于8月底前通过国家审核,我市已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也已通过验收。
五是绿色发展优化生态。大力实施“塬区绿屏、城区绿景、路渠绿化、村庄绿网”四大生态屏障建设,共完成绿化造林2152亩,完成全年任务的158%。其中,完成石川河绿化续建工程1140亩、绿色家园建设488亩、荆山塬砖厂绿化300亩、路渠绿化及示范园绿化224亩。进一步优化了城乡生态水平。
六是多样推介群众受益。先后成功举办了“信合助农甜瓜开园仪式”、“信合助农甜瓜产业论坛”、“信合助农葡萄开园仪式”等宣传推介活动15场次,对接产销,助推发展;组织开展“体验农业,骑行阎良”、“阎良甜瓜开园及市民骑游农业园”、“2016遇见春天亲子活动”等休闲体验活动20余场,唱响品牌、促进增收。同时,积极发展“互联网+”农业,全区注册电子商务企业40余家,13家农业企业进行开通官网或进行网销,30余家合作社开始触网,电商平台经营“阎良甜瓜”的网店多达400余家以上。通过多样宣传,上市农产品总体产销两旺,据调查早春瓜菜亩均效益达到8600元以上,葡萄、冬枣等特色果品亩均效益达2万元以上。
七是农村改革推进有力。加速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验收工作。目前,我区已全面完成2镇5个街道办60个村423个村民小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占全区应实施村的100%,累计完成2.9万农户登记工作,占应登记农户总数的100%,已颁发到户确权登记证书2.83万本,占应颁证农户的97.6%。目前,市级第三方验收专家组对我区确权登记外业颁证成果进行了检查验收,进展顺利。
八是惠民政策贯彻有力。完成国家、省市购机补贴764万元,完成职业农民培训90人,培训农民2万人次。积极引进示范推广高密度吊蔓双瓜栽培技术、反光膜增温补光技术、金丽娜番茄等实用技术新品种20余个。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目前,共指导合作社进行规范化建设14个,创建国家级示范社1个、省级百强社2个、市级示范社3个,完成任务的150%;认定家庭农场10个,完成任务的100%;创建省级示范农场1个、市级示范农场2个,完成创建任务的150%。
九是脱贫攻坚全面展开。户县驻村帮扶全面展开,落实帮扶项目8个,争取资金272万元;新打机井1眼,提升村组阵地1个;开展各类业务培训5次、义诊活动2次,受益群众300余人,捐物捐资14100元,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同时,深入推进“结对连心”工作,全区共甄选农村贫困群众2244户,按照中省市“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和区委、区政府“五位一体”帮扶要求,对农村低保一、二档1324户贫困群众,进行社保兜底帮扶,由各镇街正式在编一般干部进行一对一或一对多结对联络帮扶;对农村低保三档920户贫困群众,进行“五位一体”精准脱贫帮扶,由全区各单位的参公人员、公务员、副科级、副主任及以上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一对一结对连心。按照阎良区贫困户识别标准及贫困户认定、退出机制,7月对全区脱贫管理农村低保对象再次进行摸底排查,退出贫困户426户。目前结对帮扶活动进展顺利。积极完善帮扶机制,探索发展“合作社+园区+贫困户”、 “家庭农场+贫困户”、“龙头企业+贫困户”、“合作社+村两委+基地+贫困户”、“电商+贫困户”等多种模式,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群众利益共享联动机制,在助力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同时,带动贫困群众造血脱贫。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农林局决算单位包括行政科室4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为西安市阎良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财政补助事业单位9个,包括:西安市阎良区农村经营管理站、西安市阎良区畜牧技术推广中心、西安市阎良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安市阎良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西安市阎良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西安市阎良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西安市阎良区农业机械管理站、西安市阎良区、西安市阎良区种子管理站。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2136.5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25.57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5010.95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12136.5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376.3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7590.83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安排的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项目支出5万;科学技术项目支出420万;农林水支出7165.83万
(3)年末结转和结余3169.32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6.37万元,项目支出7590.83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67.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信息服务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420万元,主要用于产业技术开发与研究
(3)农林水支出8542.2万元,其中:农业7569.05万元、林业780.3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159.78万元、其它农林水支出33万元
行政运行164.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事业运行952.7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科技转化与技术推广1871.17万元
病虫害控制185.06万元
农产品质量安全44万元
执法监管2万元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17.25万元
农业行业业务管理152万元
农业结构调整与补贴2392.05万元
农业生产支持补贴706.84万元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348万元
农产品加工与促销20万元
农村公益事业52万元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17.3万元
其他农业支出643.8万元
林业事业结构109.01万元
森林培育553.54万元
林业技术推广5万元
森林资源管理3万元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8.54万元
林业简易检测5万元
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林业补贴10.52万元
林业防灾减灾2万元
其他林业支出83.76万元
机构运行149.78万元主要用于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10万元
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支出3万元
其他农林水支出3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6.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07.71万元,公用经费168.6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9.01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23.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83万元,公务接待费10.1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因公出国支出0万元,同上年,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出国支出等);因公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6年购置车辆0台,经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增长)0%;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83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49.25%。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车辆费用。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10.18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37.56%,累计接待298批次、2229人。主要是接待上级部门考察、调研、培训等发生的费用,增长主要原因是考察、调研、培训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237.35万元,其中货物采购237.35万元,工程采购0万元,服务采购0万元。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政府采购决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