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各部门:
2016年度财政决算已于2017年8月30日经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区财政局对各部门决算进行了批复,现就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主体
部门决算公开的主体为负责编制部门决算的主管部门,已公开2016年度部门预算的56个区级部门同步公开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二、公开内容和格式
(一)部门决算公开内容。一是部门概况。包括部门的主要职责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等主要内容;二是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三是部门决算报表。包括收入支出决算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采购决算表。
(二)“三公”经费公开内容。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反映各部门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情况,要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三)公开格式。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字体按照公文要求进行统一,标题用宋体小二号加黑,正文用仿宋体三号;数据金额单位用“万元”,保留两位小数。
三、公开时间
按照《预算法》的规定,请各部门在收到决算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2016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四、公开方式
各部门通过本单位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并报区政府信息中心同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五、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充分认识做好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决算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目标,抓好工作落实。
(二)完善机制,依法公开。建立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调沟通联系,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核责任。
(三)积极回应,争取主动。部门决算公开社会关注度较高,对社会公众的关注热点和疑惑,各部门要及时做好相关解释和说明工作。
附件:1.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格式)
2.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西安市阎良区财政局
2017年9月15日


